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天茶舍』甘德怀:我可能起诉北大(转载)

      别人的总是有道理 2004-8-15 14:8
《外滩画报》采访甘德怀:我可能起诉北大  发表于: 2004年8月8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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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滩首席记者 韩燕明 /报道
  
  外滩画报(以下简称外滩):听说前几天你去北京了,是去北大吗?
  
  甘德怀(以下简称甘):不是,是去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作节目。
  
  外滩:朱苏力教授也参加吗?
  
  甘:他不在现场,但有录像。
  
  外滩:据说你以前对朱苏力教授很景仰,在经历了考博风波后,情况是否有了变化?
  
  甘:我现在仍然认可他在学术领域里面的造诣,但也仅仅限于学术领域。从这次考博的前前后后看,他缺乏一个学术前辈应该具有的宽容和关怀。 尤其是朱苏力教授事后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到制度原因,这是不负责任的。现在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有制度,关键看你执不执行,如何执行。我也是学法律、教法律的,法律的精髓是公平。
  
  外滩:当你得知自己复试不过关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甘:非常难受。4月20日我知道了复试结果,心情降到了冰点。当天晚上我买了从北京返回南京的火车票,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发呆,感觉到自己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
  
  我是有些生活阅历的人了。在考试的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来自考题之外的压力。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本来大家都是在努力地进行竞争,而我却被人为地被排斥在竞争之外了。
  
  我是说有人不想让我参与正常、公平的竞争。
  
  外滩:你的意思是说复试仅仅是一次妆点门面的过场?
  
  甘:是的。我有理由怀疑考试的结果事先就已经确定。
  
  我不是一个拙于表达的人,我的学生在听了我的讲课后的评价是:甘老师挺能“吹”(原话如此)的。还有一件事情可以证实我的口才怎么样,在北大考博笔试的时候,与其他同考的同学一起聊天,他们评价说,如果我同他们一道面试,他们只有甘拜下风。
  
  外滩:你知道朱苏力教授很喜欢《江村经济》这本书吗?
  
  甘:我是曾经有所耳闻,但没有直接看到过他写的文章说他喜欢《江村经济》。
  
  外滩:《江村经济》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如果让你另外列举一本在法学方面有学术启发价值的书,你会选择那一本?
  
  甘: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外滩:拿到初试成绩的时候,你是否有大功告成的感觉?
  
  甘:接到初试成绩的时候,我非常高兴,因为只有我一人过关,我以为最后成功的几率已经很高。当天中午,我与另外两个要好的朋友还去学校附近的小酒馆喝了一顿酒,庆祝了一下,其他两位朋友都觉得我考博肯定已经成功了。
  
  外滩:对复试的看法怎样?
  
  甘:对于艾佳慧能够复试,我是有预感的。在笔试的时候我们在一个考室,知道她是北大法学院应届毕业的。复试时见了面,我对艾佳慧说:“我有预感,你能参加复试。”我问她:“只有我们两个复试吗?”艾佳慧说:“未必。”果然,后来还有何远琼参加。
  
  我也听说了龚文东被录取的消息,但不确切知道他是谁,听说他的初试成绩英语只有30多分,专业成绩只有40多分。
  
  我觉得这是一次不公正的考试,不平等的竞争。
  
  外滩:这次考博对你影响最大的是什么?
  
  甘: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一方面是对既定规律的践踏,另一方面是事后缺乏合理的途径来消解我的诉求。从4月26号我向研究生院递交了材料到现在三个多月,他们没有给我任何正式答复。整个事件中北大方面表现出的应对措施是被动的,傲慢的,令人失望。
  
  外滩:为什么想到把事情的经过在新语丝网页上公开发表?
  
  甘:我是学法律的。法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每个人都有权利起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不管这个人是王侯将相,还是凡夫走卒。
  
  海明威在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中写道: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我就是要起来抗争,我就是要挑战北大法学院的权威,为社会上众多没有获得公平对待的学生鸣不平。
  
  我的个性比较直率,敢做敢说,我的学生都知道我做事情的风格。
  
  外滩:你是大学里的教师,应该懂得考博的惯例,为什么你报考朱苏力教授的研究生后没有与他主动联系一下?
  
  甘德怀:我听说朱苏力教授很讨厌学生考前与他进行联系,所以打消了这方面的念头。
  
  外滩:你前几天去北京的时候想过去北大讨说法吗?
  
  甘:我不会直接去北大,我会等北大下一步行动,但不会等太久。
  
  外滩:如果最后北大让步了,给你发了录取通知书,你会接受吗?
  
  甘:我会考虑的,毕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应该珍惜。
  
  外滩:如果北大方面没有一个合适的回复,你是否考虑过法律诉讼?
  
  甘:按目前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这类事件(指考博)在受理上有难度,但我不排除进行法律诉讼的可能性。在是否去法院起诉北大这个问题上,我不想把话说死了。
  


作者:马前卒 回复日期:2004-8-11 11:27:31 
  起诉是没意义的,这不是法律该管的事情
  
  法院和关天茶舍,各有各的用处,越界就变的荒谬了


作者:云飞扬0514 回复日期:2004-8-11 11:51:37 
  支持甘德怀
  
  法律该管什么事情呢?司法最终解决理念应当在我国逐渐普及和落实,何况这里面已经存在行政不作为了。
  
  在目前平面媒体一面倒的情况下,起诉的另类意义亦非同小可。


作者:诸葛萧萧 回复日期:2004-8-11 11:53:07 
  考朱苏力的博士生,不了解苏力的学术历程,不明了对苏力学术风格造成影响的因素,哎...
  


作者:lao_tou 回复日期:2004-8-11 12:12:50 
  好好好~~~~~~
  
  使劲掐~~~~~~
  


作者:jnugle 回复日期:2004-8-11 12:18:42 
  “  外滩:如果最后北大让步了,给你发了录取通知书,你会接受吗?
      甘:我会考虑的,毕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应该珍惜。 ”
  
  ——————————————————
  如果北大录取甘德怀了,甘和苏力岂不是要直接面对面的交锋?


作者:nettree 回复日期:2004-8-11 12:28:34 
  起诉是很有意义的。结果如何先不论。
  
  法律自有自己的“史记”,就是一个又一个案例。如果甘德怀最终起动诉讼,他又续写了一个案例。


作者:忘川鱼 回复日期:2004-8-11 13:09:59 
  绝对支持阿甘起诉 不过这是个以法制法的游戏
  
  笑到最后的未必是阿甘


作者:丹志成 回复日期:2004-8-11 13:10:23 
  支持甘德怀!
  


作者:睡翅蛾 回复日期:2004-8-11 13:44:42 
  
  
  好戏 好戏 猜猜谁来当法官


作者:商者 回复日期:2004-8-11 14:37:24 
  支持甘德怀!


