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在公众的视野内还算个新生事物,但对于那些经常泡在互联网上的孩子来说,下载一个软件就能看到“花花公子”的成人节目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通过宽带网络对电视节目的盗版在国内已经成为相对成熟的产业,面对一个越来越开放的互联网,监管者是否还能用“堵”的思路去解决问题?
“盗版”网络电视
王翌
市场研究公司MRG曾发布一项研究报告称,全球互联网电视用户将从2004年的200万增加到2008年的2600万。以记者调查采访的结果来看,这一统计数字尚难以解释国内近年来出现的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的高下载率,事实上,现在仅国内互联网的数字电视用户就可能已超过200万!而很多“地下”运作的网络电视运营模式甚至已经开始盈利。
卫视上宽带
北京西北部有一个很大的楼盘,至今盖了三期,均已入住。老赵是这个小区一期最早入住的业主,他后来在该小区的二期又买了一套住房,而后来买的这套房子一直没有人住,只是老赵的两个孩子经常跑到那边去看电视。
“在新房子那边能看到很多这边没有的节目,”老赵告诉记者,“小孩儿们一般都爱看MTV或是美国大片什么的,我们一期装的有线电视台根本满足不了他们,二期就装了卫星电视,现在那套房子就成了俩孩子的电影院了,放假的时候他们俩整天在那边看HBO电影台,还说是为了学英语。”
老赵所说的“卫星电视”,指的是现在很多小区里都存在的以自装卫星天线接收器收看的卫星电视节目。在北京,装一部可收看50套海外卫星节目的设备,全套(包括上门安装)价格大约在1500元~5000元不等。作为一个“地下”行业,这种收看卫星电视的方式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但住户们通过这种方式确实可以看到很多通过正当途径无法看到的卫星电视节目,其中就有很多频道是根本就不可能落地的。
由于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是违法行为,老赵总是提心吊胆。据称,北京市区四环内对这种私装卫星天线的情况查得非常严,一经发现就要被没收所有设备并处以罚款。与老赵家的情况不同,同一小区的三期业主小孙是中关村一家IT企业的员工,他在家里能看到上百套卫星电视节目,而小孙付出的成本却比老赵家低很多,最重要的是,小孙不需要架设卫星天线,因而就少了被查处的风险。
“像CNN、花花公子、NHK、HBO什么的,我在家里都能看到。”小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今年夏天入住新房以来,他就没交过有线电视的收视费。“我现在看电视就用宽带上网,连电视机都省了!”小孙所谓的“看电视用宽带”就是今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上炒得越来越火的网络电视,而这种看电视的方式主要依赖于宽带上网环境及相应的软件。小孙就是从某网站上下载了一款不到1MB大小的软件,并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相应的注册码,用这个盗版的软件来看盗版的网络电视节目。
小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现在包月上网,无论看不看网络电视,都要交固定的费用,看网络电视的软件也是用了破解版,因而本来需要花钱注册以获取使用权的这款软件也成了免费软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就是免费看电视的。而如果以正规的途径去看电视,他需要缴纳每月15元的有线电视费,而且只能看到几十套国内的电视节目,像他现在最经常看的HBO、花花公子等电视台是根本就看不到的。
显然,对一般消费者来讲,小孙用宽带网络看电视的方式是颇具吸引力的——几乎免费地获取了花高价都无法享受的服务。按小孙的说法,即使不采用破解软件的方式,一般的网民只要缴纳数十元到百多元不等的一次性软件注册费,就可以终身免费收看此类网络电视软件提供的上百套卫星电视节目。显然,与现在国内已相当普及的有线电视相比,网络电视的优势就在于价格低廉、节目丰富,而这两点恰恰是最能打动用户的。
软件电视台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解到,今年国内宽带用户数增长迅速,上半年便已超过3000万。有业内人士估计,到今年底,我国宽带用户数将有望超过5000万,占到国内互联网用户总数的一半以上。而宽带与窄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丰富的多媒体内容应用,因此,国内互联网用户对网上的影视节目将产生越来越多的需求。
与用户端旺盛增长的需求相矛盾的是,中国互联网一直缺乏一个完善的网络电视产业链。我国在政策上仍不允许电信和广电业务的互相渗透,而网络电视恰恰是电信和广电业务的一个交叉点——内容来自广电系统,而用户却是从电信的网络接入进来。一边是等米下锅,一边是有米无锅,不解决产业链源头的问题谁也吃不上饭。
就在网络电视产业链上的矛盾日益显现之时,互联网上一股来自民间的力量已经自发地解决了网络电视从内容到播放的一系列问题,当然,这一切都绕过了现有广电和电信的政策。
