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色与食
-----从狎邪小说看当时社会的休闲娱乐活动
摘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公共娱乐活动的缺乏和男女公开交际的缺席,狎妓与宴请是民国初年以前中国男子的主要娱乐活动,而女子则处在被娱乐、被鉴赏的地位。晚清民初的小说表现出来这种传统的娱乐休闲方式。
关键词:休闲 娱乐 请客
正文:休闲,是当今中国的时髦话题。然而,就理论上来说,中国的休闲理念相对于西方,自古至今都是相当贫乏的。这当然由多种原因造成,诸如经济发展程度、现实生活水平等等,但文化的差异应该是最主要的因素。在西方社会“从希腊哲人的时代起直到今天,那些思想丰富的人,一致认为要享有价值的、优美的或者甚至是可以过得去的人类生活,首先必须享有相当的余闲。在一切有教养的人们看来,有闲生活,就其本身来说,就其产生的后果来说,都是美妙的、高超的。”可见,休闲在西方文化中始终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中国的文化则以儒家为根本,讲究忠君和平均,千年封建制的胜利和巩固以丧失人的个性为代价,而休闲却是以独自的个体的心灵自由为其根本。显然,矛盾来源于最深处。当然,这并不都意味着中国千年来没有休闲娱乐。其实,从最浅的层次讲,任何文化中的人都会有娱乐、消遣、游戏,这些都是属于休闲的范围之内。中国在这方面的主要特点是,休闲中游戏所占的成分很小,娱乐消遣所占的成分居多,而在晚清民国初年的文学作品中,反映最多的娱乐活动是男子的狎妓请客之风。
一、既被审美又被践踏的对象---女子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自汉朝刘向的《烈女传》和班昭的《女诫》开始形成女子贞节观,经过宋朝程朱理学的发展、巩固到明清时期的变本加厉,儒家文化笼罩下中国女子的生活天地,大片大片的缩小,直至把女子完全“圈养”在家庭狭小的闺房秀楼之中,使相夫教子成为他们生活的全部。然而,在规范女子的同时,这把架在女子脖颈上的双刃剑,在确保女子绝对“顺从”与“安全”的情形下,无形中给男子也增添了一道无形的高墙。这样就使女子失去了基本的人际交往,而陌生男女之间根本不可能有正常的交际关系,从而导致在日常生活领域及公共社交场合里的女子严重的缺席。于是文学作品中出现了许多理想中的美女。然而,这些夸张的几乎完美的女子毕竟无法弥补现实中的缺憾。自然而然的,男性在现实生活中砖转求他途以弥补这一空白,这就是“妓院”。相应的,逛妓院也成为许多男子主要的娱乐之一。晚清时期,男女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女子的生活方式有所改变,但其社会地位的改善并不十分明显,因而虽然在社会变化的同时,晚清到民国初期的作品中表现了方式日渐多样、内容日渐丰富的休闲娱乐,然而其中表现最多、出现频率最高的男子休闲娱乐活动仍然是逛妓院。这一点以狎邪小说最为明显。《花月痕》中的韦痴珠、韩荷生,《青楼梦》中的吴中才子,《海上花列传》中的赵朴斋、赵二宝、洪善卿,《九尾鱼》中的章秋谷,《海上繁华梦》中的谢幼安、杜少牧到后来的《广陵湖》、《歇浦潮》、《人海潮》、《人间地狱》里的各色人物,不论书中的故事情节如何,里面的人物从晚清的遗老遗少,到民国的新型知识分子,从清朝的朝廷官员到民国的政府要员、军界将领,他们主要的娱乐活动之一就是狎妓。“清兵入关,铁骑板荡秦楼楚馆,并正式取缔官妓,至此,市井娼妓一枝独秀。娼妓业在战争的喘息中迅速复业,其昌盛首推扬州、南京、苏州、广州、北京以及后期的上海。当时最流行的休闲项目,莫过于携名妓乘画舫以游秦淮。”②
“妓女是在人类进入文明以后产生的,它的历史几乎和人类文明一样的悠久。”③如上所说,中国由于公共娱乐活动的缺乏,中国文化里主静而不主动的对于“宁静以致远”的境界的追求,使娼妓冶游成为中国历史上男子最符合其文化要求的最平常、最受欢迎的娱乐方式之一。从上海的“海上系列”到写北京城的叶小风的《如此京华》、何海鸣的《十丈京尘》,乃至后来张恨水的《天上人间》、《啼笑因缘》、《金粉世家》,秦瘦鸥的《秋海棠》等作品中,男子的休闲娱乐活动基本上是以嫖妓为主。也就是说,当时男子的业余娱乐活动项目基本上都是冶游。1929年,社会学学者詹姆斯•威利在他的芝加哥大学的学位论文中,曾写道,当时的中国男子在妓家“打打牌,用两样点心,你一句我一句的斗嘴玩,这就是晚间的娱乐。”而且,他还援引一位中国男子的话:“我们不要求自己的老婆同歌姬一般,歌女是专门练就了让男人开心的技艺的。