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20时召开会议

      监察日志 2004-8-25 17:21
会议研究讨论了以下议题,并形成议案。
1、听取砟子鑫源8.17运输事故报告,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处理决定。
2、针对下一步工作,指出:要做到专项监察、日常监察与评估工作三者相结合。要把对企业有关人员培训情况的监察纳入重要内容。从今天开始,把监察处罚与事故处罚分开进行,以前未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仍由各科负责。
3、根据省局党组通知要求,开展形象执法考核工作,由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在月底前完成。
4、进一步强调廉洁公正执法问题。对省局提出的如何做好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力度问题,要认真研究和抓好落实。
5、会议对前期开展的学习整风教育活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次活动开展得很好,很有成效,以后还要经常开展下去。
6、要求各科在搬家前把档案资料整理好,避免遗失。
7、决定今后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改到每周五下午。要求在每周五对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同时,从即日始,报销时间也一律改在每星期五。


会上,还对行政处罚中对个人的处罚标准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致认为,对个人处罚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避免因自由裁量幅度过大而出现的畸高畸低现象。
但对统一标准在具体实现形式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制定一个统一办法,来具体规定裁量尺度,以遵照执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仿效判例法系国家的做法,根据若干年来的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编纂案例汇编,在日后的监察实践中通过以遵循先例的原则来实现处罚尺度的基本统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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