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感人灵异故事集

      开心雪茵 2004-6-25 9:27
经典故事之一:三世之赌 她和他原本是原始森林里的两棵树。
    那个时候还没有人类到达他们这里,他们的生活一向是宁静和幸福的,但是有一天她想和他再挨近一点。
    她把自己的枝条朝他那个方向长过去。
    当他感觉到她的接触的时候,吓了一跳,随即气急败坏的说:“你在做什么?”她说:“我很寂寞,而且……我喜欢你!”他那个时候自由自在的,没有觉到一点喜欢另一棵树的必要,所以他很坚决的说:“不,我不喜欢你!”她听了无语,悲伤的垂了头,在风的抚摸下轻轻的哆嗦着,如果一棵树会哭的话,她一定会嚎啕大哭的。
    可是他不理解,他觉得自己不是因为爱而生存的。
    后来风越吹越大,他们看见由天上劈下一道巨大的闪电,然后是惊天的巨响,山顶上那棵资格最老的树一下子淹没在闪光中。
    森林起火了。
    她感觉到那火的舌头一点一点向他们舔过来,心里反而平静了许多。
    “我们都要死了,下一辈子我们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了,也许,会变成一棵草,也许,会变成那种满山开的花,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会不会重逢……”他厌恶的看了她一眼,他对于死亡是很害怕的:“我宁愿还是变成一棵树,但愿不要再生在你旁边!”她很伤心。
                   
    他们两个都死了,灵魂来到神的面前。
    神说:“你们可以做三世的人。”她说:“我希望来世能与他在一起。”他说:“不,我希望来世永远自由。”她下了好大决心,问他是不是一点都不爱自己。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所以她说:“那么我们来打一个赌吧,一个三世的赌。”“如果你爱上我,就是你输了,如果你不爱我,就是我输,谁输了,结果……就是死亡。”他同意,于是他们请诸神作证,开始了三世之赌。
第一世,青剑
                   
    赵和来到这片荒山很久,依旧没有找到传说中的神剑。
    他依旧每日上山寻找,初春,山上荒草野花,飞禽走兽,景色说不出的自然美好,他于这山中迂回前进,几乎把这路全部摸熟了。
    只有西山还未去过,他想着,走去,从晌午到黄昏。
                   
    他肩背的射日弓,忽然嗡嗡作响。
    上古神弓,一旦鸣警,必有妖孽。他警觉的停下来,四周风吹草动,却不见有什么异像。
    他弯弓搭箭,向草丛深处射去。
    一阵混浊的风吹的他睁不开眼,好一阵风停了,一只白兔带着那箭从他身旁窜过。“想跑?”他大吼一声追过去。
    这一追就到了夜晚,山里的夜晚凉爽而漆黑,赵和走了很久,失了白的踪迹,他这才发现,这是一片寂静的森林。
    静的连虫鸣声也没有。
    不远处的山坡上,月光撒了一地,他忽然觉得那如此之美,于是攀上去。
    吃了些干粮,看来得明天再回去了。
    这时在不远处有叹息,一个少女的声音轻轻的说:“你伤的不轻,是什么人这么狠心啊?”他不禁“啊”了一声,接着眼一花,那少女已经在他眼前了。
    只见她白衣胜雪,衣袖飘飘,仙子一般,怀中抱着的赫然就是那只白兔。
    她见他脸上写着错鄂,口气和缓了一些说:“伤了它的,就是你么?”“妖孽,人人得而诛之!”她乌亮的眸子只望了望他,他就觉得一阵凉气扑来,几乎站不住脚,听得她说:“可是它又没惹了你,妖也是生物呀,你瞧,它是多么可爱的一只白兔,你怎么忍心无缘无故的杀死它呢?”他无言,她又说:“你到这深山里来,想做什么?”“我要找传说中的神剑。”她很吃惊的问:你要去杀人吗?”他问她怎么知道。
    “你满脸杀气,一定是想去杀一个非常不好杀的人,为了杀他,你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是不是?”他不回答,反问她是谁。
    “我是看守这座山的巫女青儿,从小就住在这里,这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她说,“我相信我的上一辈子是这里的一棵树。你呢?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上一辈子是什么?”他说他没想过:“我一出生,我的家人父母就被仇人杀光了,我被父母的一个朋友救走抚养成人,从小到大我唯一的生存目的就是复仇,我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神剑手刃仇人。”青儿好久不语,最后问:“你报了仇以后呢?”“我没想过。”青儿想了想说:“我送你出山吧。”两个人默默的走出荒山,天上的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明亮。望着赵和远去的身影,青儿站在山坡上,听到自己的心在哭泣。
    她的师傅临死前对她说:“你在这深山之中见到的第一个男人,才是属于你的缘分。”可是他走了,甚至没回过下头。
    难道,非要我爱着个人吗?他一心想找到神剑报仇雪恨,他知道那个咒语吗?
    怀中的白兔颤抖着,仿佛知道她的心事一样……
                   
    赵和再次来找青儿的时候是一个月后了,寻到山中的河水旁,青儿在沐浴。
    他被这美好的情景骇呆了,好久才开口说:“你……你好……”青儿吓一跳,半晌才想到自己一丝不挂的站在河水里。
    “我第一次看见你,就忘不了你了。”后来他说,那时青儿已在她怀里,在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可以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事情以后,青儿觉得自己很幸福,他爱她了。她终于有属于自己的缘分了,她听他在耳边的甜言蜜语,听他讲的每一个字,忘乎所以。
    “这山里原来是没有神剑的吧?”他问,“要不然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她说不是的:“神剑是有的,这把神剑,叫做青剑。”很久以前有个人间勇士拿了青剑斩了在人间为非作歹的青龙,青龙的父亲龙王大怒,杀了那个勇士,把这把宝剑封在山中的洞里,委派巫女世世代代看护宝剑。从此宝剑再也没有人可以看到。接触封咒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在月圆的时候,用巫女的鲜血染红那山洞的每一寸土地。
    青儿告诉了赵和这些,问他:“如果得到宝剑会让我死,你愿意吗?”他一笑,不回答。
    马上就到月圆了,青儿一天比一天憔悴,她脸色苍白,依偎在赵和的怀里,哪里也不去。赵和问她为什么,她总也不说,是的,她总不能把自己知道的他心里的想法说出来,那样他就再也不会对她好了。
    那天晚上,他们来到山洞口。青儿哭了,赵和不知所以的抚摸她的秀发,手有一点哆嗦。“很多人来这里取剑,”青儿说,“只有你成功了,你真是一个勇士!不过在你进洞之前,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爱不爱我?”他没有回答。青儿闭上了眼睛,听凭赵和把她拦腰抱起,走进了山洞。 br>    在她爱的人割断她的脖子的时候,她一直看着他,看自己的鲜血喷出来,然后慢慢的,慢慢的,一切结束了……
                   
