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里闯荡江湖(11-15)

      文学与小说 2006-1-24 17:37
十一

自从我知道了她喜欢进图书馆之后,我以前花了一番脑子作的旷世之计划也宣告失效,我有了更加简单的计划。

如果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成功和失败的概率两人均占一半,那么无论谁追求谁,开始追求的一方一开始就有了50%的机会。而我一旦知道她喜欢踏进这个图书馆,我的机会就绝对不只50%,所以我没必要用那繁杂庞大的计划。

很早的时候,我就接受了电视里的那些教育:接近文学可以风雅,女人喜欢风雅的男人。君不见那些白衣如雪的潇洒公子哥儿,靠的就是银样蜡枪头般的假风雅,骗取了多少少女的纯真情怀。我极度讨厌假风雅的哥儿们,但是对风雅却有好感,因为风雅无论是真是假,都可以拿来泡妞。

长大了,这样的观念一直没有改变,所以我从小就很刻意在自己身上套上一层亦真亦假的文学光环。我之所以经常当着别人的面说自己看完了所有的世界名著,是因为当别人把十几万字,几十万字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的时候,我只拿着那些名著简介或者缩略本来读。因为我知道,即使你看完原本里的所有的文字,合上书本,留在你脑子里面的,跟我看到的其实一般无二。既然一般无二,我何必花那些时间和精力去读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呢?我在别人面前头头是道,谁知道我看的,其实就那么短短的几千字?

高中的时候的那个女朋友知道我给她的情书是抄来的之后,为什么还对我那么死心塌地?还不是因为看我的文学"造诣"高,动辄中外名著,把对我五体投地的崇拜转换成了爱情?现在既然这个王强也喜欢文学,那泡她的成功概率怎么可能只50%?
                 
为了接近她,我花了一段时间记下了文学书籍里面那些书的基本摆放位置,一旦她走进了书架里面,我看着她站着的大概位置我就基本上知道她面前的书是古典的还是现代,是散文还是小说还是杂文。有时候碰巧我还能够知道她随便拿起的那本书叫什么名字。这样的话,我除了可以锻炼自己的记忆力,还可以搞清楚她的爱好是什么,以便自己投其所好对症下药。

过了一个礼拜,我就基本弄懂了这家伙的爱好。她从来不看带之乎者也古典文学,从不看散文,不看杂文,不看诗词。她只看小说,无论是武侠、言情、侦探还是科幻拿起来就看。根据我的个人经验,伤感的时候我爱看散文和诗词,找一种知己感。不满的时候看杂文,为的是能够借着文字出一口恶气。我只有在对面有女生的时候才看古典,目的是装高雅——我最讨厌的就是之乎者也。只有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消遣的时候我才看小说,换句话说,只有实在无聊透顶的时候,我才去看小说。

那么根据我的理论,我得出一个对我的爱情来说至关重要的结论:她无聊。
                 
十二
                 
大学生很少有人说自己的生活不无聊的,大一的新生刚刚从高中的各种各样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之后就完全落在寂寞无聊的口袋里。人一生下来就不停地打仗,跟伙伴打仗,跟学习打仗,跟父亲母亲打仗,跟考试打仗,跟老师打仗,到了大学一切都远了,就跟那些寂寞无聊打仗。

显然,在这里的人的感觉跟我的一般无二,即使有的人从来不说,你也能够从他们的发呆、从他们发疯似的到处乱跑、从他们跟异性胡搂乱抱的行为中得出他们内心深处的寂寞、无聊这两个词。

我知道她是无聊的,只是选择抵抗无聊的方法的时候,别人选择了逛街旅游找对象,她选择了去图书馆。我要去追求我的爱情,只好也跟着她去,我的目的是去观察她,希望在知己知彼之后找出一个时机向她卖弄我的渊博,然后勾引她卡嚓一下跟我碰出爱情的火花来。无聊与爱情的关系就象油与火的关系,要不大学怎么会流行这句话:不在无聊中变态,就在无聊中恋爱?我不想变态,所以我选择恋爱。而且我相信,她的选择跟我会是一样的。我对她的观察是为了追求我的爱情,我追求我的爱情无非是因为寂寞无聊,无非是想亲亲她的可爱的小白牙,无非是想看看她全裸的样子。所以我从来不说自己过得很实在,如果我过得实在,我就不用恋爱。
                 
