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鹏文艺部教学管理规定

      管理学 2005-7-5 7:50
知鹏文艺部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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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堂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严肃、安静、清洁、整齐。
二、    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上课,不迟到、不旷课、因故迟到者,须经教师同意后进入教室,并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三、 尊敬教师、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短衬裤进入教室。
四、 上课时间,学生必须认真作业,不允许无理起哄、喧哗等无礼的行为。上课时,不会客、不私自外出。
五、    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教室内严禁吸烟、喧哗。
六、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门窗、墙壁上涂写,乱画或随意张贴;画室内配备的桌和 设备。不准搬出;私自拆取或安装照明、扩音器和其他电器者,按章赔偿罚款,情节 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七、    以上各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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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鹏文艺部 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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