    他如愿以偿,报了仇,而且当上了名噪一时的剑客。他娶妻,生子,过着荣华的生活。他收了很多徒弟,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尊敬他,在世人眼里他是公正善良的化身。
    只有他知道,他的所有也只不过是那座深山里的一个小小的坟头。
    他对自己说,他很快乐,以前的一切不是他的错,他是迫不得已。
    他到那坟前看过一次,那次也是半夜,他不敢告诉家人徒弟,一个人悄悄上路。山里还是那个样子,坟很简陋,几乎被雨水冲平了,他伫立良久,听到奇怪的响声。那只白兔出现了。
    他大惊,发箭射去,竟然没有射中,那兔儿冲过来,咬了他一口。
    回去之后他染上恶疾,没几天功夫就一命呜呼。
    ……“你输了,”他说,“我没有爱上你。”她只是默默叹气。
    “也许你不爱我,但是我爱你,我们还有下一世。我会在轮回中等待,希望你也珍惜,那相遇的一刻。”……
第二世,玉壶
                   
    她是被当作礼物和一只玉壶一起送到他家来的。他从第一眼看见她就很是喜欢,于是要了她来给自己做丫鬟,起名小玉。
    他觉到她很喜欢自己,常常要她到自己书房来。府里家教很严,而他偏偏生性随便,所以只有在她身上,他才能体会到做男人的乐趣。
    一次事毕,她穿好衣服,问他:“公子,你爱小玉吗?”他敷衍着说,当然……
    “那么你会永远跟小玉在一起吗?”他心里一沉,看她柔情似水的眼光,不忍佛她之意,于是点头。
    第二天,他被告知将和指腹为婚的孟家小姐则日成亲。
    当晚小玉来找他的时候,已是泪眼盈盈,她说:“公子,我有了你的骨肉。”他一惊,孟家乃是大户,若是知道此时定要退婚,再有朝中风言风语,父亲的官位定然不稳。
    他铁了心思劝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小玉开始不肯,后来无奈只得应了。
    大婚之日,孟家新娘锦衣华服,人美如玉,洞房花烛,他心里一荡,只觉快乐无边,再也想不起小玉来。而小玉也在大婚的那一天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三年之后他父亲在朝中为官竟然得罪了权贵,获罪抄家,父亲一病不起,不久归天。孟氏随后改嫁。他孤单一人,手无拂鸡之力,只好沿街要饭聊以糊口。
    这一天他越走越远,竟走到一个陌生的村子,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又渴又饿,只好去敲一户人家的门,那人家的主妇出来开门,四目相对不觉哑然,原来那妇人竟是小玉。
    只见她虽然一身布衣,仍旧美丽如初,一双秀目楚楚动人。
    他见了面上发赤,自惭形秽,不敢再上前,转身便走。
    小玉叫住他道:“公子,好久不见,不认识我了吗?”他这时候觉得悔恨无边,说:“我当初对不起你,此刻再也无面目见你了!”小玉说:“公子虽然忘了小玉,小玉却不曾忘了公子啊!”他一震,心里暖暖的。小玉执了他手一同进屋去,那一晚他重获温暖关爱,快美非常,只觉得平生再也不会有如此之乐了。傍晚小玉在他怀里,他追问别后之事,她只是不说,再问时竟落下泪来。
    “公子,你我有缘,但只可相聚三日,三日之后,我自然会把一切告诉你。”他心里一沉,想她可能是有了丈夫了。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小玉已经生火做饭,忙碌如主妇了。再两天他们朝夕相对犹如夫妻,十分幸福。他为了讨好小玉主动下地干活,虽然收获无几,但头一次尝到自食其力的滋味。
    他闲暇时仔细观察屋子前前后后,却没有发现还有别的人家,问她,她说:“山里人家,能有几户!”第三天傍晚,他睡的沉沉,忽听到耳边有人哭泣,醒来看时,小玉对他说:“我要去了。”他骇呆了,忙问为何。
    小玉说:“公子,三年前你大婚之日,小玉就已经投湖而亡了,只因魂魄惦念公子,徘徊不去,有个神仙看我可怜,准我在此等待,说你我还有三日之缘。如今三日尽了,我要去了,这里东西都是小玉为公子所置办,希望公子能自食其力,过上好日子,好自为之。”他心中大痛,叫道:“我不要你走,你不要走!”上前拦腰抱住,只觉怀中多了个硬物,再看时小玉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晶莹透剔的一把玉壶。
    那玉壶本是小玉失踪时不见了的,想必她留下它是让他重振家业之意。
                   
    此后他痛定思痛,变卖玉壶筹集本钱,走遍各地经商,几年功夫竟然赚到了一笔不小的家业,成了当地的传奇人物。发了财,他赎回玉壶,而后成家立业,修了间大宅子,甚至比原来的府第还要豪华。
    到他四十岁寿宴的晚上,他喝了不少酒,回到书房把玩那带给他所有财富的玉壶,想起小玉的身影,忽然耳边好像听到了一个年轻女孩的笑声。
    “来啊,公子来捉我啊!”那好像就是很多年前他们在书房嬉戏的声音。
    他心里一疼,接着迷糊起来,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追着小玉的身影跑出去了。
    第二天早上,他的家人发现他淹死在书房门前的湖里,手里还紧紧攥着那玉壶。
                   
    ……“我爱你,”他说,“其实,我是爱你的。”但是她不回答,只是叹气……
第三世,玳瑁
                   
    他大学毕业,工作直到现在,从没对一个女孩多看过一眼。
    同事们的传言他满不在乎,整天混着自己的日子。实际上,他也很奇怪,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对其他女孩提不起兴趣,内心深处,他其实也是有渴望的。
    但一见到女孩子,他就别扭。
    单身汉的日子很无聊,也无趣,他每每在街上闲逛,总是很羡慕那些情侣,为什么上天不垂青他,让他也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呢?
    后来她出现了,和她相遇纯属偶然,是有那么一天他们同在一个商场闲逛,下起雨,雨是那么的大,以至他们都决定在门口等雨停。这样,他们就看见对方了。
    他的第一眼,觉得很舒服,看她孱孱弱弱的样子,忍不住想揽在怀里。
    而她只觉得好面熟,好面熟,在哪里见过呢?
    他们就不自觉的向对方走过去,说起话来。
                   
