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必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该项目系列活动包括影视制作、动漫制作、音乐制作等方面的专题活动内容。主办方旨在通过举办“北京学生文化创意国际交流系列活动”,以文化创意的教育交流为突破口,通过国际交流这一有效手段积极引入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教育专家和创意领域行业先锋,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思路方针,满足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交流发展需要;其次,该项目的实施可以给北京大中学校文化创意相关专业的老师和学生提供机会了解当前国外创意产业的前沿发展趋势和最新的创意理念;另外,通过与知名国际创意人士的面对面交流有效拓展创意相关专业师生们的创意思路、激发创新热情;最后,以系列交流活动为平台,帮助北京有文化创意国际交流需求的院校和师生与境外的院校和创意专家建立联系渠道,便于日后开展更加广泛的国际间教育合作。
该项目系列活动包括影视制作、动漫制作、音乐制作等方面的专题活动内容。主办方旨在通过举办“北京学生文化创意国际交流系列活动”,以文化创意的教育交流为突破口,通过国际交流这一有效手段积极引入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教育专家和创意领域行业先锋,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思路方针,满足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交流发展需要;其次,该项目的实施可以给北京大中学校文化创意相关专业的老师和学生提供机会了解当前国外创意产业的前沿发展趋势和最新的创意理念;另外,通过与知名国际创意人士的面对面交流有效拓展创意相关专业师生们的创意思路、激发创新热情;最后,以系列交流活动为平台,帮助北京有文化创意国际交流需求的院校和师生与境外的院校和创意专家建立联系渠道,便于日后开展更加广泛的国际间教育合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东森校园
媒体支持:动画基地
三、活动主题
创意青春 精彩无限
四、活动参与对象
境内外专家:组委会拟邀请国际知名创意人士、北京相关文化创意领域的专业人士及文化创意教育专家学者等。
系列活动参与群体:全市在校大学生、职业院校学生及中学生
五、活动原则
1、 普及性:活动面向北京在校大学生及职业院校学生。
2、 公平性:活动组委会面向参与系列活动的学生征集创意作品,作品评选工作由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保证评选过程公正、公平。
3、 原创性:所有参赛人员须保证提交的个人创意作品的原创性,以确保提交的创意作品不会引起第三方争议;若参赛人员提交的创意作品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的,组委会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该参赛人员的作品评选资格,并禁止参加所有后续活动。
4、免费参与:参与活动的学校和个人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5、 主办方保留对所有活动过程中征集的学生创意作品的发表、展出、刻制光盘、出版印刷及后续宣传的权利;主办方根据活动宣传推广需要,将对创意作品进行相关放映、播出、展览等,但不用于相关商业活动。
6、所有参与活动的创意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创意作品,由作者承担使用责任。
7、所有参与活动的创意作品,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
六、系列活动具体内容与形式
(一)“第五届一分钟DV影像作品邀请赛”
1、大赛介绍
本次大赛延用一直以来的口号“一分钟,承载着无限可能”。对于创作者们来说,参赛作品角度和题材的选择将是十分自由的,如何在一分钟这短暂的时间内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思想与内涵,是他们最需要考虑的,因此更加考验创作者的功力。在国际上,这也是备受推崇的比赛形式。本次大赛依然延续前几届自由、创新的风格,并力争能将活动范围扩展至全国的各大高校,组委会将本着公正、真诚的原则,邀请电影电视动画界等多方专家作为本次邀请赛的评委,力求为大学生影像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空间。大学生作为校园影像文化的新生力量,思维活跃、创造力强,他们的成长将为中国影像文化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在比赛评奖期间和晚会中,“世界一分钟”大赛组委会也将提供作品参与其中,增加影视作品国际间交流。
2、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的邀请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大高校。
参赛短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主创人员必须是各大专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另外还包括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专业与非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时间:2008年5月15日--2008年8月20日
提交地点:1、中国传媒大学95号信箱(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邮编100024)
2、东森校园(详见活动联系方式),提交作品任选其一。
参赛作品的时长为一分钟;参赛作品题材不限,DV短片、Flash、动画等作品皆可;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或反动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者,可以递交作品报名参与展映活动。
4、评选办法
所有作品将经过初审,终审2个阶段。
初审:2008年9月第一周所有作品提交后,由组委会专家组审核选出入围决赛作品。
终审:2008年9月12日各奖项提名作品统一提交由境内外专家组成的短片大赛评委团做评选,最终结果在短片大赛颁奖典礼公布。
5、专业评委
拟请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知名影视专家以及部分境外特邀评委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评审。
