少年魔法侦探案卷簿之一《侠盗银狐杀人案件》

      恶龙斗勇者 2004-6-17 18:32
案卷一 侠盗银狐杀人案件




——我在哪里?
一只粗壮阴冷而且还多毛的巨手紧紧把我纤细柔弱的身躯握在掌心,像船帆那么宽的两只漆黑翅膀扇起了抵得上一个初级风系魔法的大风,我无暇拢起在风中飞散飘舞的浅黄色长发,只能拼命用手压住花裙子,以免被强风吹得裙底走光。
侧头望过去,攥住我的那个怪物,有着两支长长的,如同玄铁般坚硬的角,一对眼睛好似两个魔法火炬般在夜色里放出妖异的绿光,丑陋的血盆大口里不停地滴下唾液。好恶心哦!
这魔王站在一座好似烤肉叉的城堡尖顶上,两枚巨大的月亮则仿佛涂满奶油甜得发腻的圆饼般从天空中俯视下来。我正想痛骂魔王为什么要把我这样一个善良美丽温柔的纯洁少女绑架到这个鬼地方。但是,从那血盆大口里,用暗哑难听的声音吐出了一句话:“桀桀桀桀,勇者,你终于还是来了!”
随着它的话,我不由自主地朝城堡前望去。一位身穿银白色铠甲,手持长长的骑枪,骑在通体雪白的高头大马上的骑士出现在眼前,他正气凛然地对魔王大喝一声:
“为了我心爱的公主,就算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辞!魔王,你快点放开公主,乖乖受死吧!”
真是帅呆了!但是,那个骑士的头上为什么要戴着全罩头盔呢?这种笨重又难看的头盔早就不流行了,更重要的是,我看不见那位勇者的脸了。
“英勇的骑士,把你的头盔摘下来,让我看看你的样子好吗?”
我忍不住对他喊了一声。
“公主殿下,只要是您吩咐的事情,我绝对都会去做的。”
骑士这么说着,恭恭敬敬地在白马背上对我行了一礼,随即双手放到头盔上,缓慢地把它摘了下来——

“康斯坦丝·菲力小姐,快起床,快起床!”
一个粗粗的女性嗓音在耳边响起,打断了我的美梦。唉,讨厌死了,每次就快要看清楚勇者的长相时,都会被人吵醒。不管那么多,这次一定要接着把这个梦做完。
下定了决心,任苏洛怎么叫嚷,我把被子蒙住头,一心想着刚才的情节。

——勇者就要把头盔摘下来了。但是,魔王忽然阴惨惨地怪笑一声,随后大嘴一张,如同瀑布般的火焰冲着勇者吹了过去。火瀑布遮挡了我的视线,这次又没能看清勇者的脸。
“骑士,你没事吧!”
我为那不知名的勇者担起心来。这时,火炎的高温触及了我柔嫩的肌肤,红亮的火星从我的发际飘过,发梢和裙角的流苏花边都开始有烧糊的味道了——

咦……怎么真的这么烫起来了。我感到床和被褥好像变成了烧得通红的火炉,就算在床上再多呆一秒钟都受不了了。我猛然睁开有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大叫着“快来人救救我这个美女啊!”穿着单薄的粉红色睡衣就从床上蹦了起来。
窗帘已经拉开了,从窗户外透进来的光线照亮了我的卧室。我惊魂未定地左顾右盼,只见身高只有30公分的苏洛正拍动着蜻蜓翼般薄薄的翅膀,悬浮在我的床头得意地坏笑着。原来刚才是她使用了一个平常用来煮饭的火系初级魔法“加温”。
“你这个讨厌的家政精灵,就让人家多睡几分钟都不行吗?讨厌死了!”我没好气地对苏洛说。
“行了行了,我的康斯坦丝小姐,今天可是你第一天上学的日子呢。开学典礼是9点,现在都已经8点40了。”
“开学典礼……糟了!”
我一下子怔住了,对了,今天可是王都金羊毛学院的开学日,我马上就是学院的一年生了。
“快,快。”
苏洛在边上催着我,我只得慌手慌脚地洗漱穿衣,平常最快也要花半个小时的打扮时间,现在居然只用了10分钟就好了。我拿起昨天晚上就整理好的手提书包,三步两步飞快地下了楼梯,推门直奔离家不远处的传送魔法阵。后面传来苏洛的叫喊:“小姐不吃早饭了?”
没时间吃了,就当减肥吧。虽然本小姐的身材现在已经很不错了,不过,好还要更好呢。我已经满十五岁了,到现在为止意中人还没有出现,不管怎么说,今年一定要在学院里找到一个英俊帅气的男朋友,嘻嘻。
匆匆忙忙地跑到这条大街的传送魔法阵里,我清清嗓子,喊了一声:“金羊毛学院!”,脚下的魔法封印顿时放出了刺眼的亮光。我不得不用手遮挡住眼睛,一股温暖的力量包围了我的全身。瞬间之后,亮光消失了,我睁开双眸,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在另一个传送魔法阵里了,向前方眺望过去,一座宏伟华丽,刻着栩栩如生的浮雕的大门呈现眼前。
在王都里的各条大街上,设置了约摸五十个这种魔法阵,只需要大声报出站名,眨眼工夫就能到达指定的地点。听说这都是王国宫廷魔法师梅林的杰作。不愧是三十年前灭魔战争中的“九英雄”之一,不知道要修行多少年才能达到这种成就呢!
那座大门,就是王都金羊毛学院的校门了。上面用浮雕刻画着一连串的场景组图。第一幅是一个巨大的妖灵高悬天空,成千上万的魔王军团的鬼怪士兵蹂躏着大地。第二幅是一座王宫里,九个年轻男女站在国王的面前。这九个人,一个是战士、一个是法师、一个是神官、一个是盗贼、一个是魔法战士、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游吟诗人,还有妖精和矮人各一人。他们就是建立现在的纳瓦拉王国的九英雄了。后面的几幅浮雕画,则是这九英雄前往寻找传说中的金羊毛,最终封印了魔王的冒险旅程。浮雕上的人物和真人一样大小,就连发丝、衣角这样细微的地方都很清晰,让我不由自主地在门前呆呆看了好一会儿。
就在这时,脚下的传送魔法阵忽然又亮了起来,我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一个人体忽然从空气中冒了出来。最惨的是,我站的位置和他出现的地点刚好重叠了,梅林大法师用魔法阵制造出的空间发出不堪承受般的“吱吱”响声。那个人重重地撞在了我的背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和突然从魔法阵里出现的那人已经狼狈不堪地被传送魔法阵的自我保护法术摔到了外面的马路上。
——痛死了!
我差点哭出来,要不是顾及淑女形象,早就骂人了。这时候学院的门前都是来往的男女学生,向我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有的还和同伴咯咯地发笑。我手支着地面坐了起来,一肚子火,用一个十五岁女生可以允许使用的最凶眼神盯着刚才的那个冒失鬼。
他看起来也摔得不轻,单膝跪地坐起了身,皱着眉头,用右手摸着自己脑后刚撞出来的的一个大包。
平心而论,他还算是个相貌过得去的男生,一头在纳瓦拉王国里很罕见的黑色短发,鼻子不高,脸长得一般,但因为一双格外明亮有神的眼睛,却使得平凡的容貌焕发出一种少有的英气。不过在衣着上就很明显地不修边幅,深色的外套虽然可以遮掩污渍,但是——这件外套起码有三四个月没有洗过了!同样,白色衬袍的袖口内侧也都变黑了。本来可以给他八十五分的,看在他的恶劣打扮,至少要减去十分。而且刚才那么冒冒失失地撞了我这个美女,现在既不道歉,也不赶快来拉我起来,再扣二十分!这样就只能给他五十五分了,哼,不及格,要找男朋友的话肯定不会考虑他!
在我观察他的同时,那个男生也用一种仿佛能看透我内心的目光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有点神秘地微微一笑说:“家住黄蜂大街,金羊毛学院一年级的康斯坦丝·菲力同学,虽然你早上匆匆忙忙就出来了,但如果不快点的话,恐怕还是赶不及新生开学典礼了呢。”
我一下子怔住了,我确信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男生,为什么他竟然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刚要开口发问,一阵“嗡嗡”急促的铃声突然在校园里响了起来,男生冲我笑了笑,一挥手就飞身朝校门里跑了进去。
——好奇怪的人哟!
我暗自思忖着,没过一会儿,我大叫一声:“糟糕!”慌慌张张地从地上跳了起来。
刚才的铃声,正是新生开学典礼的集合信号!