    等她回到家,第一个接到他的电话。
    他觉得自己恋爱了,他每天都是那么想看见她,但是不知道,她怎么想。
    而她每天都猜测:“让他说,喜欢我,真的那么难吗?”也许每个女孩的内心深处都是相信宿命的吧,她跟单位的同事去一个庙宇参观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算一算命。“我跟他,究竟有没有缘分呢?”她小心的问。
    “你们是命里注定的一对,总是要在一起,但是,你们恐怕没有什么好结果。”“为什么,大师?难道没有破解的方法吗?”大师捋着胡须说:“方法是有一个,但是天机不可泄漏。”她急得快哭了,才得到回答:“你还是一切随缘吧!”她泱泱而去。
    大师望着她的背影一笑。
    “你们去算过命了吗?”她不甘心的问一个同事,“这个庙里的大师灵不灵呀?”“算命,大师?这个庙里没有算命的呀!”其他人起着哄去看,果然,没有一个人见过给她算命的和尚。这是假的,她说,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然后自己点头,全然不顾心里觉着的不妥。
    后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但究竟只是朋友,彼此没有一点表白的话。
    他不敢说,她不想说。
    他去海南的时候,给她带回一只漂亮的玳瑁手镯。深色的花纹里,有一道道的血丝。
    他告诉她,玳瑁是深海的生物,能活几百甚至千年,它们只有在活着的时候被放到容器里活活蒸死,才可以制作成这样有血丝的手镯。这样的手镯是有灵性的,谁开始戴它,谁就可以成为它永远的主人。
    她觉得好残忍,但是还爱慕它的花纹,把它戴在手腕上,不怎么沉,她觉得珍宝一般。
    送她手镯的第二天,他说他喜欢她。她幸福不已。
    可是接下来,单位派她去日本学习三个月。
                   
    她在日本的时候,每天每天都在想他,但是她不敢给他电话。生怕一听到他的声音,她就会更想他。就这样熬过了三个月,她觉得自己都老了,好不容易等到那一天,她回国了,在机场找他的影子,没有。
    她找到他,他一脸淡然,仿佛全然忘记自己说过的话。她哭了,抑制不住,当着他哭了。
    他现实不以为然,终究不忍,刚想说什么,梅来了。
    她看见他身边漂亮的像仙女的女孩子,愣住了,不再哭。
    “我把手镯还给你吧!”她说。
    “不必了,再说你已戴过,它永远都是你的了。”他说。
    “那有什么用呢?”她说完不顾一切的逃开了。
    街上人很多,有人诧异的看着她,想必我的脸色很难看吧?她想,但是她什么也顾不上,她没命的跑,一直一直的跑,终于跑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她抬起手来擦眼泪,碰到了玳瑁手镯。“还有一样东西,是永远属于我的呀!”她想,抽咽着笑了。
    转过身来想走,她这才发现身后有人……
朋友们说得对,他想,她确实各方面都比不上梅。女人嘛,对他来讲都是一样的,以前是他不明白,遇到她以后他就开窍了,他在周围的女人之中选了一个最好的,安心的过着幸福生活。
    一开始这样,不过他很快发现了令人惶恐的事情。
    他总要忍不住想起她来。
    她的说话声,她的动作,语气,甚至眼泪,他不能不在对着梅的时候,想起她。
    我是中了邪了!他狠狠的想,她已经在他的世界消失很久,但他清楚自己的心里,还是想见她。他对自己的想法觉得可怕。
    有一天晚上,他很早睡了,半夜有人敲门,他去开,门口是她。
    “你……”他说。
    她谦然的说,打搅你休息了,我来是有一点要紧的事情跟你说。
    她越客气,他越难受,忙让她进来。
    她把玳瑁手镯递给他。“求你一定收下!”她坚决的说,“我已经再也没办法戴它了,其实它也是个可怜的精灵,就当是我求你,替我保管好吗?”他觉得无法拒绝,她又说:“这一回,我又输了,我错了,我要走了,你我的缘分到此为止。你不要内疚,也不要害怕,我永远都是希望你好的。”说了这些怪话,她就飘然而去了。
                   
    她还是忍不住要哭。神仙安慰他说:“其实你只要不爱他,赌局就没有了,一切可以重来。”她摇摇头说:“不可以,我做不到,我爱也爱过了,难道可以都不算数的吗?我是为了爱才生的呀!”大胡子神仙叹口气说:“我算命的时候跟你讲明白就好了。”“有的事情是不能假设的。”她说,她的眼泪已经干了。
    “我有个请求,可以吗?”神仙说:“好吧,你是我最怜悯的孩子了。”
                   
    他清早起来,头很疼,该是上街买早点的时候,他糊里糊涂的走过去。
    街上还是像往日一样,不过他忽然由衷奇怪的感觉,一切不同了,究竟是哪里呢?有人在叫卖晨报,他鬼使神差的买了一份。
    在一个角落里,写着昨日某某地点发生命案“歹徒抢劫未遂捅死女青年”什么什么。外加一张照片,希望知情人士举报。他看了,蒙了,仿佛全身的血液不再流动。
    那是她,昨天晚上的她,已经死了。
    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又一种世界末日来临的感觉,一切都结束了?他对自己说。
    但是怎么能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懵懵懂懂的走,走,走……
    这是一间很大的庙宇,一个白胡子的和尚对他笑。
    “大师,你笑什么?”“她走了,你得偿所愿,我为你高兴啊!”他说:“不,大师,我很难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能告诉我吗?”和尚脸色一亮说:“你真的想知道吗?”他点头,和尚不语,走到庙门口折下一枝桃花,给他:“插在水中,放在床头。”他照做了。
    第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是一棵树。
    第二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关于青剑的梦。
    第三天晚上,他做的梦是关于,一把玉壶。
    梅来找他,他忽然一阵内疚,一阵酸楚:“我们分手吧!”他说。
    他又到了那个庙宇,老和尚好像专门在等他。
    “你明白了吗?那个三世的赌咒,你赢了这结果。”他摇头:“不,她赢了,她走了,我再也不是完整的了。”“如果我死去投胎,可不可以再遇到她?”和尚说:“不,没用了,你已经失去。况且她现在已经变为一棵树了。”“为什么?”他得到一声叹息:“你早已经是个人了,而她不过还是一棵树。”他茫茫然,再也不知自己应往何处去。

