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

      亲吻 2005-1-1 19:30
19岁的时候我和一些学生一样,素面朝天。小鹿是我身边的女孩。清纯可人。笑起来,嘴角上翘,眼睛眯成一条缝。我相信那时候她是真正的快乐。小鹿常跟我提起方天。她的男友,自由摄影师。看过方天拍过的照片。或颓废的灰暗,或夸张的色彩跳跃。孤独至极。方天很优秀。我随意的翻着这些照片,漫不经心的说。小鹿得意的笑着。眼睛眯起来。是个好看的女孩。我这一辈子是没什么遗憾啦,有你这样的好朋友,有方天这样的男朋友。呵呵。小鹿很容易满足。她很快乐。
我依然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听音乐。老师忍无可忍,把我赶出教室。小鹿无奈的看着我。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穿白色无袖体恤,一头乌黑的长发紧紧地束起来。声音甜美,皮肤白皙。她是乖乖女。
午后2点的操场上阳光充沛。这样的好天气,我无事可作。躺在草地上,数着天上的云朵,一,二,三,四……迷迷糊糊,好像做了一个梦:空旷的田野中,我赤裸着身体飞速的奔跑。迎着呼啸的风,一直向前,不停止……
小鹿摇醒我,说,暴,一起去吃饭吧。我起身揉着太阳穴,想制止昏昏欲睡的感觉。小鹿在旁边喋喋不休,你就听话一点嘛。今天方天和我们一起吃饭。我说,方天在啊,那你去和他吃吧。我可不愿意当那个什么……小鹿呵呵地笑着,你就去嘛,顺便帮我看看他这个人。我一路强忍笑意。如果我说方天不好,那么小鹿是不是就会因为我的一句话放弃他。答案很明显。小鹿总是这样,把她认为好的,和我一起分享。无论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如何。我从心底心疼小鹿。这样甜美依人的女孩,没有理由不让人喜欢。
餐厅里放着悠闲的爵士乐。经过一个下午的阳光照射,整个人都暖洋洋的。小鹿说,暴,这是方天。方天,这是暴,我最好的朋友。
时间就那么停止了。从一件白衬衣开始。
我看到方天凝视小鹿的眼神,压抑着寂寞的温柔。小鹿在整个过程中快乐的像个天使。她不停地诉说着学校的趣事。然后,她停了一下,笑着说,有些事情是暴不知道的。方天问为什么。因为她总是被老师赶出教室。说完小鹿就哈哈大笑。方天跟着笑起来。我也笑。我注意到方天的牙齿很洁白。方天问我为什么总被老师赶出教室。因为我觉得教室里的空气不如外面的好。所以就做别的事情,找理由让老师把我赶出去。我自嘲着。
回去的路上,小鹿的左边是我,右边的是方天。她突然唱起歌来:天晓得,既然说,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我才看到她今天把头发散下来了。有风吹来,长发就随风飘扬。温柔袭人。
童年的时候,我被寄居在乡下的外婆家。光着脚和伙伴们奔跑打闹。常常在嬉笑中,突然沉默。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只是在一瞬间感觉寂寞。一种不属于孩童的寂寞。在捉迷藏的时候,我总是不容易被伙伴发现。他们在结束游戏时,甚至忘记了还有我没被找到。把自己隐藏的太深,是多么地悲哀。伙伴都散开以后,海腾依然在寻找我。他会背着我到不算近的海边捡漂亮的小石头。离开那里的时候,他盖住眼睛让我远去。
恋爱吧,恋爱吧,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呵呵。十月的阳光灿烂明媚。前几天还一直阴着天,最近又突然变暖。不知道穿什么衣服和它们对抗。阳光,白云,狂风,暴雨。一直是孤独的,即使心里喜欢一个人。
