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如下:

翻箱倒柜的把房间找了个遍,还是没有。我的那只蝴蝶形绒布发夹,就这么没缘由的丢了。
“别找了,有此东西会自己跳出来的!”老妈扎着围裙掂着锅铲在一旁嚷嚷。
有些人,有些事会这样吗?万分努力只会与之越走越远。妈妈怎么知道我的傻,那是男友第一次牵我的手时一起买的第一件东西,样子再怎么过时,却不会改变在我心中的份量。
虽然不久前,他把手放到别人肩上。
那小女子我认识,小我一级的校友,刚出校园,宛如一朵温室里精心侍奉出的花,青翠得娇艳欲滴。却是理直所壮横在我的爱情线上,任我法术无边,无力回转。
然后就有那么一天,两人相遇在同一幢楼的电梯口。只有两个人搭的电梯,不知道能说什么,只有用沉默维持骄傲的自尊。
可是她开口:“对不起。”我一愣,她继而,“很多时候都会这样,喜欢的是别人手里的东西。对不起。”她低头轻语,电梯适时的到达目的地,她转身。
留下我,呆呆的发愣,不知道怎样的心情。
晚上独坐窗前,伸手又触到被我放在床头的《唐宋词小令精华》,精美的词句今日读来不觉滋味,因为我想起这本我喜爱有加的书是当年向高我一级的学长讨来的。那天去帮他整理房间,手抚过书架突然眼光发亮:“好书啊,旧版本,市面是可是没卖的。”于是借了来看,接下来因为喜欢,一直拖着还书的日期。直到再见学长又提起书仍未还的事,学长宽厚的笑笑:“喜欢就留着吧。”于是忙不迭的说“谢谢”“谢谢”,便心安理得的留了下来。现在想来,学长当时宽厚的笑容里分明有我当时故意忽略的不舍。
只不过是一本书,却可能是一个人的钟爱。比如发夹于我。
夜幕中匆匆出门,敲开学长的宿舍,捧上《唐宋词小令精华》,学长还是憨憨的拍拍我的肩:“小丫头,说过不用还的嘛。”学长的眼泛着欣喜,我心里顿觉轻松了许多。
如果归欠和偿还这么简单的事非要亲身经历才会明白,我真该再丢些东西。回家的路上,我的思绪漫漫飞舞。
推开房门,一眼就看到桌上那只蝴蝶形绒布发夹,下面是表妹的字条:“表姐,拿回去戴了两天,一点都不好看。过时的东西,还是给你留着吧。”
心一紧,鼻子又酸,泪就流了下来。
只是,我的爱情,已经无处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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