结局:
  
   她是原始森林里的一棵树。
    很少有人能够到达这里,她的生活是平静而安闲的。
    有一天,她旁边的一棵树把枝条向她长过去,碰到她了。
    她吓了一跳,说:“你在做什么?”那树说::“我很寂寞,而且……我喜欢你!”她哑然,许久不语,但是接受了那树枝。                 
    他是一个勘探队员,别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改做这一行,而且专门往原始森里跑。
    一年又一年,他很老了,眼也花了,背也驼了,依然是一个人,依然不改的继续在原始森林里奔波。
    时间和耐力,是能够改变一切的吧!
    他常常对自己这么说。
     “有一天,当我转过一个山头,我也许就可以看到那棵树了。
    我要告诉她,我们都是为了爱而生的。
    虽然我以前,一直不懂……

十大经典感人灵异故事集(二)
 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的脸,精致的下巴,长而浓的睫毛掩衬下,双瞳如一剪秋水,端正的鼻梁,细瓷般洁白的肌肤下隐隐透出细微血管,小巧的唇,却同样苍白得全无血色。
    我对镜子里的人笑了笑,那无血色的唇便微微由两边往上翘。
    我一松手,镜子“啪”的一下掉到地上,碎成许多瓣,可那张脸仍深深铭在我脑中。千年了,上千年这张脸一直未曾改变。这是我的脸。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或许是唐代,我一直以这张脸保持着我的形态。不曾老,亦不曾死。
    每到一定时间,好像这个时间是不定期的,我会经历一次分筋错骨的疼痛,疼痛会持续许久许久,至我完全忘记时间。尔后,我又继续我的人生,仍以同样的脸,记得从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只是,我重新的人生里背景已改变,我疼痛中时间已流逝。于是一切要重新适应。我也能极快地重新适应。我已经习惯了。
    phoenix,传说中的不死鸟,每五百年自焚一次,然后于灰烬中重生。我不知道它的基因是否与我相似,如我也不曾死。但我也不曾自焚,我只是疼痛,而这周期也没有五百年那么长。
    其实从外表看来我与常人无异,只是我的嘴唇全无颜色。不过这并不碍事,很久以前我用胭脂点唇,现在人们都称之为口红。
    我上一次疼痛至忘记时间之前,许多学生正轰轰烈烈地游行示威、抗议,后来我知道那叫五四运动。而当我清醒过来后,也有许多学生在轰轰烈烈地搞运动,起先我以为这一次我忘记时间当中时间停止了,可后来我发现不是的,这是1989年,人们把这次运动称为“学潮”。我茫茫然走在街上,心里有些害怕,我想,我还不如睡去的好。
    当我这么想的时候疼痛又开始了,很快地我就没了知觉,我只来得及想:这一次的周期为什么这么快?
   意识重回时我在一个积满落叶的森林里,我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是一缕阳光,阳光有些刺眼,我重又把眼睛闭上,听到一个声音说:“她醒了。”
    再次睁开眼睛,我看见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亲切地对我眨了眨眼。
    他叫子凡,他和他的同伴来这片森林露营,发现了昏迷中的我。他们认为那叫昏迷。
    许多人聚在我身边问长问短,我沉默着,不开口。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虽然我看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但我只能沉默。
    有人说:“或许是个哑巴。”
    我没有说话,在心里轻轻笑了一下。子凡却似乎听到了,他转身盯住我,亲切地眨眨眼,说:“或许这位小姐只是不愿意和你们说话。”
    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把我,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子带回了家。
    子凡住在一幢临街的公寓楼里,一房一厅,客厅除了一长两短的沙发与一张茶便别无所有,房间有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书柜书桌,还有一台电脑。关于电脑我是后来方知其为何物,当初我还奇怪着这机器是什么,子凡视若宝贝,他曾笑着对我说:“老婆可以借人,电脑与车不能借。”
    我进到子凡家中,他先扔了块毛巾给我,仍笑吟吟地说:“去洗个澡吧。”
    我警戒地看着他,不动。
    他笑意更浓,拉我到一块镜子前,道:“你自己看看。”
    镜子里出现一个满身泥污的人,脏乱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身后,脸上满是泥巴,青一块黄一块。我又无声地笑了,这样一个泥人其实几乎连性别也难分,有谁会生出什么念头。子凡把这样的泥人带回家,或许只证明他是个好人。
    我用了两个小时洗澡,当我重看见镜子里那张千年不变的脸,那张苍白脸庞上精致的五官,我知道,我将又一次开始我新的人生。
    我穿着子凡宽大的衣服走出浴室,他的衣服上带有淡淡的香皂味道子凡不在客厅,而客厅也空落落的茶几沙发上没有什么物品。我轻轻走入他的房间,他已靠在床上睡着了。我在书柜书桌翻来翻去,子凡醒了过来,揉揉眼睛,问:“你在做什么?想找什么?”
    我清脆地吐出两个字:“日历。”
    子凡刷地跳了起来,“你会说话!你原来真的会说话!”
    我转头对他微微一笑。那一刻,我看见,子凡的瞳孔停止转动,我听到他的心脏在“砰、砰、砰”强烈地跳动。我在对面的镜子上看见我的侧影,湿淋淋的长发垂在腰间,半遮住脸,一双黑眸波光流溢,雪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一个泥人自他那间浴室转一圈出来便换了个人,难怪他讶异。或许,他在考虑是否要把这间浴室出租给美容院。