我们去歌姬那里是不会蛮横的要求她们直接满足我们的身体需要,但是在东方的白人眼中有一半好像只有这一种兴趣。我们则要求她们为极端无聊的人生增添色彩和优美……而她们做到了。”④这也符合政府和晚清民初的社会现实。清朝时期,虽然朝廷曾一再下令禁娼,然而,实际上并未真正意义上达到“禁”的程度。即使在禁娼最为严格的清朝前期,依然有嫖娼的变相——“男色”的猖獗。到晚清时期,因为社会的混乱、近代工商业的发达、帝国主义侵略的变本加厉、军阀混战、农民破产等种种原因,娼妓更是屡禁屡起。何况曾国藩还为了恢复地区经济,曾鼓励狎妓之风,甚至亲自约集幕僚捧场以倡导驰娼。⑤因而,到晚清民国的时候,狎妓之风反而更甚。这正是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主要娱乐项目。
然而,妓女、妓院并非如我们后来认为的只是性交易的场所。事实上,当时的各地妓院,尤其是高等妓院,在更多的程度上是作为公共社交场所存在。在《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中说:“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一见‘狎妓’、‘妓家’等字样,马上联想到‘性交易’的场所。其实在不同的时段,‘北里’与‘平康’等场所皆有不同的规矩。……远的不说,至少从近代到20世纪30年代这一时段内,许多高等妓院。不过是一种‘公开的社交场所’而已。虽不能说其中没有‘性关系’,但是有当时的规矩与尺度。”⑥《九尾鱼》里金观察的同僚招待章秋谷是在妓院,金观察为了章秋谷接风洗尘也是在妓院;《九尾鱼》伍大人等为了升官请客,《海上繁华梦》、《海上花列传》里各位新式旧式的少爷老爷们谈生意也在妓院里叫局请客,到了20年代《人间地狱》里像柯莲孙等一般的新式知识分子朋友聚会、送行等社交活动也同样在妓院里狎妓饮酒。……从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一,这些人所到的都是高级妓院。他们在进门、叫局等狎妓生活中,都显示出相当雷同的程序,而这些程序和讲究是在高等级的妓院才会有的。例如,这些小说中基本都有客人进门妓女献瓜子盘的描写,这称为端“干湿”;还有许多客人为妓女摆台面酒,这也是在高等妓院的不定之规。其二,故事里的客人和妓女在叫局吃酒之后很少描写到客人在妓院里过夜,即使有也多是一对比较固定的客人和妓女(也就是书中说到的妓女和她的相好),甚至这样的关系也并非都过夜满足有关“性”的要求。相反,文中更多的是日常生活之余,这些作为客人的男子在狎妓饮酒过程中与妓女的调笑欢乐,以及客人和妓女的情感纠葛和打情骂俏的乐趣、愉悦。其三,在这些男主人公的娱乐生活中并不以狎妓为耻,反而在彼此的谈论中对此津津乐道、甚为得意。由此可以看出“高等妓女的日常生活中,性关系占相对次要的地位;她们的主要任务是应召出局,陪伴男人们吃喝打牌。”⑦在何海鸣的著名中篇小说《娼门红泪》中,作为独身的小说家的主人公直接认为:“可怜中国的人男女社交不许公开,我是想来在平康队中寻些男女交际的乐趣。”当然,对于男女来说狎妓本身都不是那么单纯。对于女子,固然有赚钱的因素。对于男子,狎妓成为一种具有身份象征的休闲活动,凡是参与高等妓院社交的人都是“圈子里的人”,即使不是个中高手,至少也是懂得其中规则细节的人,否则就无法进入高层社交圈,甚至会被人看不起。《海上花列传》里的杜朴斋开始就是因为不懂妓院中的应酬规则而被人耻笑。因而,有个西方评论者写道,“如果我们能相信中国书中的证据的话”,“一帮官吏和文人若不召妓作陪,简直不可能在任何社交场合聚首。歌姬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如清末民初时期——约从1870年到1926年的民国革命期间——那么享有盛誉。”而“冶游有繁缛的规矩,也是这套复杂的程式造就了上流社会男子的行为标准。”⑧
尽管如此,作为狎妓的休闲社交活动,并不防碍男子作为主体的地位。也就是说,社交和娱乐只是属于他们的休闲活动,而女子是以“花”的资格参与的,所谓锦上添花,有美女相伴,以供其欣赏、娱乐,这才是一种风流才子最具有的“雅”,也是男子身份和地位的一种高层次的象征。