作者:観众 回复日期:2004-8-11 15:28:36 
  等着看中央台的节目
  可别又受到压力不播了
  


作者:北方之雪刀 回复日期:2004-8-11 15:33:56 
  支持


作者:未有乡富翁 回复日期:2004-8-11 15:43:39 
  个体面对体制的无能为力:我们与甘德怀一起体验挫败与恐惧
  作者:【weiwei 】 发帖时间:2004-08-11 08:36:46
  发言内容:在持续一个月的甘德怀事件中,我只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凭常识判断各方的真真假假、是是非非,深刻的说理与胡搅蛮缠。我既同情遭受不公、经历巨大落差的甘德怀,也同情不过依常规出牌做的未必出格却被迫卷入暴露在显微镜下被严格解剖以至面临身败名裂厄运的朱苏力。我置身语言狂欢的事外,是因为我与任何一方都不曾发生情感的共鸣和体验的一致,直到看了甘德怀在接受《外滩画报》采访时的话,确切地说,是下面这段话——
  
  甘说:“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一方面是对既定规律的践踏,另一方面是事后缺乏合理的途径来消解我的诉求。从4月26号我向研究生院递交了材料到现在三个多月,他们没有给我任何正式答复。整个事件中北大方面表现出的应对措施是被动的,傲慢的,令人失望。”
  
  我忽然理解了甘的感受,或者仅仅是我自己的感受,那就是一个小人物,一个柔弱的个体面对某种强大的惰性体制的无能为力,这是卡夫卡在《审判》和《城堡》中曾深刻表达过的无能为力,然后,就是因此而生的巨大的挫败感和深深的恐惧。这也是我在孙志刚事件中曾经强烈感受过的。
  
  不公平是社会的常态,但要想让人们即便在不公平的社会里也还能活下去想活下去,就必须让这个社会还保有希望,那就是必须让这个不公平的社会拥有某种畅通的纠错机制。但是无论在孙志刚还是在甘德怀这里,这条道路是走不通的。
  
  近年来社会上不时出现铤而走险炸法庭、杀仇家、与官爷强人同归于尽的案例,如同中东此起彼伏的自杀性爆炸事件。中东的自杀袭击者或许有浓重的宗教情结,但大多数中国的当事人其实本是些谨小慎微的小人物,他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走投无路了啊朋友!
  
  今天的老百姓还是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的,他们受害了、被冤枉了、被欺负了,大抵首先找公共权力申诉,但是公共权力给他们什么呢?常常是官官相卫、漠不关心、草菅人命、上诉无门!当公共权力无法依赖时,试问除了个体柔弱的肉体外,他们还能求助于什么?神仙菩萨、侠客义士么?他们很清楚没有神仙皇帝,最终只能靠自己,靠自己的肉搏!呜呼,岂是平民百姓就不知生命之可贵邪!
  
  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个案教育启示我们很多,一些宏大的道理其实都含在里面。例如个体面对无形然而有力的体制和规则时往往处于绝对的下风,为了避免这种不平衡,他就需要依赖某个集体(团),让集体(团)对抗集体(或制度),这个集体(团)可以是业以存在的(如党团或民间组织),也可以是临时发动组织起来的。前者的必要性不证自明,而在目前尚无可能存在的情况下,至少要保证后者能够实现,怎么实现呢?第一,能够有一种信息渠道使个体的吁求可以广而告之,说白了就是大众传媒必须能为个体(民)所用,关心个体事务,甘德怀的幸运是有了网络,并知道利用网络这种新兴媒体。第二,还必须允许那些组织起来或者松散存在的关注者能自由地并且是能被听见地发言,甘德怀事件再一次得益于网络。但是网络的弊端是有价值的声音可能会被众生喧哗所淹没,这就需要松散的发言者能依照观点分化聚合成多个组织,并由组织缩减出有代表性的几个声部。说白了,个体的生命和权利要想得到保障,最终还是要依赖于德先生和李先生。从这些具体的案例中,我们切实感受着他们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德怀门里附着的信息太多,相信很多人的愤怒都超出了这一具体案例,是冲着与案例相关的抽象的北大和教授博导去的,这里面包含了人们对近年来巨大的教育不公和学术腐败长期郁积的不满,它的总根源则是对教育政策的不满,对教育政策体现出的损不足而丰有余的社会不公的不满,对知识群体的日益堕落——剥离良心,堕落为阶级的帮忙和帮闲,堕落为与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赤裸裸结盟的不满!
  
  
  


作者:红疯子 回复日期:2004-8-11 15:43:16 
  我记得有人要捐大洋的,算我一份.


作者:宋先科 回复日期:2004-8-11 15:53:02 
  支持!


作者:何止于米 回复日期:2004-8-11 16:06:09 
  我的要约仍然有效!!!
  支持阿甘!!!!
  我还是会捐大洋的!!!!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1 16:13:54 
  我一直认为甘应该先去起诉而不是先在网上发消息.他是学法律的,对方也是法学院的,应该树立由法院裁定的信念(虽然我对法院的能力有些怀疑).
  说真的,我认为,对法律的尊重的人才有可能采取正确的行动.


作者:楚留声 回复日期:2004-8-11 16:26:59 
  支持,现在看来,期待他们自我纠错是不可能的了!起诉 可能是阿甘、市我们应该做的了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16:31:24 
  自己都怀疑法院的能力(确切的说是公正性),怎么要别人先去起诉?
  
  这篇采访的题目有问题.全篇仅仅最后一句跟标题有关,而且甘德怀的意思是保留这个权利,而且他知道在目前这种党天下的社会里,法院管不了这种事儿.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16:33:29 
  这个标题才符合人家的原话.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甘德怀:我不排除起诉北大的可能性
  
  外滩画报首席记者 韩燕明 /报道
  
  外滩画报(以下简称外滩):听说前几天你去北京了,是去北大吗?
  
  甘德怀(以下简称甘):不是,是去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作节目。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16:37:35 
  这篇文章有损博导的光辉形象.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我为什么不把我的导师告上法庭?
  
  作者:草叶集
  
    看了李绍章(土生阿耿)关于导师们行径的揭露文章《中国大学好色导师面
  面观:招学生?还是找情人?》,我再也无法沉默。虽然我仍然没有勇气把他的
  名字和所作所为公诸于众。
  
    事情的经过我不想细说,在此之前他的种种毛躁失礼我都没有太介意,因为
  我实在无法把无耻这两个字和在我心目中崇高的导师形象联系起来,我只以为是
  他本人的一些习惯性动作。知道那天他的抚摸范围开始肆无忌惮的扩大,临走时
  还在我的脸颊上重重的亲了一下。当天,我再也没吃下一粒饭。我感到了侮辱,
  而更多的是绝望。
  
    我为什么不把导师告上法庭?不仅仅是我,很多高校里的女研究生都有类似
  的遭遇,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个人把它诉诸法律?首先我要问,我们的法律究竟在
  保护谁?中国当下似乎还没有关于性骚扰的法律,中国的高校校园更是没有任何
  一条关于性骚扰的校规,而规范教师行为的条规的更是寥寥无几。在这样的法律
  环境下,即使上告也是投诉无门。其次,诉诸法律是需要证据的。我没有,我想
  很多人也不可能有。大多数骚扰发生时都是令人猝不及防的。单这两点,上告胜
  诉的希望就很渺茫了。何况这些人在学校都是有头有脸,有权有势的人物;何况
  学术界本身同样是官官相护,同仇敌忾(看看杨二虎博导就知道了);何况我们
  作为学生还得在学校继续学习,毕业论文要接受他们的挑剔。基于以上客观原因,
  我不会把导师告上法庭。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纵容了他们,我别无选择。
  
    我明年就要毕业了,想想自己的研究生生涯,似乎有些悲哀。这样的事情发
  生在我身上是我一生的阴霾,我可以对公交车上骚扰我的色狼一笑置之,我却无
  法面对自己的导师,我学术上的领路人,生活中的良师益友,道貌岸然的面具背
  后是这样一副丑恶嘴脸。这对我来说实在太残忍。我现在能做的只有逃避,不去
  学院,少去图书馆,不想那天的事。我不再以为教授是个神圣的词,我可以想像
  他们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龌龊的灵魂,中国任何一个高校都没有例外。那些想考
  研或正在考研的同学们,千万不要太麻痹,尤其是对自己的导师。
  
  (XYS2004081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作者:闲坐品咖啡 回复日期:2004-8-11 17:29:58 
  甘自己在法院工作过,这方面的“熟人”一定很多。打官司大约能胜诉吧?
  