一阵急促的拍打地面声从后面传来,我回头望去,看见有个穿紫色裙子的少女骑着一头黄色的陆行鸟沿着马路飞奔了过来。这种鸟长得像大鸭子,成年的陆行鸟和一匹马的高度相差无几,偶尔也有像大象一样高的种群。它们跑步的速度可以达到一个小时二三十公里的高速,很通人性,性情温顺,喜欢人类做的可口食物,通常在人们聚居的地方附近安家群居。只要用一种特制的哨子吹几声,听到声音的陆行鸟就会飞快地跑来效力,给它一点好吃的食物,就能让你骑上很长一段距离。
紫裙少女看见了我,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高兴地叫了起来:“康斯坦丝!”
她一头很有精神的绯红短发,白皙的脸颊上生着几个雀斑,不正是我的好朋友夏绿蒂吗?
夏绿蒂和我同岁,她的父亲和我的父亲一样,都是获得魔法行会认证的大魔法师。因为同样住在王都,所以两家的长辈之间常常往来,交流魔法方面的问题。我父亲去她家时,经常会带上我;她父亲来我家时,也经常会带上她。就这样过去了七八年时间,我和夏绿蒂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死党了。
“快点,已经开始新生集合了哟!”
我笑着招呼她。夏绿蒂匆匆忙忙地从陆行鸟背上跳了下来,从绣边女用挎包里拿出一大块三文治放在地上,对陆行鸟鞠了一躬说:“多谢你啦!”陆行鸟很快活地啾啾叫了两声,伸着长长的脖子开始吃三文治。
“康斯坦丝,我们走吧。”
夏绿蒂拉着我的手,咯咯笑着跑了起来。我们飞快地进了校门,虽然金羊毛学院的占地面积不小,不过前几天已经通知了是在校内的阶梯广场召开新生入学典礼。放眼一望,在很醒目的位置就找到了广场的所在。于是匆匆忙忙地跑了过去。
所谓的阶梯广场,实际上是一个碗状的石砌巨坑,中央是讲台,上下约莫有20个台阶,每一阶都坐满了吵吵嚷嚷的新生。广场的样式很像旧王朝时代的大竞技场。不过旧王朝的竞技场是让贵族欣赏奴隶角斗或者斗兽取乐的,和这个用来举行集会的阶梯广场完全没有可比性啦。
“请出示你们的名牌。”
在入口处,穿着制服的人检查了我们的名牌确认身份,随后指着一个位置让我们到那里落座。
“好吵,耳朵都要震聋了。”
夏绿蒂捂着耳朵一边走一边对我说。
是呀,这些新生还真是乱来,在大声聊天叫喊的那些已经算是乖孩子了。还有的新生在拿木棍打人,而被打者则不甘示弱地扔出个小火球,技术拙劣的初级火球魔法没有击中对手,反而烧着了附近的学生的新衣服,结果使得混乱益发扩大。直到有个老师过去对他们吟唱了一个睡眠之云的魔法,才让局势平静下来。不过,这儿安静了没多一会儿,那边又开始另一阵骚乱,阶梯广场的景象让我联想起一大锅沸腾的麦片粥。
说到麦片粥,忽然有一阵空虚感从腹间向我袭来。糟糕,今天没吃早饭,果然还是挺不住。夸口什么减肥嘛,再饿下去我觉得自己都要变成竹竿了。哎呀,不能再多想了,越想越饿,还是快点到座位坐下来,应该就不会那么想要吃东西了。
我和夏绿蒂手拉手,骄傲地在那帮黄毛小子献殷勤的目光环绕下来到了学生名牌对应的座位,拢好裙子并排坐了下来。
坐在我旁边的,是个瘦瘦小小,看上去像根豆芽菜一样的少年,在我落座之前,他就一直在低着头哭。等我坐下来之后,他哭得更卖劲了。
没办法,就算见到一只流浪狗也应该要有起码的怜悯之心嘛,我拍拍他的削瘦肩膀,尽量和颜悦色地问:“同学,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小瘦子抬起头,要说他的长相,除了欠缺点血色之外,倒还是算得上是个比较清秀的美少年,不过再清秀的脸如果沾满了鼻涕和眼泪,那也没有一点看头。他吸着鼻涕,嗫嚅着对我说:“我好怕,我还是第一次单独到外面。母亲本来要陪我一起来的,但是学校却不许家长陪同。呜呜呜呜……”
拜托,都已经十几岁的人了,到学校还要母亲陪,而且看到陌生人还会害怕得哭,你还算不算男人啊?我仅有的一丁点同情心也荡然无存了。这时候小瘦子还在唠唠叨叨说:“姐姐,你看起来人很好,陪我聊聊天,我就不害怕了。”
一边说,小瘦子还一边好像要投入母亲怀抱般凑近了过来,一溜清鼻涕从他的嘴唇上滑下来,滴到我的新裙子上……
“啪!”
清脆的耳光声响起,这下子整个世界清净了。小瘦子捂着脸上被我的玉手打出的五个鲜红指印,眼睛都不眨地直愣愣看着我,然后转回头又放声大哭起来。
“给我乖乖坐好,再哭就让你多吃本小姐几个耳刮子。”
我恶声恶气对他说,哭声立刻就停止了。
夏绿蒂“咯咯”笑了一声:“康斯坦丝你也不用这么凶啊。”
“本小姐这是在代替他的家长进行教育。在公共场所没理由地嚎啕大哭是会让别人不痛快的,把鼻涕甩到淑女的裙子上更是罪大恶极的行为。”
气呼呼地说完,我从书包里拿出手帕擦掉手掌和裙子上沾到的鼻涕眼泪,一边擦着,我觉得肚子越来越饿了。不行,实在是无法忍耐了。
“夏绿蒂,你还有三文治吗?”
想起了刚才夏绿蒂喂陆行鸟的那块三文治,我仿佛在虚空中看见了一线生机。
“对不起,没有了。”
让人一点都不高兴的回答。
校方的几个首脑已经走到广场中央的讲台上,准备开始讲话了。惨了惨了,如果他们一连训上几个小时的话,我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就在这时,从我后面一个台阶上传来了有点耳熟的声音:“康斯坦丝同学,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这里刚好有些点心。”
我转过头,出现在视野里的首先是一个打开盖子的饭盒,里面盛着从没见过的一种白白的面包。不,或许不应该叫面包,个头只有拳头大小,表面的皮捏出一条古怪的花纹,腾腾的热气从上面冒出来,一看到就让我食欲大开。
好不容易把目光从食物上移开,接着我看到了袖口边缘有点发黑的白色衬袍,不太整洁的深色外套,以及黑色的头发和一张微笑的时候眯起眼睛的少年的脸。
“是……你?”
我想起来了,他就是十几分钟前在校门口的传送魔法阵撞到我的那个家伙。
“嗯,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呢。”对方友好地笑着说。
“这些食物……你怎么会随身带着?”
家政精灵苏洛经常唠唠叨叨地告诫我,绝对不能乱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过眼下填饱肚子可是生死攸关的严重问题,因此我的眼睛始终在那些看起来很可口的怪式面包上盘旋。
“因为我早上没有吃饭,所以就带来打算在会场上再吃。”黑发少年回答。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我接过饭盒,拿起一个“面包”咬了一口,温热的鲜肉汤汁顿时流出来滴到了饭盒上,香气四溢。原来这种“面包”的里面居然是肉汤馅。虽然以前从来没有尝过,不过——实在是太好吃了!三下五除二,我就把饭盒里所有的“面包”都解决掉了。
“真的很好吃耶,这食物叫什么名字?我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
用手帕擦拭过樱唇,我回眸一笑,把空空如也的饭盒递了回去。
黑发少年脸上浮现一抹苦笑地拿回了饭盒,我想大概他没料到连自己那一份的早饭都被全部吃光了吧。
“这是汤包,是大秦的风味食物。”
“大秦?”
“那是位于大陆东方的一个大国,我的祖先是从大秦迁涉到西方来的。因此还代代相传一些家乡的风俗。”
“咦,很有意思哟。”
我不禁多看了他几眼。的确,无论头发、眼睛、皮肤的色泽都和纳瓦拉本国的人种有某种细微的差别。
忽然,我想起今天刚遇见他时,他居然一见面就毫不犹豫地报出了我的姓名住址和身份,真是个神秘的人。
注意到我疑惑的目光,黑发少年嘴角泛起一丝得意的微笑,说:
“你一定在想,为什么我们素昧平生,我却对你的身份来历知道得很清楚,是不是这样?”