    子凡用颤抖的手把一个黑乎乎的小物件递来,我接过左看右看,不明其意,疑惑地把目光移向子凡,他一愣,说:“这是寻呼机,上面有日期,你、你不知道?”
    我不再说话了,因为的确不知道。一个人若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不知道,最好的方法是缄默。
    现在已是公元2000年,二十世纪最末的一年二十一世纪最先的一年。
 我发觉我有许多事情不知道许多东西不了解。但这不要紧,很快地我就会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如从前所有的重生一样。
    我在子凡的屋里住了下来,我也的确无处可去。子凡询问我的家世询问我的从前,我仍缄默。他以为我不愿意说——确实我也不愿意说,他叹一口气:“好吧,你不想说我不迫你,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你可以先住在这里。”他发现我无颜色的唇,很是惊讶,沉思半晌抚抚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次日便买了不少补血品回来。
    我在子凡的屋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东西,一切所谓E时代的知识点与流行面。
    子凡每天开开心心地上下班,象是很高兴屋中多了个美丽似我的女子。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情节,书生于郊外捡了名仙女回来,从此为他洗衣做饭,其乐融融。可是,我不是仙女,我半点仙法也无。只是不老不死,其余与平常人几乎一样,也需吃饭睡觉也有痛感倦意,不会呼风唤雨不能点石成金。我只是一名柔弱女子。我无法在子凡下班前作法于锅上变出热腾腾的喷香饭菜,也无法令他的抽屉一夜间装满金银财宝。我也不会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不会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晚上睡那张唯一的床。而子凡自我来后把沙发当作了他的床,每天下班赶着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养我。新的神话里故事已颠倒。
    其实我不是很懒,我只是很忙,忙着学新的东西以尽快融入现在这个世界。此外还有一点,我感觉我的身体愈来虚弱了,每重生一趟我唇上的血色会消褪一些,千年前我仍是如绛红唇,如今却是似纸一般白,且我精力明显地不如从前充沛,现在我觉得我有点象那个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经我有些讨厌她的病怏怏。
    子凡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知道这不是他前辈子欠我的,前辈子我未对谁人有过似海恩惠。子凡我好是因喜欢我,我清楚,在我头一回对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欢上我,他的瞳孔与他的心脏出卖了他。而我呢,我可喜欢子凡?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你可曾见过一个千年妖精会喜欢上什么人?我,是不会的!人类的生命如此短暂,流星一掠间便要逝去,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地便会老去丑去,以我永恒的青春与美丽去爱一个凡人?可能么?!
    不要指责我的自私。自私是千年前向人类学的,而他们的遗传因子也很好地把这一点留传至今。自私,不独妖精的生命里有。
    我依附着子凡的生命渡过了我最初的重生,然后在我觉得自己已可以独立时,我决意离开子凡。
    走的那日是阴天,没有太阳也不曾下雨,风沉沉地吹,我的长发拂在脸上,子凡伸手为我理开乱发,低低说:“我知道留不住你,可是,能否不要忘记我?”我嫣然一笑,轻轻点头。子凡眸子里透出一丝光亮,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我转身而去的那一瞬,手背上重重地了一颗晶莹的液滴,天上无雨,我想这大概是子凡的泪。然而,留一颗泪在我手上,又有什么意义。
    我也租了一套一室一厅,却比子凡那套豪华舒适许多。我爱奢侈享受。妖精无甚大志,不欲于红尘中争名夺利,虽人们称此为有上进心;妖精不想遗臭万年亦不希翼流芳百世——有何意义?妖精已活了千年,看世间风流人物来来去去,江山代有才人出,然百年之后却仍仅是一杯黄土一堆残骨。多少人记住又如何?无生命的骨骸骨灰会有感应?真是无聊呵!有些人说要为世间留一笔财富,可知地球缺了谁都照转?是历史选择了你,不是你选择了历史。有那闲工夫,不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若遁入古墓去!于是,妖精除却吃喝玩乐游戏红尘享受无味的生命乐趣,尚可做什么?
    我在外企找了一份工作,依靠一张假文凭。我已发觉现在这个世界什么都是虚假的,豆腐渣房子纸做的皮鞋兑水的酒医得死人的治癌药,便连美女的脸与身材也是经手术改版。张假文凭,算得了什么,何况我妖精的能力远非这文凭所能概括。
    我持的是清华学士毕业证,公司里许多人跟在我后面笑脸相陪,大赞我是才女。自然皆为男士。我含着高贵的笑容与他们大谈我大学五年的生活,说那一年军训的辛苦。确实,说到水木清华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历史,九十年前我亲眼看着它创建。公司里的女同事却不怎么喜欢我,经常会给我白眼,背地里说我坏话。然而我不在乎,我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有什么事可以难倒一个妖精?
    我买了各色各样的口红唇膏,粉红浅红艳红鲜红,把一张唇描得红润娇美,没有人知道我的唇原是全无颜色,除了子凡——哦,我已几乎忘却这个人了。