  反正我知道,海淀区法院曾经判过北大法律系败诉--起诉者为一名博士生,诉因是北大把他的博士论文给了个“不通过”!
  
  所以,甘同学如果真有底气,就该去起诉!那样一切就都清楚了。
  
  只是我怀疑,甘同学自己都觉得荒谬。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2004-8-11 17:33:11 
  一定要起诉!
  该案的诉讼,对于进一步揭露学界腐败、传播公正观念、扣问司法真相、推动法治进程,将产生相当重要的作用!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17:49:55 
  靠,根据某些人的逻辑,北大法学院培养了那么多黑法官,猪院长稳操胜券.
  


作者:程一刀 回复日期:2004-8-11 17:56:01 
  起诉!


作者:我也是阿仁 回复日期:2004-8-11 17:58:22 
  甘。。。
  可能真的要悲惨的了。。。
  起诉。。。
  先考虑考虑社会
  论坛上有些人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oylogic 回复日期:2004-8-11 18:12:05 
  甘同学如果诉诸法律,就更能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过程, 常常比结果更有意义。而该案的诉讼过程,对于进一步关注招生腐败、揭露学界丑恶、传播公正理念、扣问司法真相、推动法治进程,将产生相当重要的激励作用!
  所以,一定要起诉!


作者:zlc5688 回复日期:2004-8-11 18:17:03 
  一直关注甘朱事态进展.起诉的结果只会使甘心更冷.


作者:dogville 回复日期:2004-8-11 18:42:52 
  支持!


作者:荣誉勋章 回复日期:2004-8-11 18:55:32 
  早就该起诉了,饶颖不是起诉赵忠祥了吗?究竟是非曲直法庭上见。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1 19:23:29 
  前一阵子听应松年老师讲课,他对学校教育的入口和出口(录取和毕业)产生的纠纷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也不表态。--不会是怕得罪他的同行吧?
  
  若甘同学告状无门,也不奇怪。


作者:中正超 回复日期:2004-8-11 19:41:47 
  我的感觉来说:
  
   如果甘怀德聪明的话,现在就什么也不要说了,沉默是金
  
   如果他说的太多的话,那我会认为他的涵养性是不够的
  
   他不懂得沉默,至少沉不住气,禁不住唆使和诱惑
  
   他也不懂得包容和反思,
  
   北大的兼容并蓄他没有真正理解。
  
   其实在这件事里最开始他可能是受害者,
  
   但是现在不是了,他过多的接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同情和所谓的鼓励,最后,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受益者了。
   从他刚才的话中,已经渗透着一种真正的学者所不具有的宽容博大的胸怀,或者说有些投机的味道了。
   他已经把大家的关怀和支持当成了寻找公平的资本
   他口口声声所说的为自己的权益而提起的法律方面的诉讼,似乎又变的那么的苍白无力,
   归根结底,至少我不赞同甘先生现在的做法,我建议他能够虚怀若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至少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尊重!
   才真正的证明北大和苏力不录取他是个错误。
  
   最后希望甘老师能够表现出作为老师的宽容和大度,也许别人并没有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使你觉得不公平,但是我希望你能这样做,别人没那么做,是别人的事,你没那样做是你的事,别人不那样做,不会赢得其他人的尊敬,但是你不那样做,也同样不会赢得其他人的尊敬,只有别人施舍的同情,他们是把你作为一个受害者来对待的,却不是把你当成一个真正的强者,真正的值得尊敬的学者来对待,如果你不能展示自己的实力,那么你所得到的永远只能是这同情,这实力是你的真实的工作和学术水平不是你的抱怨和不平,如果你只是在乎那同情的话,那么我想这所谓的同情迟早会随时间的推移而被人们遗忘的,(中国人民恰恰是最最健忘的人民)。
   我还想送你一句话,是亚洲杯结束后,阿里 汉的一句话:今天还不是我最痛苦的时候,等到明天一觉醒来,我才是最痛苦的时刻,到那时我将面临一无所有的局面!
  
   以上的这些话,并没有恶意,也没必要有恶意,只是我的一点小小的看法,当然也许是满纸荒唐言,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只能说是我的能力不足,没有达到我所要表达的效果,无论我说的是什么,我最最核心的意思是甘老师要懂得海涵,也许你很委屈,也许你不服,但是却没必要在公众面前表达得过于频繁和激烈,那样的话,你也同样伤害了别人。
   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我写的这胡言乱语,但是如果你能看到,那当然是我的荣幸,如果看不到却也未必是您的损失,希望甘老师在未来的道路上一路走好吧! 再见
  
   中正超
   04年8月11日于哈尔滨


作者:杨支柱 回复日期:2004-8-11 20:13:15 
  饿死莫做贼,气死莫告状。


作者:云飞扬0514 回复日期:2004-8-11 20:19:07 
  作者:中正超 回复日期:2004-8-11 19:41:47 
  “我还想送你一句话,是亚洲杯结束后,阿里 汉的一句话:今天还不是我最痛苦的时候,等到明天一觉醒来,我才是最痛苦的时刻,到那时我将面临一无所有的局面!
   我最最核心的意思是甘老师要懂得海涵,也许你很委屈,也许你不服,但是却没必要在公众面前表达得过于频繁和激烈,那样的话,你也同样伤害了别人。”
  
  
  ————的确够苦口婆心的了(当然还有隐含的威胁),赫赫。不过最后一句话听着怎了这么熟悉呢?有谁能告诉我么


作者:达吉亚娜 回复日期:2004-8-11 20:19:58 
  如果甘怀德聪明的话,现在就什么也不要说了,沉默是金 
     如果他说的太多的话,那我会认为他的涵养性是不够的
     他不懂得沉默,至少沉不住气,禁不住唆使和诱惑
     他也不懂得包容和反思,
     北大的兼容并蓄他没有真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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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的兼容并蓄,真正的理解应该是什么样的? 兼容并蓄假恶丑?希望你能指教.
  沉默是金,你可以去对那些被压榨得喘不过气来的农民说,可以对那些生活窘迫的下岗工人说,可以对被强制拆迁的拆迁户说,可以对遭受种种不公的中国老百姓说,政府会感谢你的.


作者:中正超 回复日期:2004-8-11 20:31:46 
  我并没有威胁的意思,
  
  
   根本上来说,我是同情甘老师的。
  
   但是我只是说在现阶段,甘老师没必要再抛头露面了。
  
   因为这已经不是甘自己的事情了,成了公众视野的事件了,
  
   成千上万的人士已经在为甘老师说话了,所以他没必要在这样了
  
   又上中央电视台,又上杂志的!~~~~~~~
  
  


作者:knoppix 回复日期:2004-8-11 20:32:16 
  外滩:《江村经济》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如果让你另外列举一本在法学方面有学术启发价值的书,你会选择那一本?
    