这也太夸张了嘛,难道这个自称大秦人后裔的少年有读心能力吗?我想我此时的脸色一定很难看,连嘴唇说不定都变苍白了。
“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我只不过是对事物的观察比较留心罢了。”
黑发少年好像要缓解我的压力般开始解释:“之所以知道你的名字是康斯坦丝·菲力,是学院的一年级新生,是因为你外衣上挂着的学生名牌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说你家住黄蜂大街,是因为你手上拿着的钥匙上挂着门牌号码。另外,因为你鬓边的两条细辫的绑绳颜色不同,而你赶到校门口的时候已经到了集合时间,可以推断出你一定是匆匆忙忙出的家门。”
“什么嘛,原来都是这么显而易见的理由。我还真的以为你是未卜先知呢。”
我松了一口气。
“虽然都是显而易见的细节,但是大多数人反而都会视而不见。”黑发少年有点得意地说,“事实上,对任何一个人的外表进行一番仔细观察,都能推断出许多有趣的事情。”
真是个怪人。这时候金羊毛学院院长走上讲台,宣布开学典礼开始,我和黑发少年的谈话也就此中断了。
冗长的院长训话结束之后,接下来的是副院长、年级主任,甚至连校卫队队长都上台讲了一大通的废话。不知不觉的,我的意识渐渐变得迷糊。眼皮仿佛有千斤的重量,终于支撑不住,阖了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四周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掌声,将我从梦乡中惊醒过来。转头看夏绿蒂,她好像也是刚刚才睡醒,用手背揉了揉眼睛,对我发问:“怎么了?”
我怎么可能知道。于是回过头去看那个黑发少年。他正在热烈地鼓掌,注意到我的目光,微笑着说:“开学典礼已经结束了。”
怪不得大家鼓掌得都这么起劲。
不过接下来还不能马上回家,先领取了每个人的校服,接着按学生名牌,将一年级的新生分为六个班级,每班四十人。我和夏绿蒂都分到三班。不过没想到的是那个黑发少年居然也和我们同一个班。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确是蛮有缘的。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
一起夹杂在人流中走出阶梯广场,走到学校花园的边上,黑发少年伸出手对我说。我想了想,还是和他握了握手。他的手掌很宽大,给人以温暖有力的感觉。
“我的名字是……”
还没等他说出口,我甜甜一笑,说:“拉瓦尔·刘,你的姓氏还真怪。”
“咦?”
刘微微一怔,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也是现学现卖看他衣服上的学生名牌,搔了搔头发,会心地笑了两声。
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怒吼:
“这个月的社团费,快点交出来!”
我、夏绿蒂和刘三人都循声望去,只见在花园的角落,有两个穿着学生制服的人面对面站着。
一个人膀大腰圆,身高有一米九左右,脸颊上长满了黄毛,头发卷曲,面相凶恶,手里拿着一柄木棍,刚才高声吼叫的人就是他。而另外一人则矮矮胖胖,有一头欠缺光泽的灰色短发,脸上生着不少麻子,窝窝囊囊地低着头。
“社长对不起,我现在真的没有钱。再宽限几天行不行。”
胖子声音颤抖地对拿木棍的大个子说。
“没钱?你想蒙谁啊!”
大个子突然猛力一挥木棍,迎面把胖子打倒在地上。随后又揪起了他的衣领,凶神恶煞地大喝:“今天是开学报名的日子,你家里给你的学费呢?快点交出来!”
“不行……学费不能给你。”
胖子的脸上被木棍打肿了,他呜咽着跪到地上哀求,但大个子丝毫不为所动,反而一脚把胖子踢得仰面朝天。
“罗嗦!你回去告诉家里人说是钱袋路上掉了不就得了,真是笨得跟猪一样!赶快老老实实把学费交出来!不要等老子动手搜你的身!”
“呜呜……”
胖子下意识地双手护住裤兜,但大个子又是狠狠一木棍打在胖子的手上。趁胖子吃痛松手,大个子已经一把从胖子裤兜中揪出了钱袋。
“社长,还给我!你不能这样!”
胖子抱住大个子的腿哭求,大个子怒吼一声,用木棍往胖子背上猛击了三四下,这才扯出腿来,哈哈大笑着走掉了。
真过分!我正要过去痛骂那个恃强凌弱的臭大个子,刘已经先跑了过去,扶起鼻青脸肿的胖学生,问:“同学你还好吧。”
胖学生一瘸一拐地站了起来,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愤愤地盯着大个子离开的背影。我无意中瞟到了他的眼睛,不禁微微颤抖了一下,那双小眼睛里放射着充满怨毒和仇恨的寒光,让我有一种想赶快逃离他身边的冲动。
“他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抢同学你的钱袋?”
夏绿蒂在旁边好奇地问。
胖学生这才渐渐恢复了刚才的那副窝囊样子,垂头丧气地回答:“我是剑术社的社员,二年级生皮埃尔;那个混帐是剑术社社长,三年级生道格拉斯。”
“那么,他所说的社团费,是怎么回事?”刘发问。
“道格拉斯让我每个月给他交50个埃居。说是所谓的社团费,其实还不是全都被他拿去喝酒、玩女人了。可恶!”
“既然你不愿意交这钱,为什么不退出剑术社呢?”
“哪里有你说得这么轻松!”
胖学生皮埃尔没好气地回答。
“我曾经三次提出要退社,但第一次折断了手腕;第二次在家里躺了一个星期才能走路;第三次则养了半个多月的伤!”
“那么你当初为什么又要加入剑术社呢?”
“当初……我一直因为太胖被人嘲笑,所以……所以想要学好剑术,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了。没想到……在社团里面被欺压得更凄惨……”
想想看,皮埃尔的人生还真是够灰暗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对他产生不了多少同情心,我这莫非是在以貌取人?然而,一想到他那双充满怨毒邪恶的小眼睛,我就一阵阵发冷。
“我不想和你们这些新生多说话了,反正也帮不上我的忙。让我一个人安静一下。”
这时候,皮埃尔脸色铁青地推开了刘,耷拉着脑袋走掉了。
“真是不愉快,上学第一天就看到这种讨厌的事。”
夏绿蒂挤了挤眼睛对我说,我也深表同感。
我们可都没有预料到,今天将要发生的一连串讨厌事才刚刚开始呢。



光亮的镜中,映出翩翩美少女的身影。
她有一头浅黄色的披肩长发,两条用嫩绿色头绳扎起的细辫子从鬓边垂下,睫毛长长的明亮眼睛,色泽欲滴的樱桃小口,完美无缺的下巴。上身穿着水蓝色的短上装,里面穿着雪白的衬衣,下身则是与上装同一颜色的齐膝裙子,脚上穿着白袜和玲珑的小皮鞋。
她时而小嘴一嘟,作出要生气的可爱样子;时而掩着嘴咯咯发笑;时而又挑动秀眉脉脉含情地微微一笑。真是让我越看越喜欢。
“康斯坦丝小姐,你已经照了一个多小时镜子了,赶快来吃午饭,下午还要去学校呢!”
“知道了知道了,人家刚拿到校服,要试穿一下好不好看嘛。”
我假装不高兴地瞪了苏洛一眼,这才从镜子前离开,匆匆来到饭厅。
餐桌上堆满了食物,有饭前的开胃蜜酒,烤到七成熟的牛排,刚出炉的长棍面包,新鲜的奶酪,还有满满一篮子苹果、梨和葡萄。
真是的,苏洛是精灵不用吃这些人类的食物,难道我一个人吃得完这么多吗?
注意到我的表情,苏洛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说:“虽然主人和夫人已经离家半个来月了,但是我还是老忘记,一不小心就按从前的习惯做了这么多菜。”
大约二十天以前,爸爸和妈妈一起出去旅行了。都已经三十好几的老夫妻了感情还很好,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居然这么狠心把女儿一个人扔在家里,而且今天还是女儿重要的开学日,再怎么说也是太缺乏身为父母的责任感了。
他们走的时候,我可是抱怨了好一阵子。当时爸爸笑着对我说:“康斯坦丝,你今年已经十五岁了,应该有自己的自由空间,习惯一下自己照顾自己吧。何况还有苏洛陪你呢。”
“那我找个男朋友回来同居,你也不反对吧。”
“真的吗?康斯坦丝如果在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交到男朋友,那老爸我回来一定大摆宴席庆祝女儿成人。”
真是败给他了,世上居然会有这样的父亲。
一边胡思乱想,我很快就填饱了肚子。
“路上小心哟!”