国内最早出现的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是2002年初问世的一款叫做“网络电视小精灵”的共享软件,该软件作者邸强华最初是将其作为免费软件来推广的,后来逐步发展成收取注册费的共享版。目前网上常见的几款网络电视软件中,“网络电视小精灵”的注册费尚算比较低的,邸强华开始收费时只将注册费用定在10元人民币,后来逐步调高至现在的30元。
另一款比较火的软件“网络电视王”则采用了分级收费的方式,该软件的作者将“网络电视王”做成了几个不同的版本,根据其功能的不同,不同版本的注册费也各不相同,最低的普通版也是30元,最高的VIP版则要150元。对于“一次性收取享受终身服务”的费用来说,这个价码并不高,甚至比国内大部分有线电视服务一年的收视费用还低。
据邸强华称,两年来“网络电视小精灵”已经累计被下载150万次以上,其中交费的注册用户早已上万,同时在线人数已超过5000多。此外,还有很多用户都是通过破解的方式来使用“网络电视小精灵”。而“网络电视王”的累计下载量也很高,单是在华军软件园上就有上百万的下载量。以这两款最主流软件的普及程度,我们能大致得出国内网络电视用户总数已经达到百万的数量级。
由于宽带的普及和卫星接收装置价格的下降,提供网络电视节目的成本已经非常低,而其收益却相当可观。拿“网络电视王”为例,其总共有3个人在运营,其中两人还是用业余时间。前期的一次性投入不过数万元,现在其注册用户已上万,若以每用户注册费100元计,其收益已达上百万元。“网络电视小精灵”的注册费虽然只有30元,但其只靠软件作者一人用业余时间维护,投入产出比仍很高。而且,由于此类软件具有非常高的下载量,多数软件作者都在软件界面上放入了广告条,有些软件甚至靠这些广告的维持就已经可以收回成本。
事实上,像“网络电视王”和“网络电视小精灵”这样的软件已经是较为正规的运作方式,记者接触到的另一些软件则是完全依附于这些主流软件而生存,其成本更可低至忽略不计。一位石家庄的网友告诉记者,他的网站提供的是完全免费的网络电视服务。在他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上百家各类电视台的节目链接,而其采用的就是破解一些主流的网络电视软件,即所谓“盗链”的方式。据这位网友所言,目前网上观看网络电视的用户中,有80%以上是采用“盗链”的方式,这也颇令邸强华等软件作者头疼。
存在即合理?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要在互联网上开通在线视听节目必须拿到《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现在很多网站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许可证的存在,而记者采访到的5款主流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的作者也大多回避了这个问题。某下载站点的员工告诉记者,现在几乎所有的下载网站都有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供下载,在很多站点的下载排行上,记者都看到此类软件冲进了累计下载量排行榜的前10名。而无论是软件的开发者还是下载的提供者,都认为提供软件下载不能等同于“提供在线视听节目”,但事实上,该类软件的惟一用途正是接收“在线视听节目”。
无论如何,数百万用户的存在,让人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网络电视才是最合理的模式?
从运营机制上看,以下载软件的方式免费收看电视节目其实就是对电视节目制作方的盗版——最上游的内容提供者并未从中得到任何好处,本应收费的电视节目被无偿享用了。软件开发者的收费只是对软件本身的注册费用,并没有收取电视节目的收视费,表面上看,似乎只是提供了“盗版”的工具。但用户之所以会下载这些软件,就是因为这些软件能带来盗版的电视节目内容。也就是说,这些软件本身还隐含着电视节目的价值,因而只将软件注册费理解为软件代码的价值是不对的,这些软件的注册费中其实也应该包括电视节目的价值在内。
因此,若要使这些软件的生存合法化,就应该考虑由内容提供商(电视节目制作方)和软件开发者分享网络电视服务的收益。从这一点出发,政策的制订者或许可以找到“堵”之外的解决方式——打造一个只包括内容提供商(CP)和收视软件两者的内容直销形式的产业链条,将此类软件集中作为电视节目内容的销售渠道,收费在软件与用户的接口处实现,在CP与软件平台之间分成。如此,则可省去SP这个中间环节,大大降低收视成本,在产业形成规模之后,那些不规范的个人服务也将不再具有价格优势。
事实上,那些已经形成一定用户规模的共享软件,也一直面临将服务合法化的困境。很多此类软件的作者都对网络电视产业抱有信心,却不知该把自己开发的软件置于怎样的境地。随着下载量的不断攀升,“网络电视小精灵”已经要20多台服务器才能满足峰值要求,而同类软件的不断涌现,使用户对播放效果的要求也水涨船高。此外,“盗链”的问题,广电政策的问题,收费的问题以及如何保证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都对单兵作战的个人创业模式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这正是:
一方似开门缉盗,
一方或渴盼招安。
但不知诏书何在,
众看客望眼欲穿!