    甘: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1 20:33:30 
  自己都怀疑法院的能力(确切的说是公正性),怎么要别人先去起诉?
    
    这篇采访的题目有问题.全篇仅仅最后一句跟标题有关,而且甘德怀的意思是保留这个权利,而且他知道在目前这种党天下的社会里,法院管不了这种事儿.
  --------------------------
  甘能考博士生,说明他至少有了硕士学位.那他学法律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应和党天下这样的事实吗?迎合大家都认可的现状吗?
  他保留起诉的权利?说明他明白这项权利对他的意义.可是,我真的对他的选择真的让人感到非常遗憾.
  


作者:knoppix 回复日期:2004-8-11 20:34:15 
  发信人: 招摇 (一个秋日), 信区: Laws
  标 题: 斗士甘怀德参评年度网络公关金奖
  发信站: 一塌糊涂 BBS (Wed Aug 11 17:25:35 2004), 本站(ytht.net)
  
  
  我终于忍不住又要写了,甘怀德同学真是一个伟大的斗士,我们看到他在整个事件中成功的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勇于向旧体制挑战的人,一个为真理不屈不挠斗争的勇士,将脏水成功的泼往与自己一同考试的两位同学身上,成功的利用了一批正直或者认为自己正直的人,成功的把舆论导向了他所希望的方向,他适时的对身处非公正的时代的人们发出了信号,我所遭遇的,也是你所遭遇的。于是大家身同感受了,于是都起来反抗强权了。然而他所遭遇的真的就是我们所遭遇的么?是那些上访的农民们所遭遇的么?是孙志刚们所遭遇的么?这个事件本身是否足够放到挂有“公正”的天平上衡量?
  
  
  我们可以看到甘怀德同学的行为轨迹:笔试第一-自己电话问得面试时间-无论是谁也无法否认的极其糟糕的面试-落第-试图通过非程序要求解决个人入学问题,电话苏力求情,苏力答应帮忙试试-“事实证明遇到了障碍”- 投诉,注意是投诉到北大纪委 - 一轮周折未果 - 电话苏力,如不称愿将诉诸网络 -未得其想要的结果 - 网络口水战 - 回应媒体 “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一方面是对既定规律的践踏,另一方面是事后缺乏合理的途径来消解我的诉求。从4月26号我向研究生院递交了材料到现在三个多月,他们没有给我任何正式答复。整个事件中北大方面表现出的应对措施是被动的,傲慢的,令人失望。”甘同学,什么叫既定的规律呢?是否在你的定义中,既定的规律就是老子笔试第一,你不录取我就是在搞腐败?当北大和法学院通过既定的规律拒绝了你,你便认定是他们践踏了规律,到现在为止,你除了指证强的迟到外,并不能够拿出任何一条实在的理由来说明这一点。而强的迟到是否构成对你录取的不公正?北大为什么要为一个根本够不成事实的东西拿出官方的正面答复?
  
  
  甘同学,你太可笑了,你是一个要考博士的人了,你应该读过不少书了,你看看你面对公众媒体时是怎么说的:
  
  外滩:《江村经济》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如果让你另外列举一本在法学方面有学术启发价值的书,你会选择那一本?
  甘: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一个笔试第一要考法学博士却说不出一本对自己有学术启发价值的书的人,一个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投诉老师到纪委的人,一个在考试后想要更改成绩没改成跑到网上贴大字报的人,只怕你自己心底里知道自己有多少分量吧。你的学生们说你挺能吹的,你确实是挺能吹的。
  
  
  媒体见多了目的不纯的人,像你这么无耻的利用公共舆论的你不是第一个。所以你该知道,为什么主流媒体不会像你想像的那样号召公众炮轰北大法学院。当然,这并不妨碍你的案例参评国际公关大赛年度网络公关金奖。一个马马虎虎粗枝大叶的学术机构,一个天真的学者,面对一个在基层法院浸淫数年步步为营的老男人,无可叹息。
  
  
  北大不录取你真是万幸,我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人来行使权力,会导致多少人的不幸。你真是一个值得鄙视的人,也真是一个值得学习的人。从你身上我们了解到多少小人的卑鄙之道,足以为戒。
  
  
  --
  ※ 来源:.一塌糊涂 BBS ytht.net [FROM: 61.173.60.153]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1 20:35:43 
  自己都怀疑法院的能力(确切的说是公正性),怎么要别人先去起诉?
    
    这篇采访的题目有问题.全篇仅仅最后一句跟标题有关,而且甘德怀的意思是保留这个权利,而且他知道在目前这种党天下的社会里,法院管不了这种事儿.
  --------------------------
  甘能考博士生,说明他至少有了硕士学位.那他学法律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应和党天下这样的事实吗?迎合大家都认可的现状吗?
  他保留起诉的权利?说明他明白这项权利对他的意义.可是,对他的选择,我真的感觉很遗憾.
  实在是太遗憾了.
  


作者:吐唾帮光明菩萨 回复日期:2004-8-11 20:37:05 
  用法律手段起诉国内“一流”法学院,这个创意太好了!
  支持。
  其政治意义大于其他意义。
  


作者:吐唾帮光明菩萨 回复日期:2004-8-11 20:40:02 
  作者:knoppix 回复日期:2004-8-11 20:34:15 
    发信人: 招摇 (一个秋日), 信区: Laws
    标 题: 斗士甘怀德参评年度网络公关金奖
    发信站: 一塌糊涂 BBS (Wed Aug 11 17:25:35 2004), 本站(ytht.net)
    
  ————————————————————————————————————————————————
  很可能是北大法学院在独裁院长的号令下,开始了反攻倒算!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20:42:07 
  1.自始至终甘同学都没伤害任何人,包括"朱院长".朱大人的贞节坊是在朱大人自己提供了足够多的柴火之后由方舟子点火的.
  
  2.甘同学也伤不了北大,能伤害北大的,只有北大自己.
  
  3.甘同学受到伤害事小,兼容朱院长继续领导法学界事大,北大名声事更大.
  


作者:云飞扬0514 回复日期:2004-8-11 20:42:27 
  
  楼上所有嘲笑阿甘一时想不出来书名的同学们注意了,你们的潜台词无非是阿甘高分低能罢了,呵呵
  
  这个没有必要争论(并非表明你们的命题是真),就好像甘朱这件事情根本不能命名为“初试第一名未被录取”一样。问题的核心是否违规、是否撒谎、是否官僚、是否腐败!


作者:太仓baby 回复日期:2004-8-11 20:48:15 
  外滩:《江村经济》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如果让你另外列举一本在法学方面有学术启发价值的书,你会选择那一本?
    
    甘: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20:48:38 
  是"实在太遗憾了",站着说话不要疼.


作者:中正超 回复日期:2004-8-11 21:07:34 
  有时候把对手说的一无是处,并不能抬高自己的身价。
  
   本次事件中艾同学和何同学应该作为第三人存在,没必要太过渲染,这样是对他们的不公平吧,不要为了自己的不公,为里自己的所谓权益去影响并没有过错的第三人的权益,并对他们造成不公,这不是法的精神所倡导的,这恰恰是自私的表现。
  
   我还是那句话,不要把过多的经历都放在这里了,用你的实力证明你是优秀的。
  
  
  


作者:太仓baby 回复日期:2004-8-11 21:12:38 
  是否违规和是否腐败不是一回事。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21:12:56 
  哦,原来兼容并蓄就这么个兼容法.
  