“知道啦。”
在苏洛的唠唠叨叨中,我提起书包出了门。
还是通过传送魔法阵到了学院,刚进校门还没走几步。忽然,不远处响起一声女性的凄厉尖叫,这尖叫声并不是女生之间玩闹或者遇到色狼之类的叫声,而是充满了恐怖,从内心深处发出,让闻者毛骨悚然的惨叫。
发出尖叫的地方是校内一处杂乱无章的房屋群落,那里有些房屋是学院的仓库,有些房屋则是校内各社团的所在。不少男女学生都惊疑地往那个方向赶过去,好奇心毕竟人人都有,我也快步跑了过去,想看个究竟。
正午的阳光十分明媚,但是来到那一带房屋群落,由于随意生长的高大树木和东倒西歪的房屋遮蔽了光线,让初次进入的我感觉到飕飕的寒意。
树叶斑驳的影子下,三五十个学生围在一栋虽然破旧但却非常宽大的房屋前,房门是敞开着的,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在好奇心和恐惧感的斗争下,我加快脚步走了过去,这才发现原来在房屋前面是个晕倒的中年清洁妇。刚才那声凄厉的尖叫十有八九就是她发出的吧,那究竟是看到了什么,才会让她如此恐惧呢?
抬头打量,这才发现房屋上面挂着“金羊毛学院剑术社”的牌子。等一下,剑术社?今天上午看见的那个灰发胖子皮埃尔和黄发大个子道格拉斯,不正是剑术社的社员之一和社长吗?我的心里一阵发毛,从人群中走到剑术社的门口,小心翼翼地往里面张望。
借助窗户里透进去的光线,可以看见宽敞的斗剑场上有个穿着校服的男生一会儿沉思,一会儿又走来走去察看什么,地上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我定睛看去,顿时吓得后退两步,差一点全身的血液都被恐惧感凝固了——斗剑场的地板上躺着的,竟然是个一动也不动的人体!
就在这时,我看清了那名站着的男生的侧脸,黑色的短发,轮廓不太分明的脸庞,明亮的黑眼睛,虽然衣服换了,但他不正是上午刚认识的同班同学拉瓦尔·刘吗?
“刘同学,你怎么会在这里!莫非是你杀了人?”我对他喊。
刘转过头,看清楚是我之后,脸上露出毫不介意的笑容回答:“为什么这样问?难道我的脸长得很像杀人犯吗?”
“这和长相怎样又有什么关系!”
真是个不分场合开玩笑的家伙。我气呼呼地说:“你站在死人边上走来走去,大家都会以为你是杀人凶手的!”
“多谢你的关心了,康斯坦丝同学。”
虽然这么说,但刘还是赖在房屋里不走,反而在尸体的旁边蹲了下来。
“让开让开!”
一阵骚动从围观人群后面传了过来。
“是火枪队啊!”
学生们窃窃私语地让出了一条路。走在最前面的,是位四十岁左右威风凛凛的男人,他嘴唇上蓄着保养得很不错的栗色小胡子,头上戴着插雉羽的大帽子,身披金线斗篷,腰上挎着宝剑。在他身后,是四名用火枪和剑武装起来的火枪队士兵。
所谓的火枪队,是在近二十来年才建立起来的国王直属卫队。在现在这个和平年代,也兼负责王都的治安。自从灭魔战争中矮人族发明了火枪之后,这种新武器很快在大陆上流行起来。特别是由于在残酷的战争时期,大部分有经验的骑士和魔法师都阵亡了,而平民只要训练几个月就能运用火枪成为作战力量。因此纳瓦拉王国建立之后,军队的主要成分也由骑士变成了火枪兵和长矛兵。
不过,因为火枪每放一枪就要花费数分钟时间装填下一发子弹,在阴雨天火药还容易受潮,因此大多数人都认为魔法和冷兵器还是比火枪要更为可靠。
咦,你是不是想问我一个十五岁的女生为什么会对这些事情那么熟悉?嘻嘻,其实这是因为我当魔法师的爸爸老是在家里念叨魔法比火枪管用得多,我就算不想特意去了解也听进了不少呢。
闲话少说啦。那名军官走到门前,吩咐士兵把昏厥的清洁妇挪到一旁救醒,他则揪了揪自己油光发亮的小胡子,提高嗓门说:“我是王国火枪队第十三队官加斯旺东,除了能提供线索的人,其他无关人员立刻离开杀人现场!”
人群稀稀拉拉地散去了,注意到我还留在房屋的入口处,加斯旺东队官瞪了我一眼说:“你是凶案的有关人员吗?如果不是的话就别在这儿逗留。”
“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看?”
我本来已经要离开了,但是看这个队官的态度那么蛮横,却反而赌气不想走了。我指着刘对队官说:“你看他都在尸体边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本小姐就要被撵走?”
这时候,刘从尸体边上抬起头,向这边微笑着招手说:“加斯旺东大叔,您来得可真迟。”
队官横了我一眼,朝刘走过了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用比跟我说话的语调要亲切一万倍的声音对他说:“怎么样?我的大侦探,调查出什么线索了吗?”



且慢,我想我应该不会是听错了吧。刚才刘叫队官“加斯旺东大叔”,队官则亲密地称呼刘“我的大侦探”。原来这两个家伙居然是熟人!
刘发现我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于是也向我招了招手说:“康斯坦丝同学,你如果真的很想了解情况的话,就过来吧。”
接着,他对队官小声介绍:“她是我同学。”
“哼,过来就过来。”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但怎能在他们面前示弱呢?我挺起胸脯,几步就走到了刘和加斯旺东身边。
队官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赞赏的神色,摸着胡子对刘说:“你的这个女同学,还挺有点胆色。”
“小胡子,我可是有名有姓的,我叫康斯坦丝·菲力。”
一边没好气地对队官说,我压抑着心里的害怕朝尸体望了过去。
咦?这名死者有点眼熟。对了,虽然脸上血色褪尽,但还是能认出他就是剑术社的社长道格拉斯。黄色卷发蓬乱不堪,失去光泽的眼珠直勾勾地瞪视着天花板,咽喉上有一处血洞,胸前也开了个口子,穿着校服的魁梧身躯下是尚未完全干涸的血泊。
虽然生前是个暴虐的恶棍,但死后的凄惨景象还是不由让人牙齿发酸。
刘对队官说:“死者是金羊毛学院的剑术社长道格拉斯。从尸体硬化程度和血液的凝固程度来,死亡时间应该在一个小时到两个小时之内,也就是中午12点到1点的这段时间。致命伤是咽喉的一剑,此外,在胸前和背后,也各有一处剑伤。”
“这么说来,可以排除是自杀的可能了。”
“是的。”
“那么凶器呢?”
“凶器就在这个房间里。”
刘站起来,走到光线昏暗的墙角,队官跟了过去,我当然不会独自一个人和尸体待在一起,连忙也快步赶了上去。
在墙角处,有一个木制的架子,上面放置着四柄鞘中的剑。
“嗯?每柄剑的旁边都竖着一个小木牌。”
队官注意到了这一点,这四块木牌上,用歪歪扭扭的拙劣笔迹分别写着一个个名字,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是“道格拉斯”、“裘德”、“普雷斯德”和“皮埃尔”。
这应该是剑术社成员每个人的剑,这么说来,凶手很有可能是使用这四把剑中的一把刺杀了道格拉斯。
刘依次从鞘中拔出四柄剑。果然,在“普雷斯德”的木牌对应的那柄剑的剑刃上,沾满了鲜血。
“原来如此。”
队官露出豁然开朗的神情,得意洋洋地说:“我已经明白案情了。凶手想必是知道道格拉斯中午要到剑术社来,于是就事先在馆内的暗处埋伏。当道格拉斯进入馆内时,凶手突然出现一剑刺入了道格拉斯的背部,受伤的道格拉斯愤怒地转过身,凶手的第二剑又刺入了他的胸口。连被两创的道格拉斯颓然倒地。这时候凶手扑上来毫不留情地对道格拉斯的咽喉刺出了致命的一剑。这就是凶案的全部过程。接下来,只要查清楚谁对道格拉斯怀有这样的深仇大恨就行了。”
“喂喂,加斯旺东大叔,您也太心急了吧。”
刘苦笑着把沾血的剑放回鞘中。
“对了,那个发现尸体的清洁妇已经醒过来了吧。我们还是先问问她好了。”
我们走到馆外,队官打了个手势,让士兵把清洁妇带了过来。
“我不知道,那个死人和我没关系,请别把我抓起来!”
