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一則新聞,說香港有一個16歲中五姓莫男生,帶十二歲中二的女朋友A到鮮有人至的某一個地鐵的後樓梯.他們在那裏非法發生關係.女童A與媽媽去看皮膚醫生,被告知女童A有身孕8個月,莫才被揭發而被捕,他還否認與女童A性交.後來,女童A誕下女嬰,憑DNA測試證實女嬰父親為莫。
在保釋期間,莫又認識了一個十二歲的女童B,帶她到他外婆家玩,趁外婆不在家,莫將女童B帶往後樓梯處,在無避孕下與女童B性交。女童B事後怕懷孕,告知老師及報警。
他的律師幫他請求的理由更荒謬:被告智商低貪玩.幸好,法官不想信這樣的理由,還說:"地鐵站內與女童性交只是貪玩?"
那個地鐵站後樓梯沒有安裝閉路電視,而且值班人員僅一天巡邏兩次,所以犯案期間並沒有人發現.
我在想他是否有到樓梯性交的特殊癖好,非要到樓梯去搞.變態!在保釋期間還要搞,真夠厲害的,頂風而上.也想不明白為什麽直到8個月,女童才被發現懷孕了.真奇怪
地鐵站後樓梯

在保釋期間,莫又認識了一個十二歲的女童B,帶她到他外婆家玩,趁外婆不在家,莫將女童B帶往後樓梯處,在無避孕下與女童B性交。女童B事後怕懷孕,告知老師及報警。
他的律師幫他請求的理由更荒謬:被告智商低貪玩.幸好,法官不想信這樣的理由,還說:"地鐵站內與女童性交只是貪玩?"
那個地鐵站後樓梯沒有安裝閉路電視,而且值班人員僅一天巡邏兩次,所以犯案期間並沒有人發現.
我在想他是否有到樓梯性交的特殊癖好,非要到樓梯去搞.變態!在保釋期間還要搞,真夠厲害的,頂風而上.也想不明白為什麽直到8個月,女童才被發現懷孕了.真奇怪
地鐵站後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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