  举个例子,甘同学什么时候把"对手说得一无是处"了?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1 21:21:00 
  难道北大法学院没有一个毕业生在法院工作?难道朱先生的学生毕业后没有一个在法院工作?
  
  甘同学什么时候(曾经)、在哪个法院(好像不是北京)、干什么工作(书记员)?
  
  北大法学院的毕业生什么时候、在哪个法院、干什么工作?
  
  若法院有权受理甘同学的起诉,则哪个法院有权受理?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1 21:23:24 
  是"实在太遗憾了",站着说话不要疼.
  ---------------------------------
  甘学法律,不知他是否感觉到这样讲是站着说话不腰痛?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1 21:42:40 
  我不主张甘同学起诉。
  
  但我主张这种纠纷必须受到司法审查。
  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监督。官办学校招生,其实质是受国家的委托行使行政权,没理由不受法律的监督。
  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被侵权者,都有权得到法律的救济。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1 21:46:39 
  补正:
  “都必须受到承担法律责任”改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抱歉)


作者:云乔木 回复日期:2004-8-11 21:49:13 
  无非是一个喜欢写大字报的红卫兵而已,这种人还读法律博士?搞笑程度直逼文盲副总理——陈永贵。
  
  不过这位甘同学公关策划能力倒是非常一流。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1 21:54:08 
  甘同学当然是站着,不过是在被"法学大师"以没水平和不能面对失败之类的棍子打趴下之后站起来说话的.这与某些人的冷嘲热讽显然不同.


作者:达吉亚娜 回复日期:2004-8-11 22:02:55 
  作者:云乔木 回复日期:2004-8-11 21:49:13 
    无非是一个喜欢写大字报的红卫兵而已
  作者:中正超 回复日期:2004-8-11 21:07:34
   我还是那句话,不要把过多的经历都放在这里了,用你的实力证明你是优秀的
  ---------------------------------------------------------
  我还是那句话:
  你可以去对那些被压榨得喘不过气来的农民说,可以对那些生活窘迫的下岗工人说,可以对被强制拆迁的拆迁户说,可以对遭受种种不公的中国老百姓说,让他们逆来顺受,不要与现行体制作对, 你有能力,可以活的很好啊, 你活的不好只能证明你不优秀, 再闹意见的话,那简直就是反了.
  政府会感谢你们对文盲老百姓的教育的.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1 22:03:37 
  我不主张甘同学起诉。
  --------------------------
  关键是有关的法律监督:
  一、向有关的司法审查起诉,或者往近里些说,向内部行政监督机构申请由谁来提起?可能是利害关系人。
  二、程序问题:先向学校,有关的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都不“监督”?或者对他们的“监督”都不满意?再诉诸法律----可能也要利害关系人作出评价的。
  


作者:心素如简小小 回复日期:2004-8-11 22:19:12 
  作者:云乔木 回复日期:2004-8-11 21:49:13 
    无非是一个喜欢写大字报的红卫兵而已,这种人还读法律博士?搞笑程度直逼文盲副总理——陈永贵。
    
    不过这位甘同学公关策划能力倒是非常一流。
  
  
  在阁下的眼里那么中国只有刁民没有贪官了??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1 22:22:28 
  一、任何被管理者都有权向管理者申诉,这是利害关系人的法定权利。
  任何公民都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这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宪法规定的权利)。
  
  二、司法审查,是作为纠纷以外的第三方(法院)予以审查,利害关系人无权参与审查,无权作出评价。
  自己审查自己,是自我监督,自我纠正,不能作出终局的评判。


作者:悬桥湍流 回复日期:2004-8-11 22:25:10 
  每个人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
  
  


作者:青禾原 回复日期:2004-8-11 23:07:15 
  knoppix
  我们可以看到甘怀德同学的行为轨迹:笔试第一-自己电话问得面试时间-无论是谁也无法否认的极其糟糕的面试-落第-试图通过非程序要求解决个人入学问题,电话苏力求情,苏力答应帮忙试试-“事实证明遇到了障碍”- 投诉,注意是投诉到北大纪委 - 一轮周折未果 - 电话苏力,如不称愿将诉诸网络 -未得其想要的结果 - 网络口水战 - 回应媒体 “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
  ========================================================
  面试是否糟糕并非谁也无法否认,但是阿甘的申诉途径是正当而符合“国情”的,如果北大法学院的功劳能够给中国公民带来公正的实现,那么相信第一选择该是直接起诉而不是进行现在这样徒劳的“行为轨迹”。在中国的教育制度下面受伤的人很多,而在北大法学院出现这样的丑闻本身就非常具有讽刺意味,无论是谁利用了潜规则获利,对别人就是不公平,就是伤害,这种脏水不是别人泼来的,而是北大自己泼出的。相信在事后将所有的情节公之于众,是必要的而并无道德缺失之感。
   之所以会有人认为阿甘的遭遇不是大家自己的经历,是因为他没有到达叫天不应的地步,也从未体验过中国下层的艰辛和无助。这场关系学术声誉的纷争,结果大家都明了,有意思的是每个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光彩的和不光彩的自有评判。


作者:千年望远镜 回复日期:2004-8-11 23:08:02 
  甘的优秀与否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程序是否正义,至少从目前公布的情况可以判断,程序是不正义的。只要程序是不正义,结果都可以不用争论了。


作者:云乔木 回复日期:2004-8-12 8:05:58 
  甘自己走的程序正义吗?
  他读法学博士不合适,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策划公关类的博士,我觉得可以免试录取了。
  


作者:sight2003 回复日期:2004-8-12 8:31:26 
  作者:云乔木 回复日期:2004-8-12 8:05:58 
    甘自己走的程序正义吗?
    他读法学博士不合适,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策划公关类的博士,我觉得可以免试录取了。
  
  
  他报法学博士应该是符合北大的招生条件的,不然,朱和朱的弟子早已明正言顺的指出来了。


作者:未有乡富翁 回复日期:2004-8-12 12:09:02 
  随便什么样的争论,都有一种极好的效果,此贴热烈,呵呵


作者:吐唾帮光明菩萨 回复日期:2004-8-12 12:24:55 
  作者:云乔木 回复日期:2004-8-11 21:49:13 
    无非是一个喜欢写大字报的红卫兵而已,这种人还读法律博士?搞笑程度直逼文盲副总理——陈永贵。
    
    不过这位甘同学公关策划能力倒是非常一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好象是姚文元吗,一般人的大字报,你是看不入眼的,只有主席……


作者:秦熵 回复日期:2004-8-12 13:33:16 
  朱和甘都可以选择自辩 建议所有的从业律师不妨旁听
  
  一定受益匪浅 只是不知道到那里找一位不北大法学院院长更NB的法官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2 13:51:49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1 22:22:28 
    一、任何被管理者都有权向管理者申诉,这是利害关系人的法定权利。
    任何公民都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这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宪法规定的权利)。
    
    二、司法审查,是作为纠纷以外的第三方(法院)予以审查,利害关系人无权参与审查,无权作出评价。
    自己审查自己,是自我监督,自我纠正,不能作出终局的评判。
  ------------------------------------------
  好像北大的"自我审查"并不能另许多人满意,结果好象还有过之无不及.我猜甘当然也不会满意.
  如果他们审查了,作为不相关的第三方,给出类似审判的结论.可司法审查也没有象要介入的迹象.(这可能才是现在大家都一直有意见的地方)
  这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我们转而支持在网上批露.而且,我们似乎也对司法审查缺乏足够的信任.