清洁妇一边挣扎,一边哭嚷。
刘走了过去,把手放在清洁妇肩膀上,表情和蔼地说:“不要这么害怕,我们都知道你是无辜的,只要你告诉我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就可以离开了。”
我感觉到空气中有魔力的轻微波动,刘似乎在说话的时候使用了精神系的初级魔法“镇定”。清洁妇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不再挣扎叫喊,身体偶尔哆嗦一下,断断续续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按照制度,她每个星期的这个时间,都要来这附近的社团活动区域进行清洁。刚才打扫完风系魔法协会和历史学读书会的房屋之后,她来到剑术社的馆前,用钥匙打开了门。当时看见有人仰面躺在地上,但因为室内光线太暗,清洁妇还以为是在睡午觉,因此也没放在心上。打扫了几分钟之后,这才感到有点不对劲,走近一看,只见一个大个子倒在血泊之中,她这才惨叫起来,跌跌撞撞冲到门口,终于支撑不住昏厥了过去。
听完她的话,刘陷入了沉思。真是的,难道说清洁妇交代的情况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反正我是觉得压根没什么用处,看她那可怜兮兮的紧张样子,还是快点放她离开更人道一点吧。
“你刚才说,你是用钥匙打开门。这么说来,当时房门是从里面锁上的?”
“是的……”清洁妇有点迷惑地回答。
“那么,这个房屋的钥匙还有几把?”
“因为社团房屋是学院的财产,所以只有每个社团的会长能保留一把钥匙,负责清洁的校工也有一把。此外,校卫队还有一把备用钥匙。”
“果然如此。”
刘的脸上露出“早就料到了”的表情,他神色严峻地对队官说:“这很有可能是一起密室杀人。”
“密……密室杀人?”
队官又开始揪自己的小胡子了。
“不错,因为我刚才检查尸体的时候,看见钥匙还留在道格拉斯的身上。另外两把,一把在清洁妇手上,一把在校卫队。而窗户上装着铁条,空隙只能伸进去一只手,不可能让人出入,唯一的进出口只有大门。那么,凶手在离开房屋时,是怎样从里面锁上门的呢?”
“你说得对……”
队官鼻尖上沁出汗珠。
“况且,”刘继续说,“既然没有钥匙,凶手又怎么可能事先潜入馆内,伏击道格拉斯呢?如果说不是伏击,那么能够用剑正面杀死剑术社长道格拉斯的人,在学院里又有几个呢?”
听刘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这起凶杀案还真不是那么简单。
队官迟疑了片刻,说:“按你的看法,我们下一步应该如何调查呢?”
“先把剑术社的三名社员找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线索吧。”刘回答。



说起来,马上就要开始上第一堂课了,我为什么还要在这鬼地方跟这帮家伙和一具尸体在一起呆着呢?真是受不了。
不过,如此离奇的杀人案件,如果不尽快揭开疑团的话,我也没有心思去上课呢。
好在现在是上课前夕,那三名剑术社的社员都在自己的班上,只用了五六分钟,火枪队士兵就把他们领了过来。
我们从剑术社房屋里离开,队官掩上了房门。正午的阳光从头顶洒落,一扫刚才幽闭室内的阴森,我的紧张心情也略有缓和。
三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在四名火枪队士兵的环绕下站在外面。除去已经见过的灰色短发胖胖的皮埃尔,其他两人一个红色短发,个子不高,但看上去很结实;一个则是栗色齐肩长发,身材削瘦,长相还算英俊,不过却给人以过分骄傲的印象。
“嗳,到底有什么事把我从班上抓来?同学是会在背地里说我的闲话的!”
栗色长发的帅哥昂着头不耐烦地说。
“发生了什么事?”红色短发的人则看上去有点担心地东张西望。
至于皮埃尔,则耷拉着脑袋,豆大的汗珠布满了额头,目光游移不定,很明显是在恐惧着什么。
队官扫了三人一眼,捏着小胡子,有点得意洋洋地说:“哼哼,你们的剑术社社长道格拉斯,今天中午被人谋杀了,你们知不知道?”
“什么!”
三名社员这下子全都异口同声地惊呼了起来。
“那么,你们谁能向我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呢?”
队官看到自己的话引起了预期的效果,便想趁热打铁。
“等等。”
刘急忙插了进来。
“让他们三个人在一起说的话,恐怕有些不太方便。还是一个一个的进行询问好些。”
“……你说得有道理。”
“那么,我想还是先向皮埃尔同学了解一下情况。队官,我们能不能到那边的凉棚去问讯,至少有座位可以坐呀。”
“没问题,还是你想得周到。”
于是,把栗色长发和红色短发两人留在剑术社馆前,刘、队官、皮埃尔,还有我四个人往不远处的凉棚走去。两地之间的距离有两百五十米左右,就算栗色长发和红色短发听力再好,也不可能听到这边的谈话。
真是的,他们是案子的关系人物自然没话说,但我这个完全的局外人为什么要一直跟着他们的鼻子转呢?我隐隐有一种受人摆布的不愉快感觉。然而,好奇心这个东西,一旦被激发出来就很难对它置之不理,不管怎样,我还是等到对这三人的讯问结束之后再去上课吧。
来到凉棚里,各自找了条木凳坐下,刘开始向皮埃尔提问:
“关于道格拉斯的死,你一定知道些什么吧,皮埃尔同学。”
“我不知道,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皮埃尔从凳子上站起来,摆着胖胖的手惊慌地说。
“不要这么紧张嘛,年轻人!”
队官走上前硬把胖学生压回了凳子上。在这个动作中,从皮埃尔的裤兜里掉出了一件东西。
咦,那不是今天中午被道格拉斯抢走的钱袋吗?怎么会又回到皮埃尔的裤兜里了?
皮埃尔脸色变得惨白,发疯般想要扑过去拾起钱袋。但队官把他按得死死的,刘则快步走过去拣起了钱袋。
“加斯旺东大叔,发现有趣的线索了。”刘说。
“有趣的线索?指的是这个钱袋吗?”
“不错,中午的时候,我和康斯坦丝同学以及另外一位女同学在花园看见皮埃尔和道格拉斯在一起,当时道格拉斯以社团费的名义从皮埃尔那里强行抢走了这个钱袋。”
说着,刘冲着皮埃尔摇晃了一下里面装着几十个埃居的钱袋:“皮埃尔同学,请你解释一下这个钱袋为什么会自动回到你的裤兜里,可以吗?”
“我不知道!”
“是不知道钱袋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裤兜里,还是不知道道格拉斯的死因?说清楚一点。”
“……”
皮埃尔沉默不语。
“混蛋!”队官往皮埃尔脑门上揍了一拳,“道格拉斯抢走了你的钱袋,为了报复,所以你就把他给杀了,然后从尸体上拿回了钱袋。一定是这样没错!打从一看到你开始,我就觉得你这个人不对劲!果然不出所料!”
“呜……”
皮埃尔脑门上肿了起来,看来这一拳实在不轻。他双手抱着头,杀猪般惨叫起来:“道格拉斯真的不是我杀的,其他的情况我现在就坦白行不行。”
“早点说不就没事了。”
队官得意地松开了胖学生。
皮埃尔手按着头上的肿包,结结巴巴地开始说:
“我家虽然是贵族,但是从父亲那一代开始就已经穷困潦倒,靠变卖家当度日。为了让我早点从金羊毛学院毕业,进入社会得到一份体面的职业,这才勉勉强强凑出钱让我读书。但那个恶棍道格拉斯却毫无廉耻地抢走了这来之不易的学费,想到我要回家去让家人再凑这么一笔钱出来,我觉得宁可死掉。因此,中午我也没有回家,而是到独自住的普雷斯德家里去呆了一阵子。然后和他一同出门来到学院。到学院之后,我越想越受不了,因为知道道格拉斯平常都在剑术社的房子里午睡,所以就去找他,打算哀求他把钱袋还给我。”
说到这里,皮埃尔咽了口唾沫,面无人色地说:“我到剑术社门前的时候,门是锁上的,我本来以为他不在,但无意中从窗户看见道格拉斯躺在斗剑场的地板上,我在窗外喊了他几声,但是却没有回答。我觉得非常奇怪,仔细又看了好一会儿,这才发现他浑身都是血。我吓得简直要昏过去了,但在这时候……”
他脸上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这时候,我身后有人说话‘你是皮埃尔吗?’我大吃一惊,急忙转过头去,但一个人影都没看到。我简直要全身瘫软了,但是却突然发现脚边上多了这个钱袋。我点了点钱,一个子儿也没少。连忙拿起钱袋,匆匆忙忙跑回教室。没过多久,士兵就来把我带走了。”
杀死学院恶霸,又来去无踪地把钱还给被欺压者的神秘人,这根本就是侠盗故事嘛!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完全听入迷了,没想到在身边还能遇上如此传奇性的事件。同样,队官和刘两人也都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这怎么可能。”
队官狠狠地揪着自己的小胡子,恼火地瞪着皮埃尔说:“你一定是在胡编乱造!分明是你谋杀了道格拉斯,拿走了钱袋,哪里有什么神秘人!”