《民国艳史》中程正仙在招妓女时说叫妓女来“也叫我们鉴赏鉴赏!究竟是什么好货。”《九尾鱼》第860回里春树为了挽留章谷秋在苏州多住一天,抬出“这里庙堂巷友一个私货,生得曼丽非常”,认为章秋谷“你既然来此,不可不去鉴赏一番”的理由,而章谷秋果然有多住了一晚。在170回中(章谷秋)“看着她(卧云阁烟灯的女东家)这样的身段圆融,秋波婉转,她一定是风情万种,格调温存,几时倒要去欣赏欣赏她,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风味。”连在京城当官的金观察也是大喜此道,在招待章谷秋时他就对章谷秋说:“今天我听说天仙戏馆里头,来了个上海新到的女伶冯月娥,花旦戏串得甚好,我们何妨早些吃晚饭去鉴赏她一下子。”此类的说法和作为在书中随处可见,而这里“鉴赏”二字正是男子对女子真正的态度,连公认的不是“负心薄幸的人物”章秋谷尚且如此,其他人可想而知了。所谓的“‘社交场合’可以是菜馆、酒肆、茶馆、戏院或者是妓院。妓女出席这样的场合,提供娱乐消遣,使男人们的饮酒、看戏、牌局或谈话等活动有了令人赏心悦目的亮色。”⑨
此时作为唯一的男女可以公开社交的方式——嫖妓,表达着人们最原始最正常的欲望和追求,在这个让人尴尬的悖论中,男子的狎妓成为一种标榜风流的雅,女子的美丽则成为一种装饰供人品玩赏鉴,而女子自身在这里则是作为被娱乐的对象,甚至是被赏玩的对象,而不是休闲娱乐的主体。
当然,是社会造就了这样的男子、女子和这样的一种娱乐方式。正如鲁迅在《关于女人》中所分析:“自然,各种各样的卖淫总有女人的份。然而买卖是双方的。没有买淫的嫖男,哪里会有卖淫的娼女。所以问题还在买淫的社会根源。这根源存在一天,也就是主动的买者存在一天,那所谓女人的淫靡和奢侈就一天不会消灭。男人是私有主地时候,女人自身也不过是男人的所有品。”社会的责任是不容置疑的。但这其中文化的影响、健康的休闲理念的缺乏,也是导致这样一种不健康的休闲娱乐方式的重要原因。
二、觥筹交错的真假快乐——“吃”的娱乐
“吃”可能是雅与俗融合的最完美的一个词。它既是人类生存的不可或缺的最为世俗化的行为,同时又在成千上万的人类历史中形成了基于这一最简单最原始活动为核心的食文化,中华民族的食文化在其中即使不是位居榜首,至少也是其中的佼佼者。色、香、味的种种考究,民间小吃的繁复多变,宫廷御筵的精细复杂,种种种种,不一而足。而作为休闲娱乐特征最明显的一项——请客吃饭,在中国的食文化中其讲究和地位恐怕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请客,从中国古代发展下来,至今不衰。它不仅在中国的食文化里,事实上,它在中国的休闲观念、乃至整个的中国文化中,都扮演着极为独特的角色,起着特殊的作用。
在中国,请客在日常生活中是极其普遍的一种娱乐、休闲方式。工作之余,约上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要上几道小菜,边吃边谈是十分惬意的事情。或者还可以加上几杯美酒,互相举杯,猜拳行令,自然也是很美好的乐事,本来无可厚非。然而,中国的请客吃饭却成了一种最普遍、最常见的交际方式和休闲方式,并成为一种风气,盛行于各个时代,这似乎就有些过于夸张和不正常了,民国初年以前的文学正集中体现了这种非正常的休闲观。
请客吃饭,是晚清民初人们生活中的主要娱乐方式,也是当时最主要的社交方式。如前面所说,中国自古以来很少有集体的娱乐或游戏、竞技等休闲活动,那么如果要有集体的或多人的娱乐怎么办?请客吃饭解决了这一问题。吃饭,一二人,二三人可以,十人、几十人也可以,除一些特殊的活动之外,再一起吃饭是集体娱乐的最方便的方法。这种习惯在中国古代就有,小说中也表现很多。其中,对此表现最为突出的古典小说大概是《红楼梦》。每逢佳节或庆典需要大家一起共享快乐的时候,贾母或王熙凤等领头的人就会组织一次集体大饭局,众人在饭桌旁边吃边谈、边吃边乐,同时各种小的插曲活动。这时,请客吃饭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生活所必需的日常项目,而是超出其基本生存意义的娱乐休闲活动,具有更多的享乐内涵。这在晚清民初的文学作品中有更多更突出的表现。
然而,在晚清民初的小说中,请客吃饭有一点不同与普遍的请客吃饭,即它是和妓院无法分离、紧密相关的。也就是说,与当时的狎妓之风相一致,当时的请客吃饭,绝大多是在妓家。这种现象在一些文化史和风俗史中都有记载,在文学作品中也表现很多。《九尾鱼》中章秋谷等人的聚会是在陆丽娟家、陆韵仙家等堂子里请客,到北京则在兰芳、月芳等北里请客;至于《海上繁华梦》、《海上花列传》更是可以说凡请客吃饭,必然在众多“堂子”中的一家或者几家,乃至请双台、双双台、甚至连着在几家请“翻台”酒。其实,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二、三十年代。《金粉世家》金家兄弟及其朋友之间的往来聚首也多是在白莲花等处。