作者:10月的火车 回复日期:2004-8-13 4:19:46 
  如果真的起诉的话,说不定海淀区法院会受理的。在某种意义上此案的程序瑕疵事实上是损害了阿甘的受教育权,而海淀区法院在前些年受理“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可以让阿甘看到一线曙光。当年的“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一案的一审是北大败诉,后来北京中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估计是背后北大活动的结果,输了多没面子啊),最后法院才以此理由终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了。试想一下,如果该案放到现在审判,法院就没法找这样的理由了(现在的行政法诉讼时效一般最长可达5年),北大可能就真输了。
  
  所以,阿甘可以一试


作者:旧梦天涯 回复日期:2004-8-13 4:40:05 
  告什么?告苏看不上他嘛?如果导师有权力复试考生,那么甘再告也没有用的。
  他只能告北大不符合程序的那些行为,至于结果,再复试一次又如何?


作者:10月的火车 回复日期:2004-8-13 5:40:17 
  即使是判决再复试一次,阿甘依然没有被录取。但其间的意义和影响已然今昔大异了


作者:搬煤球的 回复日期:2004-8-13 6:26:35 
  起诉只是手段 录取才是目的
  尝试下调解或做某些利益交换
  
  因为 将甘的个人行为人为等同于社会行为
  对于他个人而言 是不公平的
  没有必要把他上升到挑战制度的斗士高度
  除非他愿意借助民意等一切社会资源达到除录取之外的目的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3 8:41:35 
  我理解的司法审查,是行政诉讼。只有“被动”,没有“主动”。
  


作者:闲人李二 回复日期:2004-8-13 8:55:16 
  时至今日 甘先生应该感到庆幸才是
  
  朱博导如此不堪 跟了他岂不是误了一生


作者:悠悠雪子 回复日期:2004-8-13 9:29:11 
  另外告诉大家一个事实:陈兴良今年招收的博士也是那个专业上线的里面的最低分!
  这就是北大的招收博士的规则和“制度”


作者:丑三先生 回复日期:2004-8-13 9:35:06 
  一个小人物,一个柔弱的个体面对某种强大的惰性体制的无能为力,这是卡夫卡在《审判》和《城堡》中曾深刻表达过的无能为力,然后,就是因此而生的巨大的挫败感和深深的恐惧。
  !!!!!!!!!!!!!!!!!!!!
  刻骨铭心!!!!!!!!!!!!!!!!!!!!


作者:丑三先生 回复日期:2004-8-13 9:37:04 
  作者:搬煤球的 回复日期:2004-8-13 6:26:35 
    起诉只是手段 录取才是目的
    尝试下调解或做某些利益交换
    
    因为 将甘的个人行为人为等同于社会行为
    对于他个人而言 是不公平的
    没有必要把他上升到挑战制度的斗士高度
    除非他愿意借助民意等一切社会资源达到除录取之外的目的
  !!!!!!!!!!主观为自己,客观上有利于社会。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3 9:45:20 
  "博导"成为特权之后自然有"特事特办"的现象了.学一学人家的规矩,你有固定的研究岗位,你有研究课题,你就可以带研究生,带多少个由你的研究经费和生源决定.


作者:iSIGHT 回复日期:2004-8-13 10:22:41 
  佩服阿甘的勇气和毅力。


作者:秦少华 回复日期:2004-8-13 10:36:22 
  作一个可悲的预测,甘同学的诉讼肯定是一场空,能立上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能立上案而又能够胜诉的机会几乎没有。
  分可惜的是甘同学在现在有点得意不经意中透露了上了中央电视台一趟,可以肯定的说,这句话除了为中央电视台有关人士换来一顿好酒好肉之外,剩下的就是节目被枪毙,如果不枪毙我真的决定从此要看中央电视台了。
  甘同学丰富的斗争经验在现在终于露出了弱点,不成熟阿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3 10:45:28 
  干嘛枪毙节目?自己做的节目,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人家没把枪口对准朱教授.
  
  
  新语丝的公告:
  
  04.08.12, CCTV新闻频道社会记录播出朱-甘事件:12日晚11:30首播,13日午16:30重播
  
  


作者:天涯边金禅子 回复日期:2004-8-13 10:48:36 
  我在电视看到的才来跟贴的。
  两个字---可怜!
  你们有什么办法 啊。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3 10:54:59 
  中央台是党的喉舌,是"本土资源"里的顶梁柱,能报道此事也算是一种进步.象让中央台办成新语丝或者关天,不切实际.


作者:freebsd 回复日期:2004-8-13 11:10:30 
  甘德怀 就是一个跳梁小丑。现在可以说是赚足了眼球。
  
  复试如果都照他想象的那样,还要复试做什么?


作者:一丁久久 回复日期:2004-8-13 11:17:23 
  楼上有位同学在那高论海涵:甘德怀你海涵一点,做做好人吧,放北大和朱苏力一马;孙志刚,你海涵点,在地下做鬼原谅城管吧;黄金高你海涵一点,有人雇凶杀你那是迫不得已吧......
  受害者都海涵了,小人不仅得志,而且中国的为恶者在惩罚没有到来之前永远不会忏悔,未来会有光明吗?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3 11:25:18 
  小丑们总是盯在眼球上,分明是小丑因为甘德怀而眼红嘛.


作者:窝子 回复日期:2004-8-13 12:17:51 
  支持甘德怀公开地说,必要时起诉。
  
  事不说不明,媒体上也好,法庭上也好,说的越透大家心里就越清楚。假如冤枉了朱教授,冤枉了北大,大家辩起来也好让理解,不至于胡乱猜测。
  
  厌恶有些人那种把事情“捂”起来的态度。那可是权力者最喜欢的方式啊。不知说那种话的人是否有什么背景?


作者:读书 回复日期:2004-8-13 12:23:05 
  支持阿甘


作者:loverski 回复日期:2004-8-13 12:30:11 
  作者:读书 回复日期:2004-8-13 12:23:05 
    支持阿甘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3 12:31:14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3 8:41:35 
    我理解的司法审查,是行政诉讼。只有“被动”,没有“主动”。
  -----------------------------
  我也这样认为的呀?!
  没有人提起,谁来审查?行政相对人难道让有关机关来主动干预,或者干脆让网民评判代替司法审查?!那要法院等等机关做什么?!而且,北大的反映最多也是冲着媒体,对着网民"责难"而来,而非针对行政相对人.我认为此事的症结就在于此.
  甘学习法律,他是否也这样认为?!
    