“我说的全都是实话。”
皮埃尔哭丧着脸说:“刚才之所以没有坦白,是因为不想连累那个帮我拿回钱袋,又杀掉恶棍道格拉斯的人。但是现在我自己也被你们怀疑,只好把真相全部说出来了。”
“胡说!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那么好骗吗?”
队官暴躁地抓住了胖子的衣领。
“加斯旺东大叔不要性急。”刘连忙分开两人,“虽然无法肯定皮埃尔说的是不是真话,但如果要说是皮埃尔杀死道格拉斯的话,疑点实在太多。首先,皮埃尔的剑术远远不是道格拉斯的对手;其次,无法解释密室杀人的难题;而且根据他刚才的交代,他整个中午都在普雷斯德家,就没有犯案的时间。光凭一个钱袋,是不可能定皮埃尔的罪的。”
“……”
队官思索了片刻,没好气地松开了皮埃尔。
“那么,我们还是先传唤下一个人吧。不过——”
他用手指戳了几下皮埃尔肥厚的胸膛,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说:“年轻人,别以为能逃得过我加斯旺东的法眼,用不了多久,我一定会揪出你的马脚。哼哼哼哼。”
我和刘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什么!说皮埃尔杀了道格拉斯?哈哈哈哈,真是太可笑了!我还是头一回听这么逗的笑话。哎哟,笑得喘不过气来了!哈哈哈哈!”
“严肃一点!给我严肃!”
红色短发的男生捧着肚子上气不接下气地大笑,而队官则看起来很光火。
这个像小丑般风趣的人是普雷斯德,三年级生。
刘不动声色地发问:“皮埃尔说整个中午他都在你家里,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
普雷斯德不满地说:“那小子都已经胖得和猪一样了,还是那么贪吃。中午的时候他说自己的学费被道格拉斯抢走了,心情烦得不得了,于是在我家狂吃狂喝,把我一个星期的存粮全都解决掉了。”
“那么,你们是什么时候从家里出来的?”
“我想想……对了,刚出门的时候我看了看魔法时计,应该是1点半。”
“有谁能给你们做证呢?”
“很凑巧,在学院门前遇见了裘德。”
“哦?”
我注意到刘的眼睛亮了一下。
“关于道格拉斯的死,你有什么情况可以提供给我吗?”
“对了,我刚才就想说了。都是你们问这问那反而让我糊涂了。”
普雷斯德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上个星期我和道格拉斯去喝酒,发现他有点不太对劲,老是紧张兮兮地东张西望,我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道格拉斯说有人要袭击他,我笑着说这怎么可能,但是他看上去很认真的样子。我也被他的紧张劲感染了,所以那天的酒喝得很不痛快。从酒馆出来的时候,他看上去有点醉意地对我说有个白银色头发的人想杀他,我笑他是不是骑士小说看太多了。第二天我又跟他提起这件事想嘲笑他一番,他却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否认说过那些话。当时我以为他那时候一定是喝醉了说胡话,没想到今天居然真的出了事。”
普雷斯德说完,凉棚里仿佛顿时升起了一股寒气。
“白银色头发的人,莫非……”
刘刚才好像已经豁然开朗了,但这时又皱起了眉头。
队官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大声说:“银狐,十有八九就是银狐干的!”
什么,难道会是那个有名的侠盗银狐?我也听说过这个名字,据说是个白银色头发,相貌俊美的少年,专门刺杀无良奸商、腐败官僚,掠取不义之财分给穷人。每次作案,从来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堪称来无影去无踪。在王都的少女们心中,可是经常在梦里现身的大众情人哦。
不知想到了什么,刘轻轻摇了摇头,接着对普雷斯德问:“那么,我们还有最后一件要了解的事,对于裘德这个人,你的看法如何?”
“裘德吗?是个性格挺傲慢的人,当然,他家是世袭大贵族,跟我们这些小人物不一样了。明知如此,看到他那张爱理不理的脸,我还是觉得很讨厌。”
“好吧,普雷斯德同学你可以回去了,有事的话我会再联系你的。”
“没问题,如果帮得上忙我很乐意。”
普雷斯德嘻嘻笑着挥挥手走掉了。
“事情已经显而易见了。”
队官斩钉截铁地对刘说:“一定是道格拉斯历来的恶行传到了银狐的耳中,自诩侠盗的银狐就进入剑术社馆中伏击杀掉了他,并顺便把钱袋还给了皮埃尔。就是这样没错,除了银狐,谁能还有这样神出鬼没的身手!”
“但是密室杀人呢?怎么解释?”
刘好整以暇地对队官发问。
“这个嘛……按银狐以往的行事风格,这种伎俩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不,正是因为用常理无法解释,所以才说一定是银狐干的。总而言之,只要能把他抓到,事情就可以全部解决了。对了,他是在一个小时多之前杀的人,只要悬赏寻找当时在附近关于白银发色少年的线索,就能顺藤摸瓜逮到他,连带着把以前的十几起银狐犯下的大案也都可以破掉了。哈哈哈哈,真是天赐良机。”
队官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得意洋洋地大笑了一阵。
刘苦笑了一下:“不管怎样,至少把剩下的最后一个人问讯完再说吧。”
“既然你坚持的话,那就问吧。不过我觉得实在是没什么必要。”
队官有点扫兴,招手让部下把栗色长发的公子哥裘德领了过来。
“搞什么名堂嘛!现在已经上课半个小时了,我可是年级前十名的优等生,很少迟到旷课的。”
刚走到队官和刘的面前,裘德就一脸气愤地抱怨起来。
听他这么说,我也脸红起来,刚进学院第一天我就旷了课,这下可真是丢脸透了。不过看刘的样子却好像并不以此为意,他端详了裘德的神态举止一遍,然后开口说:
“裘德同学,只要你配合一下,问几个小问题就可以让你离开了。”
“那就快点问。”
刘对裘德的冷淡态度视而不见,发问:“今天中午你在哪里?”
“在我的别墅里玩女人。”
这种话居然若无其事当众说出口,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坏东西!
“那个女人是谁?”刘问。
“谁认识她?我到百合花大街随便转了转,找到个还算顺眼的妞就带回别墅去了。”
顺便解释一下,百合花大街是王都里有名的红灯区。当然,像我这样的清纯女孩是从来不会去那种地方的啦。
“别墅里有人可以证明吗?”
“你神经啊!”
裘德恼火地说:“我老爸说如果知道我再召妓就要减少一半的零用钱,你以为我会明目张胆地让别人看到吗?那栋别墅是我专门租下来玩女人用的,雇了钟点工每三天去打扫一次,其他时间都是闲置的。”
“这么说来,中午道格拉斯被杀的时候,你并没有不在场证明。”
刘紧盯着裘德。
“哼,我就料到你会这么说。”
裘德冷笑一声,毫不在意地回答:“那栋别墅在紫罗兰大街十四号,你大可以去问问附近的邻居,我12点带女人进去,1点半和她两个人出来,肯定有人看到。”
“好吧,这个暂且不管。”
刘摆了摆手。
“刚才皮埃尔和普雷斯德说1点半的时候,在学院外面遇见你。你们当时都是刚从外面到学院,是这样吗?”
“烦死了,他们说是那当然就是了呗。”
“最后一个问题。”
刘双手盘在胸前,微笑着说:“普雷斯德说有个白银发色的人很有可能是袭击道格拉斯的凶手,你有什么情况可以提供给我们吗?”
“白银发色?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好像上午的确看到有个这种模样的人在学院里徘徊。因为那种颜色的头发很稀罕嘛,不过那个家伙用围巾裹着脸,看不清他的长相。对了,当时应该有不少学生都看到那个银白头发的人,目击者肯定不止我一个。”
“原来如此,真是辛苦你了,现在可以回去上课了。”
裘德走后,队官一脸兴奋地嚷了起来:“太好了,既然有不少人看到银狐上午在金羊毛学院里出现,那肯定能发现有用的线索。我现在就带上部下去查案。刘,你要不要一起来。”
“不必了,我有点事情要办。”
刘微笑着对队官说,随后,又对我说:“康斯坦丝同学,已经开始上课了,你快点回去吧。”
真是的,把我拉过来看了这么一出没头没尾的戏,又让我回去上课,真是莫名其妙。
“刘同学,你不去教室吗?”
