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代表热议民生——看病吃药还是贵
为了做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
1、药价虚高导致“看病贵”。同一药品经过多个流通环节,层层加利,最终全部转嫁到患者的头上。如奈替米星抗菌针剂,医药公司底价4元,医院进价19.4元,医院零售价就达到了24.5元;同一种针药,在一家医院是70元一剂,而在另一家是150元一剂;社区“平价”医院价不平,处方药至少在挂网价的基础上增加了15%。
2.改头换面暴升药价。如氯霉素眼药水仅0.8—1元一瓶,将药名换成“润舒”后,药价暴升至9—11元一瓶;另外还有一药多名,同药不同价等等。
3、虚假药品广告害人,部门责任不清。如我区实验小学某教师看到诱人的护肤广告后,在中大街某知名药店购买了“新感觉祛斑霜”,擦抹后全身过敏,一脸起泡,投诉到工商管理部门,工商说该药品监督部门管。投诉到药品监督部门,药品监督部门说该药店手续、证件齐全,至今不了了之,使该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4、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仍是薄弱环节。居高不下的医药费让很多农民患者在医院面前望而却步,高额的挂号、护理费用使优质医疗资源远离贫困群体,造成了“不敢看病”的社会心理。多数农村医院的技术水平不高,甚至还有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护工作,特别是边远农村卫生院,医疗器械落后,卫生人才配备不合理,专业人员缺乏,“青黄不接”,人才断层,医生成了“多面手”。
5、药品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江湖游医、药品广告、山区乡镇、城乡结合部、城区偏僻街巷的日常监督管理仍是薄弱环节。
6、“新农合”报账存在漏洞。一些医院受利益驱动,对参加了“新农合”的患者实行高价药和“大处方”,小病大医,少支多报,侵害国家利益。如有些医院把只开处方药,未住院的患者,在报账发票中虚增住院床铺费、护理费等。
7、群众对收取住院“门槛费”不理解。医疗单位和医保部门对住院 “门槛费”的收取理由宣传不到位。
代表们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药环境,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假劣药品的识别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依靠群众的力量共同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建立网上常用药品价格公布制度,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将物价部门核定后的药品零售价或最高限价直接印制在药品包装上,以加强对药价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公开药品质量和价格投诉程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四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报账制度。五是加强对医务和医药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严格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教科文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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