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与社区论坛的“霸王”条款

      7 2006-3-3 14:1
"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发疯,那就说明你没疯"——美国作家约瑟夫·赫勒﹙Joseph Heller﹚根据自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亲身经历创作的黑色幽默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这部小说太有影响了,以至于在当代美语中,Catch-22已作为一个独立的单词,使用频率极高,用来形容任何自相矛盾、不合逻辑的规定或条件所造成的无法摆脱的困境、难以逾越的障碍,表示人们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或者是一件事陷入了死循环,或者跌进逻辑陷阱,等等。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由迈克·尼科尔斯导演、派拉蒙公司摄制的同名影片也于1970年正式上映。

主人公约翰·尤萨林上尉﹙Captain John Yossarian﹚是美国陆军第27航空队B-25轰炸机上的一名领航员兼投弹手,他非常渴望在战争中保住自己的性命。但根据美空军司令部的规定,每个完成25次战斗飞行的人员有权申请回国,但是必须得到他的长官的批准。当尤萨林完成了第32次战斗任务时,其飞行联队长卡思卡特上校就已经把指标提高到40次了。等他飞完44次时,指标又被改成50次。当他飞完第51次时,满以为自己马上就可以安全的回到美国了,可是定额又给提高到了60次。

因为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军人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命令,即使是上校违反了司令部的规定,在他飞完规定次数后还叫他飞,那他也必须得去飞,否则他就犯下违抗命令的罪行。所以无论他飞满多少次,上校总可以继续增加定额,而他却不得违抗命令。如此反复,永无休止。官兵们的精神已近乎崩溃,可谁也不可能停飞。于是他逃进医院装病,军医说他是"在白费时间",他"当场就决定发起疯来",因为根据条例,精神失常的人是不准上天飞行的,但只能由他本人提出申请。而一个人在面临真正的危险时却担心自身安全,就证明他神智清醒。于是就产生了如下逻辑:如果你疯了,只要你申请就允许你停飞。可你一旦提出申请,就证明你不是疯子,还得接着飞。最后,尤萨林终于明白作者写在小说扉页上的一句话:


"这里面只有一个圈套……


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具有无上权力和随意性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并不存在,然而它又无所不在,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混乱和制度化疯狂的象征。它既是一项具体而荒谬的法律条文,更是一种抽象的专制现实。它永远是对的,你永远是错的;道理总是在它那边,你与道理总是越离越远。它总是与灭绝人性的官僚体制如影随形,使你永远无法摆脱,无法逾越。

在社区的虚拟生活中,我们也时常会遭遇大大小小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就是形形色色的制度陷阱,通常在资源被强势一方所垄断,当事人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或权利不平等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它类似"霸王"条款,简直就像是为版主权力无上或行政免责而量身量造的。比如在某些论坛,你要当助理就必须先获得实习助理资格,而实习助理资格的认定条件却是"一周写原创多少、回帖多少以上,且没有工资哦,不管你发了多少原创,回了多少主帖,只统计你的工作量,以此作为你获得助理资格的条件"。也就是说,要获得助理资格你必须先得免费工作一周,可没有实习助理资格你却无法取得助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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