  跟踪的目的达到之后,我就开始轻车熟路地进入我的第二步计划之中。我再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让我的生物钟和她的完全合拍。习惯是可怕的,习惯一旦形成,人就得在它的指挥棒下生活。比如习惯让你天天要过一座桥,你就得日复一日地从桥上过,一旦有一天桥板被抽走了,只怕你看到了还是忍不住要往前,结果掉进河里。我的习惯因为她而形成的,听她的指挥显然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想一旦她要我掉进河里,我还是会很心甘情愿地往河里掉的。我想我应该接近她,于是我就接近了。两个生物钟合拍的人接近不是奇怪的事情,不接近才是奇怪的事情。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个电视剧,剧名我不记得,我只记得里面的一个小情节,有一个男的经常去图书馆,另一个女的也经常去。本来两个人互不相识,找书的时候两个人的手同时按在一本书上。准确地说,是那个男人的手,很"意外"地摸到了那个女人的手上,结果两个人就因为这一摸,相识到相爱了。我说过我不喜欢重复,但是因为爱情的故事注定是重复,所以我想如果我适当重复一下,是不是也应该有电视剧里面的人一样的结果?

  可是,要我刻意去重复——去冒冒然地摸她的小手手,我可很腼腆。再说我喜欢的不是她的手手,而是她的可爱的小白牙,她又不用牙来翻书,所以我觉得还是暂时不摸她的手手比较好。再说了,过去的人和现在的人毕竟是不同的,可能那女人被摸了一下手,就觉得自己已经被猥亵了,非嫁摸她的人不可,正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被二男摸。可现在的女人跟以前的大不一样,即使她的第一次让你占有了,也不一定代表她是真的喜欢上了你。她让你随便摸甚至反过来摸摸你也是小菜一碟,更别说摸手。
                 
  渐渐我们见了面打个招呼,间或也微笑一下。我看得出来,她的微笑纯粹是看在她的那本《废都》的面子上,其他的事情她只怕想都没有想过,而我却已经想到了她的全裸。我想我太超前了,可是我又不得不超前。我的计划比之以前在楼梯上想出的要简单的多,然而那些步骤却是一样的:先是打招呼,然后是微笑,然后是明处交谈,然后是约会,然后是牵手,然后是暗处交谈,然后是边交谈边亲她的小白牙,然后是边交谈边摸她,然后是边接吻边脱她的衣服,然后是在一个双人床的房间里看她全裸,然后是跟她边交谈边接吻边**——全剧终。无聊的大学里的爱情,不都为了那几步么?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她对我的微笑只能够说明我才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我不能够因为她暂时没有想到跟我一起长征我就放弃,我花了这么多的心思这么多的时间来观察她,不就是要她跟我一起长征吗?何况我还知道她无聊?
                 
十三
                 
我想我既不能够着急,原地踏步我又不甘心,我得有进一步的行动。追女孩子的事,作计划常常是宏观的,具体的细节方面还是一步一步地来。现在她只是朝我笑笑,笑完了之后就不理我,回宿舍的时候,我想跟她一起走路,可是看她那冷淡的样子,我实在不好拿热脸贴冷屁股。

一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看着自己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不由得回想起高中时候的爱情,那个时候的爱情多简单啊,把《情书大全》上的某一封一字不改地抄下来,火辣辣地往小女生手里一送,然后你就张开双臂等着她来投怀送抱。我当初之所以能够搞定高中那个,还不是因为我抄的大量的情书?

可是据说现在的女人不很喜欢情书,只喜欢很猛烈的一下,你只要趁她不备突然向她投一颗名字叫做浪漫的炸弹,将她炸得头昏脑胀不辩东西,她会迷迷糊糊地答应你。等到你将之赤裸裸的压在身下,她即使忽然清醒过来也已经来不及了,只好顺从命运的安排。那个时候,她们的心头都会涌起这么一句话:算了吧,好歹人家也让咱心跳了一回,让他搞一次算了,又不是嫁给他。
                 
可是我又忽然记得我的高中女人跟我的一次谈话,我问她,有人追你的时候,你是喜欢循序渐进,还是喜欢一开始就急攻猛打?