“盗版”网络电视
王翌
市场研究公司MRG曾发布一项研究报告称,全球互联网电视用户将从2004年的200万增加到2008年的2600万。以记者调查采访的结果来看,这一统计数字尚难以解释国内近年来出现的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的高下载率,事实上,现在仅国内互联网的数字电视用户就可能已超过200万!而很多“地下”运作的网络电视运营模式甚至已经开始盈利。
卫视上宽带
北京西北部有一个很大的楼盘,至今盖了三期,均已入住。老赵是这个小区一期最早入住的业主,他后来在该小区的二期又买了一套住房,而后来买的这套房子一直没有人住,只是老赵的两个孩子经常跑到那边去看电视。
“在新房子那边能看到很多这边没有的节目,”老赵告诉记者,“小孩儿们一般都爱看MTV或是美国大片什么的,我们一期装的有线电视台根本满足不了他们,二期就装了卫星电视,现在那套房子就成了俩孩子的电影院了,放假的时候他们俩整天在那边看HBO电影台,还说是为了学英语。”
老赵所说的“卫星电视”,指的是现在很多小区里都存在的以自装卫星天线接收器收看的卫星电视节目。在北京,装一部可收看50套海外卫星节目的设备,全套(包括上门安装)价格大约在1500元~5000元不等。作为一个“地下”行业,这种收看卫星电视的方式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但住户们通过这种方式确实可以看到很多通过正当途径无法看到的卫星电视节目,其中就有很多频道是根本就不可能落地的。
由于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是违法行为,老赵总是提心吊胆。据称,北京市区四环内对这种私装卫星天线的情况查得非常严,一经发现就要被没收所有设备并处以罚款。与老赵家的情况不同,同一小区的三期业主小孙是中关村一家IT企业的员工,他在家里能看到上百套卫星电视节目,而小孙付出的成本却比老赵家低很多,最重要的是,小孙不需要架设卫星天线,因而就少了被查处的风险。
“像CNN、花花公子、NHK、HBO什么的,我在家里都能看到。”小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今年夏天入住新房以来,他就没交过有线电视的收视费。“我现在看电视就用宽带上网,连电视机都省了!”小孙所谓的“看电视用宽带”就是今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上炒得越来越火的网络电视,而这种看电视的方式主要依赖于宽带上网环境及相应的软件。小孙就是从某网站上下载了一款不到1MB大小的软件,并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相应的注册码,用这个盗版的软件来看盗版的网络电视节目。
小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现在包月上网,无论看不看网络电视,都要交固定的费用,看网络电视的软件也是用了破解版,因而本来需要花钱注册以获取使用权的这款软件也成了免费软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就是免费看电视的。而如果以正规的途径去看电视,他需要缴纳每月15元的有线电视费,而且只能看到几十套国内的电视节目,像他现在最经常看的HBO、花花公子等电视台是根本就看不到的。
显然,对一般消费者来讲,小孙用宽带网络看电视的方式是颇具吸引力的——几乎免费地获取了花高价都无法享受的服务。按小孙的说法,即使不采用破解软件的方式,一般的网民只要缴纳数十元到百多元不等的一次性软件注册费,就可以终身免费收看此类网络电视软件提供的上百套卫星电视节目。显然,与现在国内已相当普及的有线电视相比,网络电视的优势就在于价格低廉、节目丰富,而这两点恰恰是最能打动用户的。
软件电视台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解到,今年国内宽带用户数增长迅速,上半年便已超过3000万。有业内人士估计,到今年底,我国宽带用户数将有望超过5000万,占到国内互联网用户总数的一半以上。而宽带与窄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丰富的多媒体内容应用,因此,国内互联网用户对网上的影视节目将产生越来越多的需求。
与用户端旺盛增长的需求相矛盾的是,中国互联网一直缺乏一个完善的网络电视产业链。我国在政策上仍不允许电信和广电业务的互相渗透,而网络电视恰恰是电信和广电业务的一个交叉点——内容来自广电系统,而用户却是从电信的网络接入进来。一边是等米下锅,一边是有米无锅,不解决产业链源头的问题谁也吃不上饭。
就在网络电视产业链上的矛盾日益显现之时,互联网上一股来自民间的力量已经自发地解决了网络电视从内容到播放的一系列问题,当然,这一切都绕过了现有广电和电信的政策。
国内最早出现的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是2002年初问世的一款叫做“网络电视小精灵”的共享软件,该软件作者邸强华最初是将其作为免费软件来推广的,后来逐步发展成收取注册费的共享版。目前网上常见的几款网络电视软件中,“网络电视小精灵”的注册费尚算比较低的,邸强华开始收费时只将注册费用定在10元人民币,后来逐步调高至现在的30元。
