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加班费 725

      记日 2006-10-19 16:15

关于领取加班费的紧急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经“迎评促建”办公室提议,101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暑假期间周六、周日及国庆期间(718日—108日)坚守岗位加班工作的教职工以适当补助。

补助标准:个人日工资×28

个人日工资=(职务工资+比例津贴)/22

发放形式:学院以各部门(单位)在岗人数全额发放到各部门(单位)。

各部门(单位)按实际出勤情况发放到本人,结余金额留作部门(单位)经费。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10月19日到财务处领取并认真做好发放工作。

 

 

 

 

 

人事处

20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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