不论在哪里请客吃饭,不论出于什么缘由请客,有一点是肯定的;在请客吃饭的娱乐活动中,酒,无疑占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可以说,只要是请客吃饭,“饭”可以没有,但“酒”却必不可少。高兴时饮酒,悲伤时饮酒,意气风发时饮酒,黯然神伤时饮酒;独处时饮酒,与人同乐时亦要饮酒……饮酒已经成为中国人心中的情结渗透于日常生活中。它作为一种娱乐休闲的最为普遍的方式,牢固地和中国人纠结在一起,无法把它从生活中删除。
酒在中国文化中源远流长。它作为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在宴席上又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形成了中国独特的酒文化。虽然酒的出现没有具体的时间考证,但根据已有的关于酒的起源的神话传说和甲骨文等出土的一些文物推测,中国至少在距今六、七千年前就产生了酒。在漫长的岁月中,关于酒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最明显地是酒的品种越来越丰富多样,到清朝时候已经有了数百种之多。“清朝的‘清凉道人’,在他的《听雨轩笔记》中曾惊呼说道:‘酒之种类,难以枚举’。”⑩在酒类增多的同时喝酒的器具也品种繁多、花样出新。对于喝酒的讲究也越来越繁,乃至演化出许多的酒令来。《红楼梦》中就有许多酒令的描写。但是,中国虽有如此丰富的酒文化,然而饮酒的休闲娱乐活动却只是有闲阶层的特权。事实上,从“酒令如军令”、“无酒不成礼仪”等文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至少中国“酒”的存在及其享用,本身是一种等级制度的体现物。“庶人无故不食珍”。⑾在中国古代,饮酒的权利只限于帝王和高级官员的上层统治者,周朝初期的统治者曾发布过关于酒的法令《酒诰》,其中明文规定,除了酿酒的技术奴工之外,其他任何劳动人民无权饮酒,否则就会被杀头。到“春秋以后,饮酒者的范围有所扩大,但劳动人民仍旧不过只是酒的生产者而已。酒的享用者,除了阶级的最高层,还有贵族豪富。”⑿虽然到了后来并没有从法规上明确限制贫民就不许饮酒,但是,由于现时条件的限制,贫民饮酒毕竟还是少之又少,极为罕见的现象。
三、结论:“色”与“酒”的结合
其实,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酒”和“色”往往是相互联系、彼此不分的。周幽王酗酒如命,与褒姒日日同乐;春秋时,吴王夫差为西施而筑“高三百丈”的“姑苏台”,携美女,品美酒,与其终日游宴;隋炀帝杨广对“妓航酒船”颇为嗜好,唐太宗与杨贵妃更是每天欢饮琼浆玉液,乐此不疲……而“唐人登科之后,多为冶游,习俗相沿,以为佳话”(鲁迅),“吃花酒”曾一度成为晚清民初时候的一种时髦的风尚。我们在晚清和民国时期的狎妓小说里看到,有身分、有地位的上层阶级,如晚清的章秋谷、民国的现在知识分子柯莲荪等人的日常社交和休闲活动都以狎妓“吃花酒”为主要内容,从中表现出来的是这样的结论:吃饭、饮酒、狎妓融合起来成为一体,构成晚清民初的中国有闲阶层主要的休闲特色。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更是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此种休闲方式曾沿袭多年而不衰。
参考文献:
⑴[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商务印书馆,2002.22
⑵周时奋.市井[M].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130
⑶武舟.中国妓女生活史[M].河南文艺出版社,1990.1.
⑷⑺⑻⑼[美]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98.84.84-87.84.
⑸中国妓女生活史[M].中国娼妓史[M].
⑹范伯群.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6.
⑽⑿⒀夏家骏.中国人与酒[M].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12.50.57
⑾礼记•王制[M].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