她摇头晃脑地回答我:诸葛孔明是怎么说的?"鹏飞万里,其志岂群鸟能识哉?譬如人染沉疴,当先用糜粥以饮之,和药以服之;待其腑脏调和,形体渐安,然后用肉食以补之,猛药以治之,则病根尽去,人得全生也。若不待气脉和缓,便投以猛药厚味,欲求安保,诚为难矣。"

由此可知,女孩子又是喜欢循序渐进,这倒让我为难了,我到底要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够对付我的小白牙呢?她喜欢"猛烈的一下"还是喜欢先吃点"糜粥""和药"酝酿一下情绪?

  想了很久我想不出来就不想了,无论是猛烈的一下还是喝什么粥,吃什么药都得行动,行动才是第一生产力。既然她已经跟着我走完了第一步,我再要原地踏步就是半途而废,半途而废的事情,是我最不愿意做的。
                 
于是我就找一切机会跟她接近了,她一离开位置走进书架找书,我就也不露声色地站起来往里面走。她从外往里走,我就绕到里边往外走,这样可以跟她面对面嘛。我假装一直找过去,找到了她面前我会假装很惊奇的样子跟她说些话,什么"你找什么书?",什么"你也在啊?",什么"你又在啊?"等等。然后她会出于礼貌不得不跟我闲扯几句。

其实我的每句问话都有我的意思,我问她"找什么书",她一说找什么找什么,我就会不失时机地跟她一起找。她一般都不会拒绝我献殷勤的。我问她"你又在啊",其实是提醒她我们几乎天天见面,应该进一步熟悉才对。至于那一句"你也在啊?"我纯粹是学着张爱玲的散文《爱》里面的那个男青年对美丽女子说的那个腔调。我在提醒她,不能让我们的相遇,也变成难以挽回的传奇。很可惜她不喜欢散文,因此可能没有见过那篇绝世之作,不然她应该理解我话里的真正意思然后面红耳赤才是。
                 
十四

人不走运的时候,做什么都不顺,清早出门踩狗屎,闻个屁被毒死,吃着干饭拉稀屎,进了世界贸易大厦,坐上了电梯,偏偏本*拉登这个时候派人把楼给撞了,死了也没个全尸。人走运的时候,随便一跺脚跺出个金矿,无意抢绣球绣球却打在脑袋上,去怡红院嫖妓老鸨忘了收钱不说,妓女还把你给爱上了。同理,缘分走了的时候,相爱再深也落得个鸡飞蛋打劳燕分飞,缘分来了,来自不同星球的也可能一见钟情。

  我的机会终于来了,我象一只饥饿老虎等着猎物一样把机会给抓住了,700多天后的今天,我依然因为我的那次抓住了机遇还欢欣鼓舞不已。
                 
  出海大南门往左走,一直走出海甸三西路,顺着人民大道再往岛外方向走,一直走到人民天桥,上天桥往左,走近十五米往右,下再顺着人民大道的左边一直往前走,走了近一百五十米,到了目的地你往地上一看,你会发现我说的是一个旧书摊。
                 
既然我说过自己喜欢附庸风雅,那么我的书桌上自然少不了文学书籍了,不然我怎么欺骗群众雪亮的眼睛?

  新华书店和创新书店里的书纯粹是为贵族提供的,我不是贵族,因此我买不起。买不起不等于说不买,买不起新的我可以买旧的。因为我知道书总有旧的时候,就象花姑娘必然会变成老太婆一样,花姑娘变成了老太婆,当然不会再有花姑娘一样的价格了。
                 