6、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设有 “最佳‘1分钟’短片”、“最佳创意”、“最佳剪辑”、“最佳摄影”、“最佳动画”、根据赞助商的自身特点我们将增设“最佳广告宣传”等奖项。
7、系列活动
1)DV影视专家讲座(时间待定)
2)第五届一分钟DV影像作品邀请赛颁奖晚会
时间: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大礼堂
规模:500-800人
届时将邀请本次大赛评委团和影视界知名人士现场揭晓各项大奖,并颁发奖品及获奖证书。同时将进行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的展映,并有作者的作品阐述及评委的现场点评。
3)优秀作品露天展映
时间:2008年9月底-10月
地点: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广场
所有入围作品,按不同国家地区的国际作品展映,国际一分钟获奖作品按照不同奖项进行展映。通过开放式露天展映打造一个创意思想交流平台,将优秀的作品向热衷于影视短片制作的广大学生进行宣传,为广大影视短片爱好者提供相互学习的机会。
(二)动漫创意系列活动
漫画类作品
1、活动介绍
本次活动旨在激发和培养当代学生的动漫创作热情与理想,通过评选活动发掘在动漫创作方面卓有潜力、具备一定艺术功底、创意独特、思维新颖的青年创意人才,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举办讲座介绍动漫创意的发展趋势和最新理念,为热爱动漫事业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交流展示和相互学习的平台。
2、参与对象
作品主创人员必须是各大专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另外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学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与。专业与非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
提交地点:东森校园(详见活动联系方式)
提交要求:
(1)漫画类作品(静态作品)可包括:故事漫画,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绘本漫画,插画等。
(2)参赛作品必须为光盘载体,图片为tiff及jpg格式各一份,分辨率300dpi。
(3)入围决赛作者,由组委会统一联系,须提交部分创作原稿。
(4)漫画作品创作主题不限、表现手法不限;漫画原稿作品不限黑白或彩色,参赛者自行确定最佳表现方法。
(5)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提交非原创作品。
(6)作者在征集日期截止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与参评作品一同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每张报名表只限提交一个参赛作品;可通过快递或亲自提交等方式提交作品。
(7)每位参与者最多限提交2件作品;所有作品提交后不予退还,作者自行备份原稿。
(8)本次活动接受曾经发表或展播过的作品,作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曾参与赛事与曾获奖项;
4、作品评选
征集:2008年5月15日至9月20日,参赛者将作品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初审:2008年9月27日至28日(周六、周日),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所有漫画作品进行初审,从所有提交作品中选拔50件左右入围决赛评选;
决赛终审: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和国外特邀评委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各单项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根据优秀作品比例确定),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
5、专业评委
拟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有关专家以及部分境外特邀评委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评审。
6、奖项设置
最佳美术设计奖、最佳动画编剧奖、最佳造型设计奖、最佳动画作品奖、最佳人气奖、最具潜质奖及入围决赛优秀奖若干。单项奖获得者参加文化创意系列活动颁奖晚会。
7、境内外专家动漫专题讲座(拟定)
时间:2008年10月23、24日(星期四、星期五晚上)境内专家讲座
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境外专家讲座
地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动画类作品
1、活动介绍
本次活动旨在激发和培养当代学生的动漫创作热情与理想,通过评选活动发掘在动漫创作方面卓有潜力、具备一定艺术功底、创意独特、思维新颖的青年创意人才,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举办讲座介绍动漫创意的发展趋势和最新理念,为热爱动漫事业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交流展示和相互学习的平台。
2、参与对象
作品主创人员必须是各大专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另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与。专业与非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
提交地点:东森校园(详见活动联系方式)
提交要求:
(1)动画类作品可包括:二维动画、三维动画、FLASH动画、游戏动画、手机动画、木偶动画等动画短片,短片长度15分钟以内。
(2)所有参赛作品不允许为rar等任何压缩格式。
(3)动画作品(含FLASH)都应是使用mpeg2压缩格式的mpg视频文件,FLASH作品还应同时提供swf格式一份,同时所有动态作品在光盘中还应附有作品的抓图5幅,用于表现人物及场景,最低清晰度要求为720*576,格式jpg。
(4)请务必在每个动态作品前后各插播不少于5秒的黑屏。
(5)随光盘提供电子版本的作品简介,包括内容说明、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
(6)作者在征集日期截止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与参评作品一同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每张报名表只限提交一个参赛作品;可通过快递或亲自提交等方式提交作品。