“我有点重要的事情,你先走吧。我等会儿去上课。”
算了,不管他了。我匆匆忙忙赶到教室,这时候正好下了第一节课,我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邻座的夏绿蒂凑近身来,笑眯眯说:“康斯坦丝,你不会是午觉睡过头了吧,怎么到现在才来。”
“啊,不是午觉的缘故,遇到点事情耽搁了。”
要把刚才的事情全说出来,那可要花费好一番口舌,我转开话题问夏绿蒂:“上一节是什么课?”
“上一节?哦,是班主任的开学训话,居然说了整整一节课,无聊死了。”
什么嘛!这么说来我还是一节正课也没有落下,实在是太幸运了!
我心里正在高兴,夏绿蒂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神秘兮兮的表情,在我耳边说:“对了,康斯坦丝,我有个大秘密要告诉你哦!”



大秘密?说到秘密,我就联想起今天发生的那起剑术社的凶杀案。不过夏绿蒂能知道什么内情?对了,她一向自称是侠盗银狐的忠实迷恋者,该不会是她听说了银狐在金羊毛学院现身的传闻吧。
可惜的是,我完全没猜对。夏绿蒂一本正经说出口的,居然是关于刘的情报。
“康斯坦丝,你一定想不到,刘同学原来不是普通人哟!”
他当然不是普通人啦。一副大侦探的拽样,就连火枪队的队官都对他言听计从。我心想夏绿蒂要说的也不过就是这码事,因此微笑着敷衍了几句就好。但是,夏绿蒂的下一句话,差点让我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其实刘同学的父亲,就是九英雄中的魔法战士缪拉·刘。”
“夏绿蒂,你……可不可以再说一遍?”
我觉得我十有八九是出现了幻听,说起来拉瓦尔·刘和魔法战士缪拉·刘倒还真都是古古怪怪的“刘”姓,但要说那个土里土气的拉瓦尔是传说中的英雄缪拉的儿子,我觉得如果夏绿蒂告诉我她本人其实是一条红龙的话还更可信一点。
“刘同学就是魔法战士缪拉的儿子,这是绝对不会错的啦。灭魔战争结束之后,英雄缪拉推辞了担任王国政府官员的邀请,在王都开设了一家魔法侦探事务所,两年前缪拉突然销声匿迹,当时才14岁的刘同学就接下了侦探事务所的担子,这两年已经协助火枪队破了十几个案子,在侦探界有‘少年魔法侦探’的美名呢!”
这么说的话,那他和加斯旺东队官之间的关系也就自然而然可以解释了。不过,夏绿蒂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情报的?我怀疑地追问她,但她却不露半点口风,真是个爱装神弄鬼的小坏蛋。
“金羊毛学院是王都的精英子弟就读的地方,有很多学生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今后四年的理想呢,就是要搜罗学院里所有的情报,这样就算毕业的时候拿不到骑士或者魔法师的职业许可证,也能靠掌握的一大把秘密情报混进政界当文官呢。”夏绿蒂咯咯笑着说。
我脸色有点苍白地附和笑了几声,心想夏绿蒂不会真的打算这么干吧。就在这时候,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带锁的笔记本,在我面前炫耀似的晃了晃,说:“这就是我的资料库,里面记载的情报,可都是千金不换的哟。”
“除了刘同学的情报,还有什么有意思的吗?”
“今天才是开学第一天,所以只有两个人的资料。”
“咦,那么另一个人是谁?”
夏绿蒂看着我的脸“嘻嘻”一笑:“那就是康斯坦丝·菲力的情报呀。”
等等,这个名字听起来怎么好耳熟?不对,她明明说的就是我嘛!
“本小姐有什么情报好记载的,快给我看看你都写了些什么!”
我佯怒伸手去抢笔记本,夏绿蒂则眼疾手快地将本子收进书包里。这时老师从教室外走了进来,我和夏绿蒂都吐了吐舌头,也就不敢再打闹着玩了。
这一堂课上的是魔法原理,实在是太没意思了。下一堂——也就是今天的最后一节课——是制药学,还算有点新鲜。在上课当中,刘赶了回来,制药学老师愠怒地瞪了他一眼,在学生们的哄笑声中,刘很没面子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要不是夏绿蒂的情报,以及刚才在命案现场看到他的表现,我实在无法把这个貌不惊人的黑发少年跟“英雄缪拉之子”、“少年魔法侦探”这两个词联想到一块去。
他看来进行了不少活动,脸上都是汗水,头发也被汗黏在了额角上。坐下之后,刘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好像把与凶案有关的事情全都抛在脑后般开始认真听讲,并不时作些笔记。
制药学课上完之后,今天的课程也就全部结束了。我正在收拾书包,刘走了过来对我说:“康斯坦丝同学,你想不想知道杀死道格拉斯的真凶是谁?”
咦?刚才不是已经确认了作案者是侠盗银狐了吗,火枪队官也已经开始对他进行搜捕了,难道凶手还另有其人?看刘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我的好奇心又开始蠢动了,于是就对他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就和我一起去剑术社吧,我会解开所有的谜题。”刘很有自信地说。
说完之后,他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发,可能是觉得刚才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太做作了吧,还真是个好玩的男生。
看到我和刘一起往外走,夏绿蒂咯咯笑着喊:“康斯坦丝,你不会是跟刘同学去约会吧!才认识一天呢,也太快了哟!”
什么嘛!我怎么可能和这个小子去约会?少女时代的第一次约会可是将来非常宝贵的回忆哟,我才不那么随便呢!我气呼呼地瞪了坏笑着的夏绿蒂一眼,跟着刘一同出门往剑术社走去。
来到剑术社房舍的门前,我看到裘德、普雷斯德和皮埃尔三个人站在那里。裘德一脸不耐烦地冲着刘说:“喂,火枪队的家伙真够烦人的,中午他们不是已经问过话了吗?为什么还让你告诉我们放学后来这里集合?本少爷晚上要参加一个高层派对,耽误了时间你能负得了责吗?”
“抱歉,其实叫你们来这儿并不是加斯旺东大叔的意思,我只不过是借用一下他的名义罢了。”刘不动声色说。
“你说些什么!拿本少爷开涮吗?”
“裘德同学,就算你再用发怒来伪装,也掩饰不了你杀死道格拉斯的罪行。”
刘的目光突然变得充满了压迫感,裘德不由脸色发白地后退了一步。
“你……你胡说什么!”
“不错,你就是凶手。”刘说完之后,又把视线投向目瞪口呆的普雷斯德和汗出如浆的皮埃尔。
“还有你,普雷斯德同学;以及你,皮埃尔同学。正是你们三人,合伙演出了这幕杀人案件。”
他不会是在开玩笑吧,不要说那三个被指证为同谋凶手的人,就连我都惊呆了。
“证据,把证据拿出来,你凭什么血口喷人!火枪队的人都已经认定银狐是凶手了,你这个学院新生少在这里胡搅蛮缠!”
普雷斯德提高嗓门说,但从他的声音里很明显能感受到惶恐的情绪。
“那么,现在就戳穿所有你们布下的疑阵,让你们心服口服!”
刘缓慢但充满自信地说。站在他旁边,我感受到仿似勇士策马踏上战场般的气魄从刘全身散发出来。



风吹过头顶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洒落在地上的阳光碎片也随着枝叶的摇动幻化出犹如万花筒的光暗画面。
黑发少年清朗的话语声在空气中流动:
“首先,你们借用了银狐的名义,这就是犯下的最可笑错误。道格拉斯这种程度的小恶棍,银狐根本看不上眼,要杀掉他,更不至于连刺了三剑才要了他的命。而拙劣的密室杀人手法,银狐的犯罪智慧也远远不至于是如此低下的层次。”
“别胡言乱语了!说得好像你跟银狐有多熟似的!”裘德嘲笑着说。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但我和他交过两次手。其中一次看破了他的手法,另一次则失败了。”刘不动声色地回答。
“你……说什么?”
三个剑术社员全都怔住了。我眼睛都不眨地看着刘,他说的和银狐对决的事该不会是真的吧!
“那么密室杀人怎么解释?如果不是神出鬼没的银狐,谁能办得到?”裘德嚷着。
“这个密室杀人,对于你们来说应该是轻而易举能做到的事。”
“那你倒说说看!”