去年的生日没有爱人。和一个乐队主唱疯了一个通宵。他把一个酒吧包下来为我庆祝生日。好热闹的PARTY。我说榔头,你不上学了怎么?他还是那副傻样,笑嘻嘻的。上啊,怎么不上啊。你丫说话能不能别老倒着说,听着忒别扭!我嘿嘿的笑着。好啊好啊。酒吧里空气浑浊,透不过气来。榔头把我叫道外面,神秘兮兮的说,给你生日礼物。我说这是夏天呀。他瞪了我一眼,废他妈什么话呀,冬天你妈也不生你呀!我笑着把盒子打开,哎唷,金属项链呢嘿。铜的吧?榔头没理我。我突然就想自己呆着,外面有风。很好。我爱上了北京的夜晚。狂放而温情。榔头他们在里面唱歌,他是有钱给我买这么一条冰冷的项链。唱片卖的不错,有N多小女孩前呼后拥。榔头说,我没飘飘然,我专心做音乐。项链挂坠正好垂到胸口,心脏的位置上。钻石眼泪。我不怎么喜欢榔头的音乐。新生代摇滚吧,大家都这么说。我喜欢超载。摇滚的超载,流行的超载,我都喜欢。榔头他们就是小屁孩。可是,我喜欢榔头,没心没肺的。山羊跑出来,扯着嗓子喊,你丫干吗呢?犯病了?我没理他,自己进去了。山羊是乐队的BASS,嗓门比主唱榔头还大。我们都说山羊投错胎了。应该让山羊当主唱。山羊在这个时候总是很害羞。还特别容易脸红。皮肤本来就黑,脸一红就变成很复杂的颜色。我们都知道山羊想当主唱,所以,都装傻。榔头也装不知道。榔头要是让位,就只能是当插线的。因为榔头什么乐器都会,什么乐器都不会。钢琴只会弹《四季歌》,左手和弦永远是1535。吉他也只会弹《同桌的你》。榔头还会吹口琴,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我只听过他吹这个。他也只会吹这个。榔头有一副好嗓子,天生当主唱的料。思想比较独特。什么彩色的蛇是我的自行车……我的梦啊,真勇猛……
榔头是从农村来的,带着朴实的个性。第一次到北京进KFC,用过餐以后,他说,我来付吧。他不断地说要带我去他的家乡,他的父母双亡。不清楚是因为什么。他不说,我们也不敢问。农村只剩下他的外婆。每当他说要带我去他外婆家的时候,我总能想起周杰伦的《简单爱》。我想要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看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我不清楚榔头为什么总要带我去见他外婆。但是,我很想到远离城市的乡村去看看的,榔头说那里的太阳通红,天空湛蓝。我说,仿佛所有的心愿在刹那间都能实现吧?榔头说你中邪了吧?高旗附身!!
榔头称呼所有搞摇滚的人为前辈。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死去以后,被后人成为中国摇滚的经典。我说这愿望太卑微。崔健还没死呢,就已经是经典了。榔头对崔健不屑一顾。但提起崔健还是前辈前辈。崔前辈或者是健前辈。
榔头他们排练的地方是一个不到10平米的小房间。放上一套鼓,站上几个人,再加两个破音箱,就没什么空间了。夏天没风扇,冬天没暖气。我在旁边给他们端茶点烟。每唱完一首歌,榔头总要问我意见。我说挺好的,挺好的。榔头就像个孩子似的傻笑。 他们的主音吉他是地道的北京人,叫朱江。我们叫他三角洲。说话一堆一堆的往出喷。语速极快,弹琴的速度也极快。有一次他在地铁看到有人弹琴卖唱。那把琴价格昂贵。他回来以后,忿忿的说,什么TM的世道,卖唱的用那么好的琴。还是吉普森的!山羊说,仿的吧?朱江恍然大悟,哦,仿的呀!
