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公路管理处路政直属大队
业务咨询( )
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业务咨询
2005-4-28 16:56
流程概要信息
流程(项目)名称
*
:
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流程(项目)编号
*
:
Q14021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件
承诺时限:30天
收费标准:
省交通厅:按照吉交公联字[1990]348号和吉交联发〔1997〕20号文件标准收费元
审批程序:
1、初审。申报材料齐全受理,不齐全退回。 2、由省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实地勘察。 3、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对其工程设计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前
提
条
件
属于“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项目
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满足行车视线和交通安全的要求
情况负责、特殊的,需通过专家论证
缴纳占用费、赔(补)偿费
其他需具备的条件
审
批
和
收
费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
吉交公联字[1990]348号
吉交联发〔1997〕20号
申
报
材
料
申请书及工程平面示意图
经县、市二级公路管理机构或高速公路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审批表
申请人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与项目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签定的《占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协议书》
按不低于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恢复或者改建线路的施工设计图纸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标签集:
TAGS:
回复
Comments
(
)
点击
Count
(
)
回复
Comments
{commentauthor}
{commenttime}
{commentnum}
{commentcontent}
作者:
{commentrecontent}
回复Comments
作者:
{commentr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