  但是文学的跨时间和空间的能力注定让那些"老太婆"价格下落而价值永远不改变,之所以她的价格跟价值之间的落差如此巨大,一是她被太多的手抚摸过,被太多的眼睛浏览过,处女总是比妓女要贵的。二是她的后辈们层出不穷且面皮一个比一个漂亮,她的满脸皱纹吸引不了贵族的目光。因此,这样的有同样价值而又价格极贱的"老太婆",只有我这样的附庸风雅的穷光蛋拿过来放在书桌上作装饰了,就象人们谈婚论嫁时候讲究的门当户对。如今,我的书桌上已经摆满了那些"老太婆"了,许多许多当然是我们学校图书馆也寻找不来的好货,要拿书店里的漂亮"花姑娘"跟我换,打死我也不答应呢。
                 
自从我发现那个旧书摊之后,每个礼拜六我必定到这里来一次,一是想摆脱寂寞的苦楚,二想碰个运气买本能够让人看出我博学的书。旧书摊不算很大,书当然不一定全都是好的,因为"花姑娘"也有丑的,变老了依然丑得面不改色。我每次来,带回去享受的常常只有很少的一两本,有时候一本都没有。

期中考试后的某个礼拜六,我正蹲在那里欣赏一本叫作《枕上春》的明清色情小说,我看得好情节,胯间的玩意正铁似的挺着,想站起来却怕别人看见,一直不敢挺起腰杆。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说:这本书多少钱?

乖乖!这个声音好生熟悉!我赶紧一转头,哇!居然是她!

我猛地站了起来,玩意居然也顾不着硬了,我三两步冲到她面前:喂,你怎么也找到这里了?

  她转过头,啊哈,这次她不注意我也不行了,她眼睛里的光泽告诉我,今天的她看着我的目光是完全不同的(后来她告诉我那纯粹是光线昏暗的缘故)。
                 
  回来的路当然是一起走了,从旧书摊到学校宿舍一共将近三市里的路程,我们走走停停,毫不犹豫地将它花了近四个小时走完。我当然会象所有的人猜想的那样尽自己的一切能力吹牛,大一的学生嘛,谁不是把自己的那么微弱的优点扩张成奇才天才?她当然尽一切努力来相信我了。我们都知道,在图书馆经常碰到的不算希奇,在新华书店、创新书店和其他一切书店经常碰到也不能够算是希奇,能够在旧书摊上碰到就纯粹是上天安排的了。最起码她告诉了我她跟我一样除了喜欢看书之外,还告诉了她的另外一个秘密:她跟我一样,是个穷光蛋。这不得不让我想到《平凡的世界》里面的在"非洲"馍前相识的孙少平和郝红梅了,一时间我觉得自己的爱情的源文件是他们两个,不过我不希望我的爱情是复制他们的,因为最后郝把孙给甩了。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深入的交谈,我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能够与她相遇,但是对于我们相遇要做的事情,我却已经在心里排练过无数次,所以现在做起来我就显得驾轻就熟。我当然会把我们的话题锁定在文学上,以这个作为话题现在怎么看来也有点假惺惺的恶心的感觉,谁都有这样的感觉,可是我知道谁又都喜欢这个话题。

为了显示自己的渊博,每当她问起我看过某某书没有的时候,我常常把嘴一瘪,很不屑地说,看过,看过,当然看过。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一旦她跟我讨论书里的内容时,我就哼哼哈哈,要不就胡编乱造,幸好她自己看的也不太记得,加上我的瞎编能力天下第一,她看不出破绽。轮到我就问她看过某某书没有的时候,我就专拣那些怪怪的书名来问,要么就是把那些自己根本就没有看过的一些作家的书也拿出来,什么弗洛姆、房龙、索尔仁尼琴的甚至不惜瞎编一个什么洛夫斯基来糊弄她。我知道她只看小说,所以我不停地问起那些散文、哲学、历史、杂文,她很老实地说自己这个也没有看过,那个也没有看过。

她当然被我问得脸红耳赤,等到我们的谈话告一段落,她显得很敬佩地样子对我说:你看的书实在太多了,我以后好好向你学习了!

  我看她那崇拜的样子,脸上的笑就从来没停顿过。后来看她可怜,怕打击她的积极性,我也间或回答说自己没有看过一两本,这纯粹只是让她心理平衡。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现在我非得腾出一只笔来写写我们的宿舍了,不然这个故事就单调得过分了。再说了,写了这么多,只谈小白牙,这不纯粹重色轻友不是?
                 