    一个妖精的心里,不会装下任何人。
    我过着我的逍遥日子,我买了一台电脑,天天上网。自在子凡屋中学会上网后,我迷上了网络,这是一个缤彩呈纷的世界,妖精对于新鲜事物总有不可抑止的兴趣。
   一个夜里我在网路上闲逛——现在的妖精总在深宵上网,一如从前的妖精在深宵上街。我于千万ID间遇到了一个ID,它叫phoenix,一看这名字我便隐隐地喜欢,象是遇到同类。我说:不死鸟你好。
    phoenix:我不是不死鸟,我是凤凰
    矜婕:凤凰鸟中王,羽翅似焰翻飞处,千古泣血,自在不死鸟。
    phoenix:呵呵,姑娘喜欢诗词?
    矜婕: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去几多时
    phoenix:矜婕,矜婕,试问夜几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独上
    Internet,不知心恨谁?
    我心里一阵惆然,宋时柳永一句“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教我愁肠百辗,当时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而我恨其触疼我心,拒不和词。而这多年后的phoenix,不但与我谈诗论词,且直试我心。唉!孽缘! br>    自此与phoenix日夜网上题新赋,一时不见那ID,竟“芳心是事可可”。
    妖精虽聪明,终有不及之处。我的电脑经我累日折腾,不知何故频频死机,辛苦码出的诗词辞赋也丢失不少。我想,这无生命的物体或是染上病毒了。找了些金山毒霸之类来杀毒,情况未改良。此时竟连字幕也显示不出。如今我一日不见phoenix,如隔三秋。这却如何是好?
    想起了子凡。子凡是SOFTWARE ENGINEER,软件工程师,想必他可以帮我的忙。
    一个电话招来子凡,看他大汗淋漓忙碌半日,东调西测后,电脑恢复良好市民状态,大喜,赠了他白开水一杯,送客。
    不要怪我的没良心,妖精本就是没心没肺的。现在我的兴趣全在phoenix身上。
   如同所有平常人的网缘一般,我和phoenix终于要见面了。 见面的地点定在一个风清月朗的夜,一间幽暗迷离的酒巴。我坐在吧台旁转弄着手中的杯子,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美人弄酒杯,深坐蹙蛾眉,不知心恨谁?”
    他来了。
    抬头望去,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男子的韵味。phoenix,他没有教我失望。
    我们喝了许多酒,phoenix一杯杯劝我喝。我们还摇色盅,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我输,于是又罚了更多的酒。
    我的脸火一样烫,我上洗手间的时候从镜子里看见脸颊娇艳似花。唉,倘若我的唇也能这样就好了。可我的唇是没有颜色的,我只靠口红支撑它的红润。
    最后phoenix扶着我走出酒巴,我咯咯地笑,今晚好快乐啊!
    然后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phoenix带我到了一所陌生的屋子。
    清寂,风幽凉,phoenix掏出钥匙打开门,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
    这是怎样漂亮的一座房子啊!宽敞、高雅、舒适,且满屋的鲜花,各式各样的鲜花。
    我一进去就倒在花丛里,妖精眯着眼对不死鸟娇笑,“这是哪里?这里为什么这么多花?”不死鸟关上门,含笑走来,把脸趋近我,暖昧低语:“这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知道你今夜会来,用一室怒放的鲜花来迎接你——我的新娘。”
    新娘?他唤我作新娘?我有些不解了,迷惘的眸子落在他解去领带的手上,“你在做什么?”
    phoenix摘一朵玫瑰轻拂过我脸颊,声音悦耳动听,“今夜,请你成为我的新娘!”
    我突然清醒过来,自浓醇的酒意中,自旖旎的氛围中,自漂亮的屋子馨香的花丛中。
    “phoenix,今夜我不能够做你的新娘。”
    “Why?”phoenix已脱去上衣,坐到身旁,侧首要吻我。
    我避开了。“phoenix,我是认真的,你送我回去吧。”
    我是妖精,一名千年妖精,妖精是不能与人类交配的,否则,妖精会魂飞魄散,会像尘埃一样慢慢消失于这个空间,从此不再有重生与轮回。
    可是phoenix不肯就此罢手,他张开双臂拥住我。我严肃地望着他,“phoenix,我不能做你的新娘,我们可以亲昵,但不能交配,否则我会死的。”
    phoenix根本就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他把首埋于我肩窝上,吸吮着我的芳香。我推开他,郑重地重复了一遍。phoenix呆住,问:“为什么?”我说:“理由日后或许我会告诉你,但现在我要回去了。”我起身要走,phoenix却不放手,他说:“难得我们有缘相聚,不要放弃这美妙时光。”
    我眸子凝上了霜,我静静地问他:“这一夜风流,会夺去我的生命。在我的生命与你的快乐间,你选择么?”
    他涎着脸答:“没有快乐,要生命何用。”
    我愤怒了,这人只想着他的风流快活,全然不顾我存亡,“牧丹花死,做鬼也须让卿风流”?好个卑劣之徒!
    我沉下脸,拂袖而出,phoenix急急拦住,道:“矜婕,别走!留下陪我!”
    我睥他一眼,懒得作答,伸手便要打开大门。phoenix一把捉住我的手,用劲一拉,我整个人摔入他怀中,他猛地将我抱起,眼中如焚欲火,边道:“美女,春宵一刻值千金啊!”一边走向床沿。
    我死命挣扎,无奈,小女子只是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妖精呵!phoenix已把我压在身下,于我脸上脖上狂吻,双手乱扯我衣裳......
