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匡谈《玫瑰的故事》

      好文转载 2005-6-13 1:8
(一)前证

当然该轮到《玫瑰的故事》了,写有关亦舒小说,若是不提《玫瑰的故事》,那是不可思议的事。其所以把它放在后面,无非是显出它的重要性,因为开宗明义,一上来就写过:亦舒小说之中,以《玫瑰的故事》居首,排名第一。而看《玫瑰的故事》,是一口气看到天亮才看完,看完后的心情如何,前面也说过了。
亦舒的小说,到目前为止,最长的一篇就是《玫瑰的故事》,大约超过了三十万字。
全书分成四部,每一部,都有一个'我'做主角,同一篇小说之中,四部各用第一人称来写,而第一人称的身份又各自不同,这是小说写作方法中罕见的例子,第一遍,看到第二部,发觉那个'我'已换了一个人时,真为之膛目结舌者再。
超过三十万字的《玫瑰的故事》,真正是玫瑰的故事,一个美丽到了罕见地步的美女的故事,她的一生的爱情生活的故事。
《玫瑰的故事》可以说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男女百态,包括了他们的生活和心态。
这篇小说,称之为'情爱宝鉴',绝无贬意,纯是褒意,试看《风月宝鉴》,何尝不是写尽了人世间男女情爱的小说?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重要之极。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需,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若。一部写男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命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等於轻视生命。
任何人,若是认为男女间情爱不宜大书特书的,那么当然不会喜欢《玫瑰的故事》--也很难想像这种人会喜欢什么,因为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生活,生活尚且不懂,遑论小说乎?自然更不懂了。
《玫瑰的故事》中的玫瑰,是美丽得不可方物的一个美女。所以,对已经一连出了好几版的《玫瑰的故事》的封面,要提抗议。
那封面上的女郎,当然也是一个美女,但美女又怎地?美女到处都是,在马路边站着,经常可以看到一堆美女,然而那是玫瑰吗?当然不是。
读者心目中的玫瑰,在亦舒生动的笔触描写之下,已经变得没有一个具体的形象,只能存在於想像之中的了。
这样的一个美女,是无法用任何美女的照片所能代表的,用再美的女郎的照片,想具体表现玫瑰的美丽,都会失败。这情形就像不论用什么演员来演林黛玉,来演小龙女,都不会被人接受一样。
玫瑰属於每一个人心目中的美女,究竟美到何等程度,各凭想像,不能定於一尊,所以《玫瑰的故事》的封面,亟宜更换。
奇怪的是,亦舒其他的小说,封面设计大抵甚佳,颇有蒙胧之美,偏偏这一本,最不该有清晰具体印象的,却弄了一幅照片来。
看了封面的照片,若然玫瑰真是这样子,周士辉何至於一见了如遭雷击,罗震中又何至於会跌进金鱼池中!大大破坏了亦舒笔下玫瑰的形象,所以非提抗议不可。

(二)第一部----玫瑰

《玫瑰的故事》第一部,写的是少女时期的玫瑰。
少女时期的玫瑰是不羁的、任性的、是典型的大城市中的少女,自己有自己一套想法,对世俗礼法,展开自然而然的反抗。
说是典型,是大都市中的少女,几乎全经过玫瑰少女时期的阶段的,就算在行动上没有玫瑰的行为,在思想观念上,心态上,也会倾向玫瑰,向玫瑰认同。这就是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亦舒写出了都市少女的心态,把她们所想的,把她们对整个社会的观念,把她们对爱情的看法,把她们的痛苦和快乐,全都写了出来,有着广泛深刻的意义。
甲:少女玫瑰的美丽
玫瑰即使是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女,她的美丽已经不可方物。
亦舒用了几句话形容玫瑰之美:
“蔷薇色的皮肤,圆眼睛,左边腮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的胸脯,非常的活泼开朗。”(第二页)
比形容喜宝时,多化了些笔墨,但那并没有用,单是这样的形容,读者不会觉得她有多么美一丽。令读者觉得她美丽的,是书中其他人物见了她之后的反应,反应一个接一个而来,才使读者真正认识到玫瑰是人间罕见的美女。
书中人物第一次惊艳的是苏更生--苏更生也是女性,这一点十分重要,女性评论起女性的美丽来,标准苛刻得不近人情,比男性评论起女性的美丽的标准来,不知严酷了多少倍。而一个美女对另一个美女的评论,更是天愁地惨的可怕,苏更生本身是一位美女,看看她看到了玫瑰之后的反应:
“唉呀!世界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你妹妹是我一生见过最好看的女性。”(第十四页)
大凡美女,就像是武林高手一样,极少推崇对方的武功,总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苏更生并不是外向的人;“她待人永远淡淡的。”(第十五页)
由此可知,少女玫瑰,真是美丽得出奇。
书中人物第二次惊艳,是周士辉。周士辉那时, 才结婚不久,妻子是他自己拣中的。可是他一见玫瑰:
‘…忽然呆住,如雷击似看着:…’
‘…以魂不守舍的声音问…’(第十九页)
周士辉的惊艳之后,立时就变了另一个人,这且留待后论。
不相干的人惊艳的次数也多到不可胜数,有以下的评语:

“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第四十六页)
玫瑰的美丽是毫无疑问的了。
可是,玫瑰的美丽也曾凋谢过,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注意自己的身材和仪容。当她和方协文结婚生女之后,苏更生甚至感慨地说,可以把她的名字从'艳女录'中删除掉,由此可知她的外形变得多么厉害, 她只是一个'看来还美丽的少妇'而已。
由此可知,一个女人的外形再美,也还是要有内在的灵魂的,没有了灵魂,只余躯壳,再美,也是死的,没有光辉的,凋谢的,褪色的。有了灵魂,才有生命。
这里的'灵魂',和寻常对这个词的解释,有所不同,或者应该说成'要有生命',但玫瑰在那时,又不是没有生命的,只是没有'灵魂'而已,所以还是选择了这个名词,可以意会,很难作进一步的解释。
玫瑰在那时候,其实是因为心灵伤势太重,接近死亡边缘,甚至是在假死的状态之中,她全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可怜的玫瑰,可怜的美丽的玫瑰!

乙:少女玫瑰身边的几个男人
这一节小标题,本来想定名为“少女玫瑰的恋爱”,但一想不对,有几个男人,玫瑰根本不曾爱过,只是他们爱玫瑰而已,所以就改成现在的样子。
('少女玫瑰'四个字,其实是不通的,应该是'玫瑰的少女时期'或'少女时代的玫瑰',为了行文方便而取了此词,反正词意清楚,就可以了。)
这一段时间,玫瑰是十六岁到十八岁。
第一个为她神魂颠倒的,自然是周士辉,周士辉见到了玫瑰,认识了玫瑰之后,整个人都改变了。玫瑰甚至从来也没有爱过他,只是把他当成玩伴而已。但一个美丽、青春、活泼的少女,真有这种能力,可以使得一个原来生活刻板、从来未享受过人生的男人,觉得展开了第二度的生命。
当一个人有了二度生命之感时,那种快乐是可想而知的:人人都只能活一次,但是有二度生命的人,却可以活上两次!
周士辉和玫瑰在一起的短暂的日子,他真是快乐的,快乐到了无以复加:

“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真正的自己……在我面前有一整个新的境界……我以前竟不知道彩虹与蝴蝶……前半辈子我对着功课与文件渡过,后半辈子让我做一个浪子……”(第三十二页)
在任何别人看来,周士辉都是傻瓜、疯子,对妻子变了心的坏男人,旁人怎样看法,周士辉根本不理会,因为他自己的快乐,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别人既然不知道他的快乐,所以一切的规劝,自然也搔不着痒处,听在他的耳中,只觉得教条。周士辉十分乾脆地拒绝:
“…不要为我好,我不愿意再回头…”(第三十二页)
周士辉的情形,和《风信子》中的季少堂,有所不同。当季少堂自在爱情来到时,他是明知那不可能有结果的,所以他为自己编织了一个梦,从此就变成了梦幻中的人,不愿意再出来,季少堂从来也没有奢望过他所爱的女人也会爱他,所以季少堂的爱,只有痛苦,快乐是在梦幻中。
但周士辉不同,周士辉为玫瑰颠倒,为玫瑰离婚,他是一心以为玫瑰也会爱他的。所以周士辉的快乐,是实实在在的。
当一个人实实在在,在爱情中得到快乐之际,是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拉得他回头的。
虽然,后来玫瑰表示了从来也未曾爱过周士辉,周士辉的快乐,自此结束,玫瑰和周士辉来往,只是因为:
“我寂寞……没有人知道我很寂寞……没有人真正关心我……”(第三十九页)
玫瑰的心态是十分正常的,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几乎每一个都感到寂寞,感到没有人关心她--就算事实上她并不寂寞,有很多人关心她,但是在她内心的感觉上,仍然会固执地认为她寂寞而没有人关心,这是一个少女成长过程中的普遍心态。
正当玫瑰这'个年纪的时候,周士辉疯狂地爱上了她,玫瑰自然感到十分高兴,但欢喜周士辉的爱是一回事,爱周士辉,又是另一回事。
玫瑰不爱周士辉,绝不需负担什么责任,就算她和周士辉再亲热,也决计不会去怂恿周士辉离婚,周士辉要离婚,正如玫瑰所说:“那是他家的事上”(第二十六页)“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第二十七页)
这一段话,引得比较长了一点,因为这一段话,十分重要。
婚姻,是人类社会订下的各种制度之中,看起来最简单,但实际上却最最复杂的一种制度,因为婚姻制度和男女情爱有关。
在亦舒的小说之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有些人根本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一点也不错,由于一种制度,反而把最重要的一部份冲淡了。男女在一起生活,最重要的是爱情,而不是制度,在很多情形下,爱情消失,制度尚在,婚姻名存实亡,尚幸还有离婚制度,现代社会的人,也已经很明白离婚制度的好处,不然,这一双男女,就会一直痛苦下去。
(谁说人类不进步?人类毕竟还是在进步的,看看离婚制度已得到了法律和人情越来越普遍的公认,就可以知道人类在进步。)
标签集:TAGS: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