大一的时候,我们这栋楼是男女混住的,当时我想,反正大学是一张床,住在一起是应该的,不住一起才是不应该的。因此当我听说别的大学都是男生女生分开住的时候,我是大大的惊奇了一把,同时也为我们这么好的造爱环境而骄傲不已。

男女既然住在一张床上,就应该履行同睡一床的义务。所以有一天晚上,我在楼顶上思考怎样把小白牙搞上手的时候,我听到了下面不知那间宿舍有女生哎呀哈哦哼的声音,我感到有点新鲜却没有感到奇怪。再后来我又幸运地在中午的时候,听到另外一个更大胆的女生的喊叫。虽说大白天的,喊叫声那么大有点影响别人的睡眠,但是既然他们是在履行义务,我就很宽容地看待了这叫声。也因为履行义务,难免会让部分不注意安全的女生在某个特定的时候不来月经,海口大学附近的医院和药店就利用那些女生肚子里的胚胎赚了狠狠的一笔又一笔。
                 
  我们住的五号楼是公寓楼。我承认,从出生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没有住过这么高级的屋子。记得刚进来的时候,我还看着那光滑的地板咋咋呼呼的,生怕踏上去会摔交。现在读大学啦,身价就象春夏之交时候的长江水一样暴涨,老爸也舍得钞票让我住这样的屋子,我想他自己只怕一辈子也没有住过,住进去的当晚,我还想着什么时候把他接来爽上一次。
                 
  看官!话说宿舍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合相间,没个分晓。宿舍里的四个,分别来自江西,云南,河南,河北。刚刚来的时候,彼此都觉得眼前的三个人有解闷的利用价值,都好得不得了,你带来的东西给我吃,我带来的东西给你吃。就算只有一个乒乓球大的苹果,我们也会拿把刀分成四份,好象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山本五十六和东条英机如果看到我们宿舍的状况,肯定会竖起大拇指说:中国人,大大的团结,我们万万的不可侵略。
                 
  不过这样的情况维持了没有几个礼拜,随着四位的心理落差填平,在外面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好朋友之后,宿舍里的人就撕开温情的面纱,各自回到本性——反正吃过的别人的东西也被排放到下水道了!该发火的时候就发火,该破口大骂的时候绝对不把脏话憋在肚子里。如果不是大学生守则在头上高悬着,谁都可能先忍无可忍挥舞起强壮的手干上了一场。不过这样的日子依然不会维持太久,再过几个礼拜,彼此真正有点熟悉,四个省的文化完成了冲撞开始走向融合,日子就开始细水长流地过了起来。
                 
  用一个比喻来形容宿舍里的分分合合最合适不过了:我们好象是过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下的夫妻。一开始时觉得彼此新鲜,还相敬如宾。等到了相处了一段日子,忽然都发现对方有很多很多的缺点,而外界的男女又更让他们心动。于是不久,男的有了更加娇媚的女人,而女人则有了更加成功的男人。接着两个人就闹,男的私奔,女的淫奔。闹过了一阵子之后,社会议论,家庭压力,最可怜的还是那一对哭哭啼啼的儿女让他们各自收住了自己的心,对对方那些缺点也宽容地视而不见,然后就一直安于现状地过了下去。
                 
河北的那个家伙叫张学勤,我们叫他老大。老大个子很高,据说本学院的女孩子第一眼瞄上他的不少,所以想来也很帅吧。因此除了在宿舍,我从来不愿意跟他走在一起。说到底是因为他又高又帅而我不喜欢路上的人拿我跟他对比。河南的那个叫陈龙,纯北方种,可惜先天不足不说,后天还没能够补好,我这个南蛮子都比他高了近一个脑袋。我喜欢跟他在一起,完全是因为我喜欢别人拿我们对比的感觉。

