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

      傷痛文字。 2004-12-19 4:11
亲爱的,
我要忘记你。
有些东西我终于看仔细。
————题记
后来我终于明白。遗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他走过来,我微笑着叫着他。然后他对我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原来,他无可替代。
是的。无可替代。

光阴划过我的脸庞。但岁月并没有刻下痕迹。他们说我只有十五六岁。于是,我告诉自己,我并未老去。
记得。记得。我知道,他会记得我。如同我记得他。他记得他欠我。我记得我爱他。是很爱的那一种。不过,我们都不会再给彼此机会。

选择,很难。我办不到。可是我依然要去做。或许这是所谓的宿命。无能为力。呵呵。阳光如此灿烂。就像他的微笑。但我却遗失了他的照片。然后,遗失了他的人。
哭泣,只因为失去。

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遗忘,成为唯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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