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审批

      业务咨询 2005-4-28 16:20

流程概要信息

流程(项目)名称* 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审批
流程(项目)编号* Q14024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件 承诺时限:20天
收费标准: 省交通厅:按照吉交公联字[1990]348号和吉交联发〔1997〕20号文件标准收费元
审批程序:
1、初审。申报材料齐全受理,不齐全退回。 2、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实地勘察。 3、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对其工程进行设计、审核。 4、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1. 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2. 满足行车视线和交通安全要求
  3. 不得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4. 缴纳占用费、赔(补)偿费
  5. 其他需具备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
  3.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4. 吉交公联字[1990]348号
  5. 吉交联发〔1997〕20号




  1. 申请书及工程平面示意图
  2. 经县、市二级公路管理机构或高速公路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审批表
  3. 申请人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4. 与项目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签定的《占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协议书》
  5. 具有相应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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