另一款比较火的软件“网络电视王”则采用了分级收费的方式,该软件的作者将“网络电视王”做成了几个不同的版本,根据其功能的不同,不同版本的注册费也各不相同,最低的普通版也是30元,最高的VIP版则要150元。对于“一次性收取享受终身服务”的费用来说,这个价码并不高,甚至比国内大部分有线电视服务一年的收视费用还低。
据邸强华称,两年来“网络电视小精灵”已经累计被下载150万次以上,其中交费的注册用户早已上万,同时在线人数已超过5000多。此外,还有很多用户都是通过破解的方式来使用“网络电视小精灵”。而“网络电视王”的累计下载量也很高,单是在华军软件园上就有上百万的下载量。以这两款最主流软件的普及程度,我们能大致得出国内网络电视用户总数已经达到百万的数量级。
由于宽带的普及和卫星接收装置价格的下降,提供网络电视节目的成本已经非常低,而其收益却相当可观。拿“网络电视王”为例,其总共有3个人在运营,其中两人还是用业余时间。前期的一次性投入不过数万元,现在其注册用户已上万,若以每用户注册费100元计,其收益已达上百万元。“网络电视小精灵”的注册费虽然只有30元,但其只靠软件作者一人用业余时间维护,投入产出比仍很高。而且,由于此类软件具有非常高的下载量,多数软件作者都在软件界面上放入了广告条,有些软件甚至靠这些广告的维持就已经可以收回成本。
事实上,像“网络电视王”和“网络电视小精灵”这样的软件已经是较为正规的运作方式,记者接触到的另一些软件则是完全依附于这些主流软件而生存,其成本更可低至忽略不计。一位石家庄的网友告诉记者,他的网站提供的是完全免费的网络电视服务。在他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上百家各类电视台的节目链接,而其采用的就是破解一些主流的网络电视软件,即所谓“盗链”的方式。据这位网友所言,目前网上观看网络电视的用户中,有80%以上是采用“盗链”的方式,这也颇令邸强华等软件作者头疼。
存在即合理?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要在互联网上开通在线视听节目必须拿到《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现在很多网站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许可证的存在,而记者采访到的5款主流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的作者也大多回避了这个问题。某下载站点的员工告诉记者,现在几乎所有的下载网站都有网络电视客户端软件供下载,在很多站点的下载排行上,记者都看到此类软件冲进了累计下载量排行榜的前10名。而无论是软件的开发者还是下载的提供者,都认为提供软件下载不能等同于“提供在线视听节目”,但事实上,该类软件的惟一用途正是接收“在线视听节目”。
无论如何,数百万用户的存在,让人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网络电视才是最合理的模式?
从运营机制上看,以下载软件的方式免费收看电视节目其实就是对电视节目制作方的盗版——最上游的内容提供者并未从中得到任何好处,本应收费的电视节目被无偿享用了。软件开发者的收费只是对软件本身的注册费用,并没有收取电视节目的收视费,表面上看,似乎只是提供了“盗版”的工具。但用户之所以会下载这些软件,就是因为这些软件能带来盗版的电视节目内容。也就是说,这些软件本身还隐含着电视节目的价值,因而只将软件注册费理解为软件代码的价值是不对的,这些软件的注册费中其实也应该包括电视节目的价值在内。
因此,若要使这些软件的生存合法化,就应该考虑由内容提供商(电视节目制作方)和软件开发者分享网络电视服务的收益。从这一点出发,政策的制订者或许可以找到“堵”之外的解决方式——打造一个只包括内容提供商(CP)和收视软件两者的内容直销形式的产业链条,将此类软件集中作为电视节目内容的销售渠道,收费在软件与用户的接口处实现,在CP与软件平台之间分成。如此,则可省去SP这个中间环节,大大降低收视成本,在产业形成规模之后,那些不规范的个人服务也将不再具有价格优势。
事实上,那些已经形成一定用户规模的共享软件,也一直面临将服务合法化的困境。很多此类软件的作者都对网络电视产业抱有信心,却不知该把自己开发的软件置于怎样的境地。随着下载量的不断攀升,“网络电视小精灵”已经要20多台服务器才能满足峰值要求,而同类软件的不断涌现,使用户对播放效果的要求也水涨船高。此外,“盗链”的问题,广电政策的问题,收费的问题以及如何保证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都对单兵作战的个人创业模式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这正是:
一方似开门缉盗,
一方或渴盼招安。
但不知诏书何在,
众看客望眼欲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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