  


作者:10月的火车 回复日期:2004-8-13 13:16:18 
  现在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也经过去了,阿甘如果要一个说法,或许还真的只能试试行政诉讼这条路了
  
  在这件事上,给阿甘贴上“跳梁小丑”之类的标签是自取其辱。一个普通人,权利受到了损害,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自己抗争,有什么不对呢?姑且不说此次事件里有没有那些迷雾重重的内幕,程序上的缺陷却是一目了然的。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立场,挺朱,挺甘,但却不能昧于事实
  
  这些天在看苏力的《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一书,越发觉得他在这一事件上的表现明显与他书里的话相悖。无话可说


作者:柠檬动力 回复日期:2004-8-13 13:58:39 
  苏力在整件事情当中都表现出一个学者的涵养与品格。一个在学术上有追求的学者应该拥有选择自己徒弟的权利,哪怕是这种权利在中国当代的考博录取制度中被极大的限制了。
  
  相反,甘同志的表现实在不如人意。虽说其固然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可是其人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认同,而且在我看来近乎卑劣。甘同志得知录取结果后先是苦苦相求,对方明确表态后他就把心一横,弄个鱼死网破,把对方搞臭。反正事情搞大了苏力脸上肯定抹灰。闻说甘同志在法院工作多年,看来公门中的一套工夫还是挺纯熟的。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3 15:25:55 
  如果是无理取闹,则甘同学确似“近乎卑劣”;
  如果是有理伸冤,则“近乎卑劣”的,疑另有其人。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3 15:39:28 
  没错,朱院长有权选副院长做自己的土地,有权说认识但不熟悉自己的硕士生,有权说甘同学不能面对失败,总之,朱院长是"学者",甘同学卑劣.
  
  可惜只有朱门或者同情朱门的少数人明白这个"真理":给苏力脸上抹灰是找错门了,这不是等于给乌鸦抹黑嘛.


作者:大漠野狼 回复日期:2004-8-13 16:39:54 
  已经很久没有在天涯发过帖了,但今天还是想发一下。
   我痛恨学术腐败,但我也不喜欢不加思考就听信别人的观点。
   如果真的像媒体所说的一样,朱老师本来有三个博士生的名额,但最后只要了两个,不要笔试第一的,那我觉得很正常,也不会怀疑他有什么循私的地方。如果他只有两个名额,然后要两个北大的,不要甘同学,那可能存在循私,但只是可能,也不一定会有。
   我们学校今年有一个初试考得很高分的研究生,但根本不会做实验,复试不及格。但学院可能是怕他不想想自己的真实实力在什么水平,就拿很高的笔试成绩来告学院的那种人,最后把他调配到了另一个专业。(现在想想,如果当时真的不要他,他可能是比甘更早地上网说我们学院的录取怎么怎么腐败。)
   同样的,如果我是朱老师,我碰到这种情况,肯定也是会给一个不及格:“  
   外滩:《江村经济》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如果让你另外列举一本在法学方面有学术启发价值的书,你会选择那一本?
    甘: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
   导师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搞学术的学生,而不是一个靠背书进大学捞个文凭出去混更好政治资本的学生。
   说句不好听的,甘都考博了,居然都说不出一本对自己学术有启发价值的书,我在怀疑着他对社会有多关注,他对学术有多了解,他博士毕业之后(假如能进去)会不会是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工作者呢?或许多年过后,很多现在的支持者会觉得当初自己的狂热是多么可笑。
   最后说一句,我不是老师,现在只是一个本科生。只是看不惯而已。


作者:林昭故土人 回复日期:2004-8-13 16:48:13 
  朱院长有权,其他都是废话假话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8-13 16:49:54 
  "说不出"也许说明中国法学没有"大著作"


作者:林昭故土人 回复日期:2004-8-13 16:50:29 
  要一个自称“本科生”来这里说出一点对朱院长的敬爱,这其实一点不难的


作者:li_haozi 回复日期:2004-8-13 17:21:24 
  考博与高考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于考博来说,分数并不是决定因素,而且复试更加不是靠成绩,要看你给导师留下什么样的印象,笔试第一又能怎样,能吹也不表示能做学术,很显然朱老师就是认为甘同学不适合做学术。


作者:桃自夭夭 回复日期:2004-8-13 17:29:07 
  一位法院工作者,有问题为什么不首先想到法律途径.也许他根本不相信走正常的途径,不然,他的做法是让人不可理解的.


作者:艾晓熙 回复日期:2004-8-13 18:10:38 
  作者:大漠野狼 回复日期:2004-8-13 16:39:54 
  说句不好听的,甘都考博了,居然都说不出一本对自己学术有启发价值的书,我在怀疑着他对社会有多关注,他对学术有多了解,他博士毕业之后(假如能进去)会不会是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工作者呢?或许多年过后,很多现在的支持者会觉得当初自己的狂热是多么可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社会有多关注,对学术有多了解,你嘴巴一张一合就能得出结论,还是仅因为只言片语而不经过大脑思考就上升到甘同学的人格方面?
  怎样保证甘在除学术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呢?每个人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自己的权利。希望你不要认为这很好笑。


作者:心素如简小小 回复日期:2004-8-13 18:26:46 
  
  
  作者:freebsd 回复日期:2004-8-13 11:10:30 
    甘德怀 就是一个跳梁小丑。现在可以说是赚足了眼球。
    
    复试如果都照他想象的那样,还要复试做什么?
  
  
  那猪肃立可就是条梁大丑了!


作者:绵州逍遥客 回复日期:2004-8-13 23:02:26 
  阿甘如何起诉北大呢?
  大学招生不是行政行为,肯定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楼上有人说,北大侵犯了阿甘受教育权更是荒唐,阿甘并未取得博士入学资格,取得接受博士教育的权利,何以权利被侵犯?
  除法律授权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职权外,高校与学生之间属于教育合同关系,我认为阿甘可以北大缔约时违反诚实信用提起民事诉讼。
  程序正义并非放之四海皆准,如果高校招生不是公权力的行使各位以后别再奢谈阿甘事件中的程序问题!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4 0:48:14 
  大学招生不是行政行为,肯定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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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问题,法学届和司法届均有争论,先生何以肯定?应松年先生尚不敢肯定(我怀疑这与他的大学教授身份有关),莫非先生在行政诉讼方面,比应先生权威?
  大学招生,与一般的行政行为相比,确有特殊性,但是,官办学校的
  入学条件一旦确定,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学校不得随意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随意招收。毕业、开除、劝退也是如此,明显带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与一般民事行为相比,法律性质明显不同。我个人认为,官办大学招生,就是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楼上有人说,北大侵犯了阿甘受教育权更是荒唐,阿甘并未取得博士入学资格,取得接受博士教育的权利,何以权利被侵犯?
  ========
  先生当年若入不了小学,怕写不出这样美丽的文字来吧。
  学生被禁止上学,您的受教育权没有被侵犯?还有谁比您“荒唐”?
  
  除法律授权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职权外,高校与学生之间属于教育合同关系,我认为阿甘可以北大缔约时违反诚实信用提起民事诉讼。
  ========
  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存在教育合同关系,不排除入学时考生与学校、毕业时毕业生(和学生被处理提前离校时的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何况“法律授权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职权”是否含有行政管理的内容、官办学校与学生之间教育合同是否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也值得您思考。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之一,是主体平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主体不平等,这样是常识。
  
    程序正义并非放之四海皆准,如果高校招生不是公权力的行使各位以后别再奢谈阿甘事件中的程序问题!
  =======
  任何问题,没有程序正义,就别奢谈实体正义。甘同学若在考试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结果就应该宣告无效。
  如果高校招生是公权力的行使,您的口气也不会这么大了!
  