    莫非,今夜便是我千年的宿命?
    门铃突然“叮咚叮咚”急促地响了,phoenix稍歇一下,哑着嗓子发出一声咒骂,并不理会门铃,继续扯我衣裳。大门“砰”地一下被撞,一个人影卷着风扑进来一把拉开phoenix。
    那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渗着汗珠,青筋突起,紧咬牙关,怒目直视phoenix。
    子凡!
    phoenix暴跳着挥拳霍霍向子凡,两人扭打起来。我呆了好几分钟,方回过神,大叫:“住手!”
    两人愣了一下,保持着博斗的姿势一同看向我。我边理凌乱的衣裳边跳下床,风从外面吹来,阴凉凉的,我努力用平静的声音说:“子凡,我们走。”
    子凡狠狠盯phoenix一眼,过来扶住我,phoenix飞快地奔去挡住大门,双眸赤红,仍哑着嗓音,道:“矜婕,别走,我是真的爱你啊!”
    真的爱我?以我的生命来换取他一刻的快活,这就叫爱?我想起一种名“黑寡妇”的毒蜘蛛,与伴侣交配后便会将其啮入肚子。可phoenix是人啊!莫非,我弄错了,他本不是人?
    我淡淡地说:“我知道了,爱我,不过我现在不能接受你这种类型的爱。”
    我不想成为那只被吞入腹中的蜘蛛。
    phoenix迁怒于子凡,气恨子凡的出现坏了他的好事,趁子凡不备竟狠狠一脚踢来,子凡措不及防,一下往后重重摔倒地上。我冷冷说:“phoenix,是不是要我报警。”
    phoenix怔了一下,似乎想作最后的努力,“叭”地跪在我跟前。我已不屑再看他一眼,他跪在那,就当他是一条狗罢。子凡爬起扶住我手臂,我们离开了这间充盈鲜花的漂亮屋子。
    听说,越是漂亮的东西越会有毒,如蘑菇。漂亮的男子如phoenix。漂亮的女子呢?对子凡而言,我是否也是一种毒物?“黑寡妇”,据说是雌蜘蛛。
    子凡及时赶来救了我,我却一点感激之情也无。妖精,从来没有“感激”的概念。
    引我关注的是另一问题。
“你如何知道我们在这屋子里?”走在夜的路上,路灯迷朦,树影绰绰,我用不带一丝情感的声音问子凡。
    “对、对不起。”子凡垂首低声道。没有转头但我似乎看见他红的脸。
    “上回帮你杀毒时我记住了你的IP地址,后来在你上线的时候我就偷偷进入你的电脑查看里面的资料......今晚我一直跟着你们。”
    原来如此,你看,狡诈也并非妖精独有。
    “你看了我与phoenix互通的所有邮件?”
    “是、是的。”
    “对不起!”子凡又急急道:“对不起,我、我只是......我忍不住......我.......”
    倘若概括一下今晚的事情,是不是可以打这样一个比喻:狼A打算吃掉我时一直在旁观察等待机会的狼B及时出现击退了狼A。下面就无需多作分析了,狼B的目的自然是不想猎物被他人先行夺去。
    我没有感激之意无可厚非。
    我甩落子凡扶住我的手,对他说:“好了,谢谢你救了我,再见。”
    子凡呆呆地看住我,路灯暗影下眼眸深不见底,眉心处浓浓地皱起一川忧郁。
    他好像很痛苦?是呵,他受了伤,脸颊红肿一块,嘴角一缕血丝,腹部还挨了一脚。于是,我说:“你伤的好象不轻,去看看医生罢。”
    他不动,仍凝望着我,似乎未听到方才的话。我看见他的手背还有血滴渗出来,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
    “是么?我受伤了么?”他突然笑了,眉头还是皱的,却对我亲切地眨眨眼,嘴角的血丝又深一些。
    他不知道自己受了伤?那末,他的痛苦却是为何?
    我有些迷惘了,迷惘间漫不经意挥挥手顾自离去。
    回到我居住的屋里,亮开所有灯后,我发现,我手背上有一颗凝结了的血滴,深而浓。我对着镜子检查自己,没有发现一点伤口。如此说来,这血滴是别人的了。打架后,接近我的只有子凡。
    子凡,在我的手背上留了一滴血。
    突然想起紫霞在至尊宝心中留下的一滴泪。我是否,也应为一滴手背上的血而感动?
    我发了一封E-mail给子凡,告诉他,三天后我在黄山上等他,请他带一把锁去。
    倘若每一个生命都必须有一个终结,我愿在黄山的同心锁下对子凡说:I do ——
    纵我千年的生命从此不归。
    只为那人留在我手背上的一滴血。
    为他的痛不是因他淌的血。
    那天是公元2001年4月29日。
    我在黄山上等了三天,三天前我已到黄山,三天了未见子凡一缕踪影。
    我先是想他会否收不到E-mail,致电与他,公司说已休假,住宅电话打不进,手机关机。百般无奈下我只得使出素来不屑用的凡人女子常用之“紧迫盯人索命连环CALL”,我不停地打子凡的传呼,每隔几分钟就打一次,然而,风肃肃兮易水寒,讯息一去兮不复返!
    我把带去的千紫百嫣的口红全扔到山下,本想在最美丽的时候让他拥有我,本想让他拥有最美丽时的我,却不料妖精有意凡子无情。下山的时候我发现短短几日我瘦了很多,原来的衣裳披在身上飘飘松松,君不闻“为伊消得独憔悴,衣带渐宽——我悔!”
    再见子凡又是三天后。总觉得“三”是个命运数字,为什么都是“三”?三个愿望,三道难关,三次机会......三天!多少神话童话都与“三”紧紧相连,在我自己的生命神话里也逃不去这定律。我在电脑前上网,和一个刚搭上的ID打情骂俏,我告诉那自称窈窕淑女的ID我不是君子是登徒子,窈窕淑女吃吃地笑,我以为她(估且称之为她)会说好色不怕,come on——baby!孰料她甜甜笑着说:登徒子?是不是和孔子一样的人?
    登徒子兄听到了或许会开心的;东家之子倒也谢谢这位淑女了;孔子不定会吐血身亡,他那七十二圣贤门徒只怕要告淑女恶意诽谤。
    我终于没了聊兴,转身细听已来半日的子凡唠唠解释些什么。
    子凡说,五一期间他有很要紧的事,所以无法赴约,请我原谅。
    “要紧的事?”
    “是的。”子凡眉飞色舞起来,“五一是我们集体联手攻克美国网站的非常作战时期,同时也捍卫修复了不少国内被黑的中文网站。”
    原来如此,子凡便因参与五一中美黑客之战而失约。
    我盯着眼前没有生命的电脑,心中百般不是滋味。我愿意子凡告诉我他病了或所有通讯工具失灵,而不是坦诚地告诉我这一理由。

