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时候,喜欢过谢霆锋。不要告诉我这很俗。我不会承认的。
一直坚持,虽然我年少,但不无知,我不是喜欢他的帅气耍酷。我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坚持。也逃避。
现在我一直喜欢Tony Leung,Meg Ryan,Dayo Wong。
其实对Tony,不知道是应该说喜欢,还是爱,还是迷恋。
反正就一直存在着那么一种情愫。久久不散。
Ryan和Dayo,其实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高度。但又并非崇拜。远远地喜欢。一直地欣赏。
以前也喜欢小楠,现在已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没有爱恨之说。
小蘑菇也喜欢,不过也磨得连激烈的情感也缺乏了。成天地斗嘴,但又非常enjoy。我俩都畸形了。
我其实很难却也很容易去喜欢一个人。
最近我喜欢夜上浓妆。一个令我喜欢的女子。
发现自己根本不会掩饰。天天跑去给人家留言。差点被怀疑成“蕾丝边”。
喜欢她,是因为亲切,只有咫尺之遥。她就像另一部分的自己。被镜子反映了出来。
惊异于如此的共鸣。我喜欢她。
未来的路途永远迷糊,即使擦拭镜片。喜欢的人少,能相知相惜更少。
趁我还没褪去情感的潮水,为此生喜欢的人留个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