后来,他们鬼使神差的签了公司,出了唱片,办了什么歌友会,签名会,见面会,握手会,招待会……大会小会不断。排练的地方也从不到10平米的小屋换到了中央音乐学院的排练室。第一张唱片发行的时候,榔头跑过来,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对我说,哥们,咱出人头地了。我拍拍他,好样的,好好努力。他说,暴,我要带你回我的外婆家。我不知怎么就接了句:一起看看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榔头没听清我说什么,一直沉浸在亢奋的情绪里拔不出来。后来看着榔头他们激动的不行,我也跟着热泪盈眶起来。
朱江说,榔头,你丫真NB!哥几个都跟你沾光了!后来因为朱江的语速,我始终没听清他说什么。榔头不住的点头。山羊走过来说,走吧,老记都等着呢。被记者和话筒包围的榔头,总感觉不那么对劲,我也说不清是怎么不对劲。灯光下的榔头脸色煞白,有点像鬼。我打了寒颤,从后台偷偷溜了出去。
再见到方天是开学那天,他提着行李在门口张望。不用猜也知道是小鹿的。依旧是白衬衣,锐利的眼神。嗨,暴!方天的笑容抵得过灿烂的阳光,能穿过胸膛,抚慰僵硬的灵魂。整个暑假我都和几个狐朋狗友混在一起,白天看他们排练,晚上一起去酒吧,深夜买几盒烟,从街边淘几张盗版碟,回家开始醉生梦死。买不起威士忌就买二锅头。大家都寂寞,但是很快乐。辛辣的酒滑进胃里,有不一样的温暖和安慰。这样的生活是不能让小鹿参与的。她太纯洁了。浑浊逼仄的空间,怎能让一袭飘逸的白裙融进来。再说,方天肯定不允许小鹿与这些人混在一起。我想方天打心眼里看不起我。他和我说话的时候眼神很复杂,和对小鹿不同,他看小鹿,只有纯粹的温柔。这有什么,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这么想着。我说,方天,等小鹿呐?方天没回答我,说,一个暑假都联系不到你。 我说你联系我干嘛?方天楞了一下,哦,小鹿想联系你。我撩了一眼街边卖冷饮的老头,发现所有卖冷饮的老头长的都一样。满脸皱纹,笑容可掬。找的零钱永远都是脏呼呼的,手也是脏脏的,指甲缝里还有污泥。但我还是会买一支雀巢的冰激凌慰劳一下我的舌头。看过一个荤段子说,感觉甜味的味蕾在舌尖。所以,我每次都用舌尖小心地舔着上面的奶油。的确很甜。通常我都是一边吃冰激凌一边听周惠的歌。反正都是甜的腻人。大不了就冲到厕所里吐个天翻地覆。最坏也就是个胃疼。方天肯定不会欣赏我这种大无畏精神的。小鹿的细腻让我可望而不可及。我说,小鹿找我啊?我出国了。方天说是嘛,去哪了?四川!说完我头也没回地走了。
开学的标志是黑板前的课程表,周一的例会,其他同学在教室里上课,我在操场上跑步或者躲在宿舍里看书听音乐写东西。睡不着就翻几页琼瑶的书把自己弄困。一天专业老师找到我,看样子是要与我促膝长谈。老人家说,其实你的专业课非常好,只是其他课程是不是也能抓紧一点。学校要处分你,我说了一下,现在没事了。我说,谢谢,以后一定改正。
小鹿还是甜甜美美的,看见我就发嗲。我说,以后我跟你说话能蹲着说么?小鹿说,你干吗?便秘啊?!我说,你一个小姑娘说话怎么那么不文明呢?要是让方天听到多不好。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方天这两个字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他是属于小鹿的。我以为自己很寂寞。
一个月以后,收到了榔头的新歌小样。我选择在午夜时分听。“我等你,在你离去的地方。一如从前,我那么悲伤。大红盖头遮住阳光,黑暗中你是我的新娘”。榔头的声音愈发的成熟和感性。我感动的快要哭出来。脸埋在膝盖间,牛仔裤很厚,泪水很多还是没能湿了皮肤。找出日记本,写下这样一句话:我哭了,好像是一个季节。
偶然遇见方天,在一家酒吧里。名字是See the sea。方天说,我来谈画展的事情。我说好啊,谈的怎么样了。不错啊。方天看起来神采奕奕。呵呵,那恭喜了。一时间,我竟找不出什么话题。除了恭喜,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在抽烟。我请你喝酒!方天转过脸,眼神无限空洞。看着我,又像看着缥缈的远方。威士忌加冰,555香烟,迷幻的音乐……这个夜晚可以放纵。
我爱上一道疤痕,我爱上一盏灯……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就给我一个吻……我只爱陌生人……一直在听王菲。慵懒的声音可以让我沉沦。专业老师的话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我依旧逃课,在走廊肆无忌惮的抽烟,酗酒,夜不归宿,讲脏话……班主任说,你看看你什么样子,你这样怎么对得起你的父母!你看看你从头到脚哪有个女孩子样……没等她说完,我就离开。要是多呆一分钟,我也许会揍她!我最讨厌别人提起我的父母,最讨厌!!