多少年之前恐龙种族灭绝,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的观点是天体撞击事件这一地外因素对地球生命的一种干涉,即彗星撞击地球引发大灾难导致恐龙这种统治地球的大型动物彻底毁灭。然而若是这种全球性的灾变,地球上所有生灵都在劫难逃,却为何许多仍繁衍至今?且恐龙的灭绝并非一朝一夕,自第一批恐龙的死亡至最后一个恐龙家族的倒下,历经上千万年。还有一说是多数食草恐龙赖以生存的蕨类植物——靠孢子繁殖的不会开花的植物被更具竞争力的拥有花这种新繁殖器官的植物挤出生态链,固执的恐龙因食物缺乏而逐步走向灭绝。但这一说法明显地理由不甚充分。故而,为何我们不能解释恐龙的灭绝是因它们内部间的纷争?草龙、剑龙、翼龙......同种类不同种类间的恐龙起了纷争,互相博斗要将对方置于死地,于是一批批的恐龙不断倒下,这场远古战争持续千万年,终以整个恐龙种族的灭亡而告罄。今时今日,统治地球的另一种族——人类,也开始了无休止的纷争。纷争的结果呢?互使用核武器攻击对方令地球一片硝烟层层蘑菇云处处核辐射最终同归于尽重蹈远古时期同样统治地球的另一生物灭绝之旧覆?
    我深深厌恶这类的纷争,而对于子凡为与美方的黑客之战而疏忽遗忘我,我更不能原谅。须知,在一个女子生命中,爱情往往排在第一位,而她自会要求对方也将之排于首位,否则,出现的是不等式,她的心理便会不平衡。况且,对于一名妖精而言,她只知道妖精与人类之别,却不晓人类之间的分歧。妖精是没有国籍的。
    子凡却是中国人,且是极富正义感使命感的中国热血青年,他自豪地认为五一期间摒弃风花雪月他做了一件意义重大的事,给予国际强权主义迎头一击。他甚至固执地等着妖精的赞可。
    两种不同的思想碰撞,剧烈碰撞,激出的火花燃尽了妖精心里最后一点爱意。
    我觉得我和子凡真是属于两个不同世界。
    不带一丝感情地,我淡淡地说:“若你能令我的唇重着颜色,不需任何化妆物也浑然有色,我便相信你是真情,接受你。”
    子凡呆住。
    我花瓣一样的唇隐约映在屏幕上,姣美娇柔,然而,白得近乎透明。无半点脂粉的素脸在漆黑长发映衬下,诡异莫名。风自窗口吹来,扬起我的发,其中一根轻轻一飘,飘落子凡手上。我的声音如我的眸子一样冷,“你走吧,没有想到令白唇回艳的方法之前不要见我。”子凡后退两步,欲语又止。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是的,谁会有这方法?我不过给了子凡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扣。
    子凡失意离去,持着我那根发丝。他走后我感到一阵轻松。妖精,不要那些沉重的感情!
我继续我纸醉金迷的生活,吃喝玩乐,极尽魅艳手段诱惑不同的男人,在最后一刻又脱身而去,看他们倏然失落的种种模样,怡然大笑。时间飞快地流逝着,我在一个地方每呆一定时期,当看见周围的人纷纷衰老,便悄然离开,到另一处寻觅新的动感新的刺激新的快活,人们没有发现我的异处。
    许多许多年了,又过了许多年,美国总统已不知换了多少届,北京申奥已放入历史书让小学生背,曾经风靡中华大地的“三个代表”已载入史册,安南早经作古。我在碌碌红尘中继续游戏人生。浮沉千古事,谁与问东流?
    这一日,我在迷离酒巴中用迷离的媚眼又盅惑住一个男人,一个英俊的男人,看起来也很有钱,开着宝马,戴着劳力士金表,请我喝X.O。后来我们决定开车出去看月亮——谁知道那灰蒙蒙的天月亮会躲在那片云层后?到一处草青花香树婆娑之所在,停车坐爱枫林晚。突然灰蒙蒙的天倾下滂沱大雨,其时我们正在树丛深处谈心,距车子较远,待奔回车内,已雨湿衣襟。我掏出纸巾擦干脸上雨痕,想起梅花妆经一塌糊涂,便顺着雨水洗尽铅华。英俊男人把手伸来扳过我的肩,低头欲吻我,忽然停住,眼睛里惊异一片,他猛地向后急退,颤抖的手指住我,叫:“你的唇,你的嘴唇,怎么什么颜色也没有??!”我轻轻笑了,无颜色的唇便微微由两边往上翘,“很奇怪么?这样不美吗?”英俊男人惨呼一声,这个方才还信誓旦旦无论我生老病死美丑与否都一片痴心昭明月(他忘了今夜无月)的人,打开车门匆匆弃我而去。
    我再次无声地笑了。
    夜,默然,唯有雨声淋漓。似乎没有人听到我的笑,纵游荡于空间各处的精灵。我蓦然想起了有一个叫子凡的男人,想起那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想起在积满落叶的森林中他似乎听到我心里的轻笑;想起了,他看着我无颜色的唇,抚着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
    我回到了许久不曾涉足的这个城市,一样的街道,一样行色匆匆的人群,只是新建的城区里多了重重高耸楼宇。我回到一幢临街的破旧公寓楼边,凝望这熟悉的建筑物,唉,当年,我便是在这依附着一个人的生命渡过我重生的初始日子,尔后我把他抛出我的生命轨迹,却不知,这人现在如何?一对相貌普通的中年夫妇走过去,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跑过去,一个老态龙钟满脸皱纹的老伯走过去,一个挎着菜蓝子的妙龄少妇走过去......我走上楼梯,慢慢来到从前那一套房子前,呵!那个叫子凡的人,可还住这里?我掏出半生锈的钥匙,插进门孔一拧,竟然开了。这许多年,这儿竟未换锁。厅内一长两短的沙发与一张茶几,一尘不染,仍旧多年前的花色与纹路。竟然,这也未变。我走进房间,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书柜书桌,破旧的电脑。一切犹如当年。为什么?为什么全不曾改变?我在凳子上坐下,轻轻抚着残旧的键盘,当初,我在这学会电脑学会上网......往事依稀若梦......我妖精的心也不由怅惘于世事沧桑。当年那个捡妖精回来的人呢?
    大门“咿呀”一声打开了,我心跳突然加速,呵,他回来了,那人回来了!
    我怀着重逢的喜悦走到客厅,我看见起先走过的那个老态龙钟满脸皱纹的老伯。
    我愣住,老伯也愣住。
    一分钟之后老伯颤微微地叫:“矜婕!”
    我明白了,他是子凡。
花白而稀疏的头发,额上纵横的皱纹诉说着岁月如梭,微鞠的腰,青筋突起枯瘦的手。
    我的眼眶忽然有些湿润,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感觉充溢心头,我拧过头望向窗外,努力不去看他,我说:“子凡。”声音竟空洞得教自己惊耸。
    老伯笑了,掩饰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你会回来的,矜婕,我一直在等你!你看,我没有迁过住址,我怕你来了找不到我;我没有换锁,我怕你来了进不了门;这屋子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住在这就感觉你好像还在身边一样!”
    妖精眼睛里的雾气越来越浓。“你在等我?为什么?”
    老伯高兴得咳嗽起来,缓一缓气后急急说:“你说过,若我能令你白唇回艳,你就相信我的真情啊!”
    是么?子凡,你还记得,这许多年了你竟仍记得。
    妖精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眼泪,那种热热的液体正从她脸颊流过。
    对不起,子凡,当初许的诺,我早已忘记了。当初,我无非要给你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扣。却不料,这扣扣住了你一生。
    苍老的子凡颤微微走上来,伸手欲触我,又蓦然缩回去,苦涩笑道:“现在你终于来了,真好,我一直担心我等不到这一天。”
    玻璃窗上隐约映出一张苍白的脸,精致的下巴,长而浓的睫毛掩衬下,双瞳如一剪秋水......子凡全然不讶异于我的不老。是的,他是听得到我心里之笑的人。
    我在这老房子住了下来,年迈的子凡说,他要令我白唇回艳,他说,这是他一辈子的心愿。
    当他苍老的声音吐出“一辈子”时,妖精无法抗拒。
    我仍没有化作一缕烟或一尾鱼,我仍居于房间里眠在那张唯一的床,老态龙钟的子凡缩在厅外沙发上,每夜里传来阵阵艰苦的咳嗽声。
    我要求与子凡互换床俱,子凡不肯,他布满点点老人斑的枯瘦的手轻抚我发上,笑道:“这样我才能找回一些些年轻时的感觉。”眸中千丝万缕复杂的眷恋。
    我在床头发现一个精致的玻璃盒子,苍老的子凡站在房间门口静静地说:“从前一直觉得你像玻璃,站远了,几乎看不到;站近了,又易被割伤。却总深怕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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