(7)本次活动接受曾经发表或展播过的作品,作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曾参与赛事与曾获奖项;
4、评选办法
征集:2008年5月15日至9月20日,参赛者将作品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初审:2008年9月27日至28日(周六、周日),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所有动画作品进行初审,从所有提交作品中选拔50件左右入围决赛评选;
决赛终审: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和国外特邀评委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各单项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根据优秀作品比例确定),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
5、专业评委
拟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有关专家以及部分境外特邀评委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评审。
6、奖项设置
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美术设计、最佳动画原创音乐奖、最具人气奖、最佳作品(个人)、最佳作品(集体)、最具潜质奖及入围决赛优秀奖若干。单项奖获得者参加文化创意系列活动颁奖晚会。
Cosplay表演展示类作品
1、活动介绍
本次活动旨在激发和培养当代学生的动漫创作热情与理想,通过评选活动发掘在动漫创作方面卓有潜力、具备一定艺术功底、创意独特、思维新颖的青年创意人才,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举办讲座介绍动漫创意的发展趋势和最新理念,为热爱动漫事业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交流展示和相互学习的平台。
2、参与对象
Cosplay作品主创人员必须是各大专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大中专院校Cosplay社团,另外职业院校、各中学在校学生也可组团报名参与。
3、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
提交地点:东森校园(详见组委会活动联系方式)
提交要求:
(1)Cosplay作品类型可以包括:
走秀类——走秀必须配有音乐,解说词和相关介绍,一般POSE停格5-8秒左右,供评审打分和观众拍照。
才艺类——才艺表演须结合动漫原型及相关题材,有创意,要充分体现才艺表演的专业程度。
舞台剧类——须有效展示剧本剧情和情节,内容健康,通俗易懂,有音乐或对白,鼓励原创剧本参与。
(2)只限以团队形式(3人以上)报名参加,每队限报1个作品,作品时间限5-10分钟;
(3)报名团队须在征集日期截止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与参评作品一同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4)参赛的团队需在比赛前自行准备现场音乐CD;若有完整原创剧本,可与报名表一同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处,并写明团队名称及节目名称。
4、作品评选
征集:2008年5月15日至9月20日,参赛团队将表演作品报名表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初赛(拟定):2008年9月底,主办方将统一展开初赛(地点待定),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对所有Cosplay现场表演展示作品进行评审,从所有报名参赛作品中选拔15个左右入围决赛评选;
决赛(拟定):2008年10月,主办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决赛评选,最终评选出各单项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根据优秀作品比例确定),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主办方将邀请获奖优秀团队于北京学生文化创意国际交流系列活动优秀作品颁奖晚会进行现场表演。
5、专业评委(待定)
6、奖项设置
最佳表演奖、最佳服装奖、最佳原创剧、最佳改编剧及入围决赛优秀奖若干。
(三)校园原创音乐系列活动
1、活动介绍
校园歌曲是学生的创作,充满着朝气。活力、新鲜、年轻是她的魅力所在,内容大多是学生生活及感受,很能引起同学的共鸣。如今的校园音乐除校园民谣外,也开始大胆涉足RAP、HIP-POP、NEW AGE、英伦摇滚、重金属、拉丁爵士等多种音乐风格,体现了新一代校园原创歌手的先锋意识和对音乐的探索精神。
为繁荣我市校园文化艺术事业,促进素质教育健康发展, 弘扬和发展校园原创文化,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校园原创音乐的创作,丰富校园的精神文化生活,引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2、参赛对象
大专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等),另外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学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与。专业与非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参赛要求
A. 总体要求:
(1)参赛作品是学生自行创作或参与创作的原创歌曲,演唱者必须是学生。禁止任何抄袭和剽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向参赛选手所在学校通报。
(2)两年来未经商业演出或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均可参加比赛,原则上是2006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
(3)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旋律优美,演唱者准确表现歌曲内容、表现力强。
B. 歌曲内容:
(1)积极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表达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情感,富有情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2)反映当前社会生活,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
