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北京。
透过树叶可以看到支离破碎的天空。叶暮说,这个城市和这片天空一样,拆拆建建,未见完整。
第一次见到叶暮,正值阳光明媚的下午2点。我们在一间小酒吧的落地窗前相对而坐。
这是一次俗套的相亲。我哥得知我最近游手好闲,曾经的相亲相爱都如指缝流沙般匆匆离去,留得我一人独守空房。于是大发慈悲,神迷兮兮的说,我这儿有个女孩儿,你要看看不?我说算了吧,现在的女孩儿奇形怪状的太多,受不了刺激。他说,人家可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干笑了几声,才女?下半身写作的那种?我哥瞪了我一眼,搬出他那套过来人的理论,无非就是什么想当初他也不想找女朋友,可是碰见了现在的我嫂子,于是痛恨从前的单身萎靡的生活,觉得眼前的阳光格外耀眼,前方的路无比宽阔,未来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接着,他拍拍我的肩,语重心长的说,去见见吧。对你百利无一害。我看着他说,你不愧是4月1号那天结的婚啊。
我哥走的时候,说他回去就给那个才女打电话,没问题就下个星期六见面。我想,见就见吧。也好找点事打发时间。恐龙天仙也得见了才知道。
叶暮说,你就是朝阳吧?我是叶暮。我听你哥说你长得特脱俗,我就来看看。
我说是么。那您看我长的还挺一尘不染的吧?
她喝了一口茶,看我半天,说,还成,就是有点瘦,你哥连门都过不去了,你怎么没学学他啊?
我说这不是学来的,他以前就不瘦,结婚之后体积愈发庞大。我以前就瘦,给我头牛我都不胖。
她嘿嘿的笑着,你可真逗,给你头牛,你要是不宰了它吃了,光养着,那牛胖了,你不还是瘦么。
我低下头,心想这个女孩可真够伶牙俐齿的。于是,我岔开话题说,你平时都喜欢什么?
她说,我啊,钢琴,吉他,小提琴,大提亲,中提亲,古筝,三角铁……我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刚回到家就听见电话铃声欢快的想着,接起来果然是我哥。他说怎么样怎么样?我横在沙发上说,什么怎么样。他说你们聊的怎么样?我说就聊聊呗。他说都聊什么呢。我说什么都聊,她的初恋我的初恋。他在那边啧啧的说,都开始交待过去了。看来形式喜人啊。
叶暮说她小的时候喜欢她们街道李大爷。她说那个男人的白衬衣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洁白,胳膊上戴着红袖箍,特帅。有一次还帮我教训了欺负我的一帮子男孩。我说从那时候,他就成你心里的英雄了吧?让你幼小的心灵从此有了未来夫婿的标准,发誓非此类人不嫁。首先必须是衬衣要干净,其次能帮你赶走身边的恶毒分子,最好还带着红袖箍,比如街道办的,比如看自行车的。她哈哈的笑起来,清脆明亮。我说那后来呢?不告而终?她说没呀,我说了。他让我回去给我爸说,什么时候找他杀一盘。我说这就完了?他说后来他就结婚了,是又结婚了。那新娘子长得格外喜庆。看见她就如同看见冯巩。巩哥长的就够喜庆的吧?她比小冯子还喜庆。其实李大爷长的挺苦大仇深的,眉头总是揪在一起。他俩站一起特逗。那女的不笑的时候都跟笑似的,李大爷笑的时候都跟哭似的。我说你的初恋就从一个女冯巩的出现宣告结束了?她说是啊,后来我就搬家了。你呢?你手上那尾戒有什么故事吧?
我说说来话长啊。她的眼神立刻明亮起来,唰地射向我。说,和一个女人有关系吧?我说是啊,没错。她说那个女人挺漂亮吧?我说还成吧。我当初在街边溜达,看见这枚戒指安静的躺在地摊的角落,于是我就得像看到缘分一样,就把它买下来了。买东西的是个女孩儿。至于,我跟那个女孩儿的故事,是我发现她多找我5块钱,我回去还给她。叶暮说,就这样?我说就这样。她说你骗我呢吧?这能是你的初恋吗?我说这当然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恋在我6岁的时候,从我和隔壁小丽分吃一块棒棒糖开始。她说那那个小丽现在呢?我说死了。她张大嘴半天没说出话。然后,神色尴尬的说,对不起哦,对不起。那你特难过吧?我说是啊,哭了好几天。打那以后,只要看见棒棒糖就能想起我悲喜交加的童年。叶暮说,小丽长的好看吗?我说,小丽长得和别人不一样,属于特别可爱,特别会撒娇的那种。她长叹了一口气,说,虽说那时候你们都小,但感情都特真挚。你也别太难过了。毕竟都过去这么久了。我说没关系。你不用安慰我。人总有一死,何况一只猫呢。这一次她又张大嘴半天没说出话。然后哈哈的笑起来。
后来我陆陆续续的接了一些活,生活被一些东西填的满满的。几乎都快忘了那次和叶暮的见面,快忘了叶暮这个人。有一天我正坐在电脑前画来画去的时候。电话铃声再一次欢快的响起。接起来发现里面传来格外悦耳的声音,朝阳?我说我是,您哪位?她咯咯的笑着,我是叶暮啊。你在家呢吧?我说是啊。她说好的你别动,我这就去看你。说完她就挂断了电话。
透过树叶可以看到支离破碎的天空。叶暮说,这个城市和这片天空一样,拆拆建建,未见完整。
第一次见到叶暮,正值阳光明媚的下午2点。我们在一间小酒吧的落地窗前相对而坐。
这是一次俗套的相亲。我哥得知我最近游手好闲,曾经的相亲相爱都如指缝流沙般匆匆离去,留得我一人独守空房。于是大发慈悲,神迷兮兮的说,我这儿有个女孩儿,你要看看不?我说算了吧,现在的女孩儿奇形怪状的太多,受不了刺激。他说,人家可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干笑了几声,才女?下半身写作的那种?我哥瞪了我一眼,搬出他那套过来人的理论,无非就是什么想当初他也不想找女朋友,可是碰见了现在的我嫂子,于是痛恨从前的单身萎靡的生活,觉得眼前的阳光格外耀眼,前方的路无比宽阔,未来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接着,他拍拍我的肩,语重心长的说,去见见吧。对你百利无一害。我看着他说,你不愧是4月1号那天结的婚啊。
我哥走的时候,说他回去就给那个才女打电话,没问题就下个星期六见面。我想,见就见吧。也好找点事打发时间。恐龙天仙也得见了才知道。
叶暮说,你就是朝阳吧?我是叶暮。我听你哥说你长得特脱俗,我就来看看。
我说是么。那您看我长的还挺一尘不染的吧?
