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工程合同谈判、签订、履约、分包管理
及最新司法解释与涉权问题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国政府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的出台及建设领域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新一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高潮已经来临,对我国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工程合同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分别于5月1 3日、
本研讨会为探索、交流性质,不具有释法和对具体问题做出行政解释的意义。
一、主要议题
(一)新形势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策略与实务
1、金融危机下我国建筑业的机遇与挑战及风险规避
2、金融危机下如何规避工程担保、汇率及利率风险
3、2008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合同管理策略及面临的法律问题
4、建设工程合同争议遇到的履约抗辩权及其应对
(二)新形势下的合同谈判与签订
1、建设项目合同谈判的要点及技巧
2、如何利用招投标法强制性规定突破“霸王条款”
3、工程合同的保全与债权时效
(三)新形势下建设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争议及仲裁
1、如何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预测、寻找及发现索赔机会
2、建设工程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的程序、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3、基于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
4、不可抗力的界定与非人为造成质量变化引发的索赔
5、如何防范“黑白合同”等违法行为的法律风险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问题的解释》在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与案例分析
(四)工程款清欠实务操作
1、政府监管部门在清欠工程款过程中的作用与地位
2、工程款清欠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工程款清欠的方法与技巧及需把握的关键环节
4、工程款清欠的方式及对策
5、新形势下工程款催收的十大建议及优先受偿权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
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运用和实践操作中的法律实务
2、“情势变更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及其对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深远影响和司法判例
3、关于违约责任的最新处理原则及其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中的应用
4、新形势下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二、拟邀请演讲嘉宾:
王 闯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该司法解释起草人
朱树英 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水波 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所长
周显峰 资深律师、我国首位工程法律博士学位获得者
叶万和 德恒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板块负责人
王伍仁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工程师
三、时间及地点
2009年1
2009年1
四、相关费用
2200元/人(舍会务、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组委会向每位参会代表免费赠送《工程合同实务问答》一书。
注:本次会议不组织任何参观、考察活动。
五、联系方式
本研讨会由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主办,在杭州培训由杭州合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协办。
报名地址:杭州朝晖路175号联锦大厦B座801
电话(传真):0571-88078170
联系人:15258895675简老师,15258851789吴老师
咨询QQ:740180846,923907489
杭州合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
回复Comments
作者:
{commentr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