(3)反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大学生活
(4)反映校园生活,歌颂同学情谊、团队精神以及校园爱情等。
C. 作品形式:
独唱、重唱、合唱、乐队均可报名参加,必须是通俗唱法的中文或英文歌曲作品。
D. 参赛细节: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认真填写并提交参赛申请表。
(2)演出服装、道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3)每个参赛作品限时6分钟(超时作品将扣分)
(4)进入复赛的参赛选手请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节目光盘(DVD或VCD)
及报名表、歌词、曲谱、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A4纸打印、复印。),寄至大赛组委会,集体节目要求附全体演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无效。
4、参赛方法
(1)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专业评委根据参赛选手作品光盘进行初选,评选出50名优秀选手(含组合)参加大赛复赛。
凡进入复赛的选手,于复赛前一天到大赛组委会报到。复赛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比赛成绩为参赛选手现场表演,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决出最后比赛成绩。
请选手自留伴奏带备份,所有复赛、决赛节目光盘概不退还。
(2)参赛表格请一律写明参赛单位(或个人)、作品名称、参赛人、指导教师、创作人员姓名等,报名后改动无效。如确需改动,需提前通知活动组委会。
(3)进入复赛、决赛的作品不得擅自调整人员及曲目,如需变动,必须提前报经组委会批准,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5、专业评委(拟请)
宋 柯 太合麦田音乐总裁
张亚东 著名音乐制作人
小 柯 著名音乐制作人
羽 泉 内地著名音乐组合
花 儿 内地著名乐队
水木年华内地著名乐队
张 东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著名主持人
章莹莹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著名主持人
6、奖项设置
大赛决赛金奖 1名、银奖 2名、铜奖 3 名(分别获得奖品+奖杯+证书)
参加决赛没有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均获得优秀奖。另设最佳男歌手奖、最佳女歌手奖、最佳乐手奖、最佳乐队奖、最佳作词奖、最佳作曲奖、最佳编曲奖、最佳人气奖、最具潜力奖、最佳镜头表现奖等单项奖,在所有参加决赛节目的辅导老师中评选“优秀园丁奖”。另外,依照各分赛区和推荐单位的成绩颁发“最佳组织奖”3个。
7、后期推广
(1)大赛决赛结束后,将举办“北京学生文化创意国际交流系列活动优秀作品颁奖晚会”颁奖仪式并举办颁奖晚会,晚会拟请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阳光卫视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Music Radio)等播出。
(2)大赛结束后,大赛承办单位负责在多个高校举办大赛获奖选手巡回演出。
(3)由大赛官方网站等介绍所有获奖选手及作品。
(4)大赛结束后,由大赛承办单位邀请专业公司录制、出版、发行优秀作品唱片专集。
(5)由大赛承办单位邀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Music Radio)推广获奖优秀单曲。
(6)由大赛承办单位邀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属专业公司签约获奖选手,向各大唱片公司推荐。
8、北京学生文化创意国际交流系列活动优秀作品颁奖晚会(拟定)
时间: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晚
地点:清华大学大礼堂
规模:1500人
七、活动目标
1、力争通过活动征集到北京大中学生的优秀创意作品,内容涵盖影视、动漫、音乐各创作领域,充分反映当代学生的创意水平和专业素养;
2、邀请境外知名创意专家参与活动,通过讲座交流等形式,学习当前国外创意产业的前沿发展趋势和最新的创意理念,拓宽创意教育视野;
3、参与学生覆盖北京地区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
4、通过与知名国内外创意人士的面对面交流有效拓展学生们创意思路及教师的创意教育理念、激发创新热情,将富于文艺精神的国际创意教育理念引进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北京创意教育中;
5、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国内外知名度及影响力,激发广大学生参与创意的热情,引导同学们关注创意、参与创意,并积极将优秀创意作品推向市场;
6、通过文化创意系列活动的实施搭建国际交往平台,建立交流合作渠道,积极促进北京文化创意人才的国际交往,学习国际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更好的服务于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和首都教育国际交往。
八、活动成果
1、所有入围影像作品邀请赛决赛的影视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收录刻制优秀作品纪念光盘;
2、所有入围动漫系列活动决赛的优秀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收录刻制优秀作品纪念光盘,优秀漫画作品印制成册;
3、所有入围原创音乐制作系列活动决赛的优秀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收录刻制优秀作品纪念光盘;
4、收录境内外专家系列讲座内容,由主办方统一拍摄刻制讲座光盘;
5、全部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印制文化创意系列活动回眸专刊。
九、活动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森校园,作品提交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8号智慧大厦1508A
电话:010 62285289 62286859 82210093
传真:010 62285289
邮编:100088

回复Comments
作者:
{commentr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