回到宿舍,看见小鹿的床帘拉的紧紧的。小鹿小心地探出头,一脸尴尬地笑着。 我说,小鹿你也注意点。方天怎么这个时候来呀……方天是谁?里面传来陌生的声音。小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说不清当时自己是怎么样的麻木,或者是冷漠。总之,我没多说一句话。这样龌龊的气氛不适合我。
小时候,伙伴冲着我喊:你妈不要脸,你妈和别人乱搞……那时,我还小,却已经懂得用武力解决问题。爸爸永远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我摔了碗筷,气急败坏地说,你真没出息,你真不是个男人!爸爸惊呆地看着我,似乎不相信这是他的女儿。然后,捂住脸呜呜地哭起来。
后来,小鹿说,暴你知道吗?我很爱方天。可是他什么都不能给我。你看到的那个男人很有钱,他有老婆,有孩子。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女人不就这样么。你说我低贱也好,说我出卖色相也好,但是,没钱的日子太难过了。在床上,男人都是一样,爱谁谁吧。方天说他喜欢你。可是,我做不到你的洒脱和无所顾忌。
一瞬间,觉得小鹿像个60岁的老人。直到她离开,我都是沉默的。已经是冬天了,寒风从衣服的每一个缝隙钻进来,嘶咬着我。很疼痛。我说的是真的疼痛。
给榔头打了电话,我说我要退学。榔头说,那就回来吧。
走的时候,小鹿哭得不成样子。暴,一定要想我。我说,我会的。小鹿,我爱你。我是真的爱她。没有和方天告别。也不需要告别。
回去以后,山羊因为打架,被判刑。对方伤的很重。终身残废。朱江说别玩了,没意思。榔头说好,正好我也不想玩了。朱江举起琴狠狠地砸下去。一副大义凛然的姿态。榔头说,我没话筒可砸。我说那就不砸了。
5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我不再嚣张跋扈,渐渐谦虚谨慎。听摇滚开始觉得吵,宁愿听一些唯美小提琴。我学会了圆滑应对。学会了讨好。开始对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懊悔不已。开始想念小鹿和方天。
终于和榔头去看他的外婆。乡村的太阳和城市里的并无区别。我有点后悔,不该来。毕竟我幻想着这里的太阳通红,天空湛蓝。邻居说外婆已经过世了。榔头双肩抖动,面部肌肉应为痛苦变得扭曲。我抱住榔头,安慰他,没事的。榔头终于放声大哭。我说,榔头,你还有我。那是我和榔头第一次接吻,在乡间小路上。阳光被树叶遮住了。
和榔头结婚那天,收到小鹿的来信。她说方天服毒自杀。赤裸着身体。身边摆着他的摄影作品。还有,她因为多次堕胎,不能生育。那个男人说要好好照顾家庭,给小鹿一笔钱,走了。小鹿说,暴,我很想你。
我想起那个在某个夜晚唱着你快乐所以我快乐的小鹿,还有那个穿着白衬衣,让我一瞬间窒息的方天。那些和榔头,山羊,朱江他们昏天暗地的日子。我知道我回不去了。
我失去了我的青春岁月。终于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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