  


作者:舰船法律顾问 回复日期:2004-8-14 0:53:29 
  补正:
  “学生被禁止上学,您的受教育权没有被侵犯?”改为:
  “先生您若被禁止上学……”
  (抱歉)


作者:青禾原 回复日期:2004-8-14 12:26:07 
  作者:柠檬动力 回复日期:2004-8-13 13:58:39 
    苏力在整件事情当中都表现出一个学者的涵养与品格。一个在学术上有追求的学者应该拥有选择自己徒弟的权利,哪怕是这种权利在中国当代的考博录取制度中被极大的限制了。
    
    相反,甘同志的表现实在不如人意。虽说其固然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可是其人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认同,而且在我看来近乎卑劣。甘同志得知录取结果后先是苦苦相求,对方明确表态后他就把心一横,弄个鱼死网破,把对方搞臭。反正事情搞大了苏力脸上肯定抹灰。闻说甘同志在法院工作多年,看来公门中的一套工夫还是挺纯熟的。
  =====================================================
  到底谁在公门中混啊。
  可以想象阿甘所经受的压力,网络的力量比起实在的权力而言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作出暴露污秽这样的决定不是轻易可为的,为保证自己的权利作抗争需要巨大的勇气,我深表敬佩。至于出名之类都是副产品,不妨笑纳。


作者:青禾原 回复日期:2004-8-14 12:28:08 
  当然鄙人寡闻,之前不识朱老,现在也算认识了,至于这次的出名,建议朱老也笑纳了。


作者:绵州逍遥客 回复日期:2004-8-14 14:17:34 
  To:舰船法律顾问 
  从阿甘试图利用潜规则、舆论力量(我认为未可厚非)失败到探讨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阿干事情才真正精彩起来,毕竟阿甘是学法律的。
  看到先生抬出应教授,本人着实紧张了一下,准备认真对待,不过看了先生的文字,心中顿感释然。
  先生称:“毕业、开除、劝退也是如此,明显带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与一般民事行为相比,法律性质明显不同。”行政许可属于行政机关依申请的行为,具有授益性,对学生的处分属于单方行为,具有惩罚性,明显不是行政许可,这是常识。
  行政许可又称“禁止的解除”或“自由的恢复”,高校招生和学生准予毕业是否行政许可,先生可自行判断,并不复杂。本人阅读范围内,没看到过域外学者持持观点,国内确有人如是表述。
  高校与学生具有行政管理关系,并且属于特别权力关系的观点非常陈旧。发明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德国早已将其丢入垃圾堆,继受该理论的日本、台湾概莫如此。而我们有些人仍视为至宝,这也是学生处分不能纳入诉讼,甚至出台高校学生不能在外租房这样荒唐决定的重要原因。
  德国、日本和台湾部分学者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属于行政合同关系,部分学者认为属于民事合同关系。但依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合同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因此在我国很难套用,先生应该知道,行政法学界对于研究行政合同的民法学者从来没有给过好脸色。
  目前我国的公办高校除特殊的几类院校外都实行收费制,和民办高校收费相差无几,以合同理论可以圆满地解决高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如认定高校于学生之间的教育合同关系,招生入学的文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都可以成为界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组成部分。美国法院广泛运用合同理论解决学生与高校之间的争端。
  高校招生时,高校和学生属于平等主体,只是高校垄断高等教育资源负有特殊义务(在此暂不做讨论),但和义务教育有明显区别,如先生依义务教育法应当接受义务教育被拒绝,那是侵犯了先生象每一个适龄儿童一样具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不是每个人都具有依法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作者:绵州逍遥客 回复日期:2004-8-14 14:23:30 
  不太习惯在网上讨论问题,很多错别字,请谅!
  补正: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背景下,阿甘提起行政诉讼是很难的,阿甘本人也是心知肚明。
  甘:按目前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这类事件(指考博)在受理上有难度,但我不排除进行法律诉讼的可能性。在是否去法院起诉北大这个问题上,我不想把话说死了。
  


作者:柠檬动力 回复日期:2004-8-14 16:52:39 
  作者:青禾原 回复日期:2004-8-14 12:26:07 
    
  作者:柠檬动力 回复日期:2004-8-13 13:58:39 
      苏力在整件事情当中都表现出一个学者的涵养与品格。一个在学术上有追求的学者应该拥有选择自己徒弟的权利,哪怕是这种权利在中国当代的考博录取制度中被极大的限制了。
      
      相反,甘同志的表现实在不如人意。虽说其固然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可是其人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认同,而且在我看来近乎卑劣。甘同志得知录取结果后先是苦苦相求,对方明确表态后他就把心一横,弄个鱼死网破,把对方搞臭。反正事情搞大了苏力脸上肯定抹灰。闻说甘同志在法院工作多年,看来公门中的一套工夫还是挺纯熟的。
    =====================================================
    到底谁在公门中混啊。
    可以想象阿甘所经受的压力,网络的力量比起实在的权力而言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作出暴露污秽这样的决定不是轻易可为的,为保证自己的权利作抗争需要巨大的勇气,我深表敬佩。至于出名之类都是副产品,不妨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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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非您认为作为法学院院长就是身在公门?
  
  眼下可见的却是阿甘东奔西颠的不亦乐乎,所言之压力不知何处而来。


作者:矫如飞镜临丹阙 回复日期:2004-8-14 18:01:55 
  北大校长就是窝囊废,文抄工教授不敢动,为黑社会立名扬腕的教授不敢动,猪苏立这样垃圾教授不敢动,这样校长有什么用?


作者:悦小虫 回复日期:2004-8-14 18:11:36 
  本人学识浅薄,只是一位朋友说她花钱买通博导上的博士,所以只能支持阿甘。


作者:女澡堂的男搓背工 回复日期:2004-8-14 18:45:55 
  大漠野狼说的好,教授招博士研究生是笔试面试一起考虑的,最主要的依据还是学生的学术潜力,笔试其实有效性不高的,相对而言面试和该学生的学术论文才是重要的。
  大家有疑问是因为中国的学术大环境很差,所以大家很容易怀疑腐败,但是就事论事的话从现有信息俺看不出北大的那个教授有什么问题,虽然只有一个人过线,但是有3个名额,所以让3个同学参加复试,这个是绝对正常的。复试发现不合格的学生不接受也是学术惯例。从甘同学的访谈上面俺倒是真的怀疑甘同学在这方面的潜力。


作者:雾夜启航 回复日期:2004-8-14 19:02:28 
  我也曾经听一位朋友跟我说,他的一个同学连学士学位都没有,后来办了个假学位证,博士考试的时候,别人把答案写好给他,现在已经是一位博士了。。。所以这些年,我看到了学术和教育的腐败的恶瘤迅速的蔓延,所以在此我不得不支持阿甘!!


作者:言紧 回复日期:2004-8-15 14:06:19 
  谁说笔试的有效性不高?一看就是愚蠢如猪者!你太小看我们的博导们出题的能力,这些题一般人能够回答吗?像你这样的能回答吗?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就无法回答:你是猪吗?
    笔试只不过没有见过面的面试,那些问题不是选择题,不是带有标准答案的,每个考生都得有学术能力才能够回答,不然我们的博导们也不会给高分。
    既然有笔试,就要有一定的作用,好像一个犯了罪,却非要说现行的法律不够理性,不够有效,你可以说这个人无知无耻,但是不能劝说法官们听从他的建议。除非?你也有问题?
    我说的这个人是谁呢?就是想到女澡堂作搓背工的那个人,劝说你有点品味行不行,给那么多的女人服务,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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