她喝了一口茶,看我半天,说,还成,就是有点瘦,你哥连门都过不去了,你怎么没学学他啊?
我说这不是学来的,他以前就不瘦,结婚之后体积愈发庞大。我以前就瘦,给我头牛我都不胖。
她嘿嘿的笑着,你可真逗,给你头牛,你要是不宰了它吃了,光养着,那牛胖了,你不还是瘦么。
我低下头,心想这个女孩可真够伶牙俐齿的。于是,我岔开话题说,你平时都喜欢什么?
她说,我啊,钢琴,吉他,小提琴,大提亲,中提亲,古筝,三角铁……我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刚回到家就听见电话铃声欢快的想着,接起来果然是我哥。他说怎么样怎么样?我横在沙发上说,什么怎么样。他说你们聊的怎么样?我说就聊聊呗。他说都聊什么呢。我说什么都聊,她的初恋我的初恋。他在那边啧啧的说,都开始交待过去了。看来形式喜人啊。
叶暮说她小的时候喜欢她们街道李大爷。她说那个男人的白衬衣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洁白,胳膊上戴着红袖箍,特帅。有一次还帮我教训了欺负我的一帮子男孩。我说从那时候,他就成你心里的英雄了吧?让你幼小的心灵从此有了未来夫婿的标准,发誓非此类人不嫁。首先必须是衬衣要干净,其次能帮你赶走身边的恶毒分子,最好还带着红袖箍,比如街道办的,比如看自行车的。她哈哈的笑起来,清脆明亮。我说那后来呢?不告而终?她说没呀,我说了。他让我回去给我爸说,什么时候找他杀一盘。我说这就完了?他说后来他就结婚了,是又结婚了。那新娘子长得格外喜庆。看见她就如同看见冯巩。巩哥长的就够喜庆的吧?她比小冯子还喜庆。其实李大爷长的挺苦大仇深的,眉头总是揪在一起。他俩站一起特逗。那女的不笑的时候都跟笑似的,李大爷笑的时候都跟哭似的。我说你的初恋就从一个女冯巩的出现宣告结束了?她说是啊,后来我就搬家了。你呢?你手上那尾戒有什么故事吧?
我说说来话长啊。她的眼神立刻明亮起来,唰地射向我。说,和一个女人有关系吧?我说是啊,没错。她说那个女人挺漂亮吧?我说还成吧。我当初在街边溜达,看见这枚戒指安静的躺在地摊的角落,于是我就得像看到缘分一样,就把它买下来了。买东西的是个女孩儿。至于,我跟那个女孩儿的故事,是我发现她多找我5块钱,我回去还给她。叶暮说,就这样?我说就这样。她说你骗我呢吧?这能是你的初恋吗?我说这当然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恋在我6岁的时候,从我和隔壁小丽分吃一块棒棒糖开始。她说那那个小丽现在呢?我说死了。她张大嘴半天没说出话。然后,神色尴尬的说,对不起哦,对不起。那你特难过吧?我说是啊,哭了好几天。打那以后,只要看见棒棒糖就能想起我悲喜交加的童年。叶暮说,小丽长的好看吗?我说,小丽长得和别人不一样,属于特别可爱,特别会撒娇的那种。她长叹了一口气,说,虽说那时候你们都小,但感情都特真挚。你也别太难过了。毕竟都过去这么久了。我说没关系。你不用安慰我。人总有一死,何况一只猫呢。这一次她又张大嘴半天没说出话。然后哈哈的笑起来。
后来我陆陆续续的接了一些活,生活被一些东西填的满满的。几乎都快忘了那次和叶暮的见面,快忘了叶暮这个人。有一天我正坐在电脑前画来画去的时候。电话铃声再一次欢快的响起。接起来发现里面传来格外悦耳的声音,朝阳?我说我是,您哪位?她咯咯的笑着,我是叶暮啊。你在家呢吧?我说是啊。她说好的你别动,我这就去看你。说完她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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