剩下那个云南的叫向前进,名字很昂扬,相貌却平平,普通话说得比海南人还烂。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点他提问,他就用他特有的普通话回答。老师听了他的回答愣了半天,很无奈地说:你的话我实在听不懂,哎,你旁边的那个,对,就是你,穿红衣服的,请你把他的话翻译一遍。向前进旁边的那个同学站了起来,很老实也很无奈地说,报告老师,他的普通话咱也不懂……教室里一百五十多号人顿时全笑得跟不倒翁似的。不过他好玩的就只有这个,在此就不想再多说。
                 
老大显然是在富裕和宠爱中长大的角色,这注定他从一出世,就被形形色色的激素包围着,发育得好自不待言,性欲旺盛也是有目共睹。有一段时间,每天在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小段时间里,当我的小鸟鸟被尿液胀成小棒槌的时候。我常常在迷迷糊糊中听到对面的床在咿咿呀呀地响着。我知道老大白天大吃大喝之后得到的营养,将要全随着那快乐的战抖从某些部位流到被子上浪费了。不久,老大就找了个纯粹是为了上床的女朋友,所以很快就上了床。每个礼拜六,他都会带着他的女朋友外出寻找翻云覆雨的地方,时间一长,海甸岛上所有的五星级以下的宾馆都让他睡遍了。当他骄傲地告诉我们他把他的精液撒遍了海甸岛的每一个角落时,他也从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不名一文的穷光蛋。

  可是穷光蛋也需要**的快乐,古人说:"饱暖思淫欲",我看未必是正确的。我们老大的事就告诉我,不饱暖也是会思淫欲的。老大说过:有钱要**,没有钱也要做,而且还要比有钱时候做的多。他还编了一首歌给我们听:男人做吧做吧不是罪,再穷的人也有权利去操逼……

没有钱找地方怎么办,那就在外面打野战嘛。海大又不是没有在外面打的,东坡湖边,公主楼下,法学园里,哪里架不住巫山云雨?海南这地方,草儿青青,树叶又浓又密,亭亭如盖。打野战的时候仔细想一下,天为帐,地为床,还有星星月亮为我们把世界照亮,要多浪漫就多浪漫,要多刺激就多刺激。

可是这样浪漫刺激固然有,总是要让人等到很晚,**是要点前奏,可太长也不好,还不安全。老大和他女人有一次深夜在邵逸夫学术交流中心前的草坪上正"交流"得欲仙欲死,突然十多把手电筒探照灯似的射过来,把他将射未射的精子全吓回去了。老大说,当时他是连人带精子都被吓了个半死,幸好他们的裤子都只褪到大腿根,提着裤子就跑,方便。加上那些人都好象是保安,纯粹是想吓他们一吓,也没追。他当时好恨那帮家伙,看了真人版的A片不付钱不说,还在他激情正要澎湃的时候影响他。

  当然,被保安抓住被同学看见倒没有什么,要是碰上了流氓阿飞那就糟糕了。来了大学不久,就听说旅游学院的女新生半夜被民工奸了个半死,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听说之后老想,我经常在外面玩得那么晚回来,怎么就没有碰见过单身女生呢?要是我碰上了……
                 
实在没办法,老大只好把女人时不时往宿舍里带,宿舍里有人怎么办?好说。他每到星期六就给我们发电影票,当我们对着电影里面的女明星意淫的时候。他们就在宿舍里演"颠龙倒凤一百另八式"。

过了不久,大家跟那女人有些熟悉了,对他们的事睁只眼闭只眼。一个礼拜光星期六缠绵一次,显然不能够让两个年轻的身体得到满足,于是那女人很干脆地住到了我们宿舍里。这样,老大每次在酒店回来就向我们吹嘘的什么大浴缸里鸳鸯浴就没有了,现在他老向我们抱怨做完之后不知道怎么收拾"残局",洗澡间里的水太冷,他们只好用卫生纸处理一切后事。开始几天那女人还挺不好意思,每次当着大家的面上老大的床的时候,总要扭扭捏捏上一阵子,后来熟悉也就没有什么了。再后来,我们就常常能够听到她对老大的抱怨:你轻点……轻点……那床就咿呀咿呀地为她伴奏。至尊宝说:吐啊,吐啊,也就习惯了。他们是干啊,干啊,也就习惯了。剩下的我们是听啊,听啊,也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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