“所谓的密室,其实并不是密室,你们只是巧妙地利用了清洁妇而已。”刘说,“因为清洁妇每次来清扫剑术社房屋的时间都是固定的,你们这些社员自然了如指掌。因此,杀死道格拉斯之后,你们中间的某人并没有离开房间,而是从里面反锁了房门,躲藏在房间的黑暗处。当清洁妇打开房门发现尸体之后,受到惊吓而昏倒在了门口。从这时候到大家听到清洁妇的叫声赶来为止,有几分钟的间隙,足以让躲藏在里面的那人逃出房屋,若无其事装做围观者混在人群中走掉。这也就是你们炮制密室杀人的手法。至于那个藏匿者,我想十有八九应该是皮埃尔。在证词中,他说中午来到学院之后,去剑术社发现了道格拉斯的尸体,银狐还给他钱袋,这些谎言就是为了填补他这段时间去向不明的空白。事实上,他一直都躲藏在剑术馆内。”
“你的想象力很丰富。但这未免也太靠运气了吧,如果清洁妇没有昏倒,你所说的躲在里面的皮埃尔岂不是要暴露?”裘德冷笑一声。
“这也没关系,在看到尸体的情况下,清洁妇首先想到的一定是逃出有死尸的房屋找人来,皮埃尔同样有足够的时间脱身。”
“但是我们中午全都有不在场证明,你的话只不过是没有任何凭据的臆想罢了!”
“很简单。排除掉关于银狐的谎言,揭穿密室杀人的圈套之后,你们三人的证词明显是在互相开脱,普雷斯德为皮埃尔提供不在场证明;裘德则为你们两人提供证明。这么一来就好办了,只要能从裘德的证词中打开突破口,就能轻而易举的粉碎你们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刘充满自信地说,“刚才我按裘德的证词,来到紫罗兰大街十四号的别墅,询问了邻居。他们的确说你是12点和一个女人走进去,1点半又和她出来。但是,既然这是你用来避人耳目和妓女鬼混的地点,自然不可能只有正门一个出入口,我绕到别墅的后面,果然发现了隐蔽的后门。按我的推断,你和那个妓女进入别墅之后,就留下她一个人呆在里面,自己则从后门溜走,与其他二人会合杀掉道格拉斯之后,再从后门潜回别墅,到1点半与妓女从正门走出。如此一来,就有充足的犯罪时间了。一旦你的不在场证明瓦解,普雷斯德和皮埃尔也就同样失去了不在场证明。”
“可是,皮埃尔被道格拉斯欺负,抢走学费,或许是有杀他的动机,但我和裘德为什么要杀道格拉斯呢?”普雷斯德耸耸肩膀。
“普雷斯德同学,你不必再装了。”刘微微一笑,“我下午进行过调查。道格拉斯用暴力玷污了你的初恋情人,使得她和你分手而成为道格拉斯的女人;而裘德则是想要夺取学院剑术社长的位置,成为将来进入军政界的一块垫脚石。你们两人也都有杀害道格拉斯的动机。但以你们独个的力量,要对付达到见习骑士级别的道格拉斯非常困难,所以只能一起动手,并互相制造不在场证明。”
被刘轻易点破行凶动机,三名剑术社员全都脸色惨白。
“那么,现在就让我来重现一下凶案的发生过程吧。”
刘胸有成竹地说:“今天上午,你们以某个借口约道格拉斯中午到剑术社去,并在学院内散布有银白色头发蒙面人出现的传言。上午放学之后,裘德去百合花大街召妓带回自己的别墅;普雷斯德和皮埃尔则前往普雷斯德家中吃饭。不久,你们三人又避人耳目回到学院,前往剑术社合力杀掉了全无防备的道格拉斯。之后,你们擦掉了两把剑上的血迹,只留下一把带血的剑,让人们误以为杀人者只有银狐一个人。然后皮埃尔留在反锁上的房屋内,普雷斯德回家,裘德则返回别墅。到了1点半,裘德和普雷斯德若无其事地出门来到学院。而清洁妇也发现了剑术馆内的尸体,皮埃尔乘乱离开。把各个细节如拼图般进行组合,这起谋杀案的全过程就清晰呈现了出来。”
在刘叙述时,三名凶手的表情充满了恐惧,身体不停颤抖。看来他们的行动已经全无遗漏地被刘推理了出来。
过了好一阵子,普雷斯德才吞吞吐吐开口分辩:“说了半天,这一切也仅仅是你的猜测罢了。没有证据,谁也不能定我们的罪。”
“不,由于你们的疏忽,我已经掌握了重要的证据。”
刘露出决定胜负的振奋神情。
“什么!”
“你们为了编造凶手是银狐的谎言,上午曾经刻意让你们当中的某人戴上白银色的假发,用围巾蒙脸在学院内走来走去,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皮埃尔留在密室中的时候,他应该也是用这两件小道具伪装成银狐,以防在万一的情况下被清洁妇发现真面目。但是,如果把假发和围巾随便在学院里找个地方扔掉的话,很有可能在今天之内就被学生发现,使得银狐现身的谎言被揭穿,造成你们的困扰。因此我断定,现在这两件道具,一定还留在皮埃尔的身边!而由于你们三人的证词互相包庇,只要有一个人的谎言被证实,其他两人也必定就是同谋。银白假发和围巾,就是你们三人勾结杀害道格拉斯的铁证!”
“啊!”
皮埃尔惨叫一声,他无力地松开了手,手提书包摔在了地上,银白色的假发从书包的缝隙间露了出来。
裘德的脸色时而变红,时而转白。忽然,他从鼻子里冷笑一声:“了不起,我们精心策划了半个月的杀人手法,居然被你这个刚入学一天的新生识破了。不过很可惜,你卖弄小聪明的生涯也就只能到今天为止了。”
普雷斯德跑进剑术社房屋内拿出了剑,三个凶手都武装了起来,凶相毕露地发出了狞笑。
花花公子裘德把色迷迷的目光转向了我,嘿嘿笑着说:“可怜的女生,如果你不是跟着这个自作聪明的臭小子来这里知道了一切,本少爷还真不舍得杀掉你灭口。不过你可以放心,本少爷一定会先和你好好乐上一乐,让你爽到极点之后再要你的命。”
竟敢说出这样无礼的话,我感到一股无名火从心里涌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那个出言不逊的色狼。
“上!先宰了那个男生!”
恶徒们叫嚷着挺剑冲了过来,这时候刘却对我微笑着说:“康斯坦丝同学,就看你的了。”
无暇多想,我迅速结着魔法手印,口中咏唱起音调高亢的咒语。空气中瞬间冒出了三张粘稠但又十分牢固的白色大网,把三个大吃一惊的凶徒全都牢牢裹在网中。
还不解气,我又指着裘德念了一段咒语,一个透明的大锤子在他头顶冒了出来,砰砰地对着他的头脸一顿乱砸,伴着“哎哟哎哟”解恨的惨叫声,那张花花公子的漂亮脸蛋没一会儿就肿成了个大猪头。
“你们……真的只是刚入学一天的新生吗?”
被蛛网术缠住动弹不得的普雷斯德哭丧着脸叫了起来。
“惹上本小姐,算你们活该!”我挺着胸脯得意地说。
刘在一旁赞叹说:“真不愧是金羊毛学院今年入学考试魔法科目第一名,被誉为十年一见的天才魔法少女康斯坦丝·菲力,我也长见识了。”
“那当然!”
我刚说完,突然感觉到有点不太对劲。
“等等,刘同学,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
“你可是我精心选中的助手C呢,好好干吧。”
他爽朗地笑着说:“事情还没办完,我们现在还要去通知火枪队的人来逮捕这三名凶手。”
“喂,我可没答应当什么助手C!”
我生气地喊了起来,但刘已经先往外走了。我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正要跟上去,但又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
等一下,为什么说是助手C呢?难道还有助手A和助手B吗?那两个助手又是什么人?难道说也是女生?
想到这里,我气呼呼地嘟起了小嘴。
“助手C,快一点啦!”
刘在前方笑着向我招手,我嘀嘀咕咕地快步跟了上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其妙地泛起了一丝又甜又酸的味道。这种感觉,我平生还是头一回体验。
哎,不想那么多了。总而言之,这就是我进入金羊毛学院第一天的经历,十五年的平静生活终于画上了句号。以后的日子里,肯定会有很多有趣的事情等着我呢。嗯,一定不会错的!


(本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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